一、如何避免遭遇的旅游消费陷阱?

第一,价格问题。 俗话说“货比三家”。在日常的消费中,比如餐饮或日用百货是非常容易货比三家的。而旅游消费的特殊性在于它的生产与销售,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具有同一性,不可提前预测,不可提前生产。那么,游客用买日用百货的经验,在预定旅行社的时候“货比三家”就很难真正行得通。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进行比较的难度,那该怎样比较呢? 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不能单纯地比较价格,旅游产品的特殊性使得其很难精确的量化。现如今流行的网购,我们甚至可以先到实体店去看看听服务员介绍产品的品牌、型号,然后才到网上订购,哪家便宜就买哪家的,实际质量是一样的。因此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也决不能单纯地靠价格来判断,而要看其约定的内容,包括旅游的各个方面,食、住、行、游、购、娱,甚至具体到航班的时间,酒店的星级、位置,最重要的是要对购物和自费项目进行事先约定。 第二,选择线路。 消费者很多都有逆反心理,觉得旅行社推荐的不靠谱,这和大家的消费经验有关。比如电子产品,在中关村各个电子市场门口推荐的和专卖店推荐的就肯定不同,一般说来,专卖店有品牌形象,而且他和厂家利润的捆绑是很紧的,他们的推荐就比较靠谱。旅行社良莠不齐,有的小旅行社的推荐可能就包含着很多陷阱。对于游客来讲,就不要存有逆反心理。有质疑的心态是很好的,是一种成熟、理性的态度,不能轻信,要有清醒的头脑,但要相信品牌旅行社的推荐,是比较靠谱的,他们一般不会做一锤子买卖。 第三,合同签订。 随着旅游的兴起,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部门在保护旅游者利益上也下了很大的功夫。比如旅游合同的范本,是政府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制定出来的,既要考虑行业更要兼顾消费者的利益。如果旅行社没有合同范本,而是自己弄一个,那么陷阱就比较多。所以,游客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合同是不是以合同范本为基础制定的合同。甚至消费者也可以自己在网上下载一个范本去跟旅行社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很要求,与旅行社做一些特殊的约定,附加一些条款。 如果合同中有旅游附加费,就要引起注意了。也可以倒过来推论——只要有附加费,基本上就可以肯定是零负团费操作。零付团费模式操作的团队,才是有附加费的。一个正常的旅游团队是不应该有的,针对各类游客的售价必然是一样的,因为旅行社把成本和收益全都是算好了,在成本基础上加上利润,没有道理再收附加费。每个游客的交通、住宿、吃饭、门票的成本都是一样的,然后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就成为旅行社的报价,也就是卖价,那么,旅行社为什么还要区别对待游客呢? 理论上讲,零付团费是可以成立的,也是商业模式的一种,只不过这种操作模式被中国旅游业给异化了。异化而且是推到一种极致之后,应用于大众旅游之后就必然。实际上,零负团费操作模式,对于中国旅游业来说是透支行为,是对消费能力的透支,把一些本来不具备旅游消费能力的人,用低价去吸引上路。因为中国人有一个习惯叫做“穷家富路”,游客出门的时候一定是带着钱,而且带的是现金,只要你现金装在兜里了,作为导游来讲,他就有本事给你掏出来,只要掏出来就挣钱了。本质上这又是赌博行为,赌博的话,算的就是一个概率,旅行社把概率研究了以后就会发现,他们收取附加费的那部分游客就是属于购物的概率非常低的人。比如,老人的消费能力比较差,也比较理性,旅行社因此要收取老人参团的附加费用,这是经验累积的结果。第二种是夫妻,一方面夫妻之间是可以制约的,你冲动了,我就不让你冲动,或者你爱去买我就管着钱,有了会计和出纳要腐败就难一点,会计兼出纳那就很容易腐败。第三种是小孩,小孩根本就没有购买力,这就是本质,所以要收附加费。 合同的另一方面是关于购物的约定。首先要给游客知情权,在自愿的前提下,对购物进行书面的约定。有些人喜欢购物,如果在旅行过程中不安排购物,他反而会投诉,这部分人有购买的欲望,也有购买的能力,只要旅行社带他去的不是假冒伪劣的商店,买的不是假冒伪劣的商品,其结果是皆大欢喜的。游客的旅行费用很低,通过他们的购物旅行社赚到了钱,商店也赚到了钱。 在签合同的时候游客也可以提要求,例如某人约了16个朋友去旅行,16个人参团可以省一个人的钱。他还可以根据旅行社的某一款产品要求为其做出修订,然后加点钱,或者补点差价,这是很正常的。 第四,中途被甩。 在国外旅行出现问题的时候,很多游客不理性,给领队施加很大压力,导致双方的沟通出现很大障碍。甩团一般是因为组团社和地接社出了利益上的冲突,进而发展成甩团。 游客为什么要选择有品牌有实力的旅行社呢?因为他们实行的是先行赔付的原则,游客的权益能都得到保障。有品牌有实力的旅行社肯定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即使他跟地接社产生矛盾,导致地接社做出甩团这种非常规的行为,此时组团社也会第一时间承担起责任来。对于组团社和地接社来讲,都应该顾全大局,不应该把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凌驾于游客的利益之上。在发生这种非常规行为的时候,领队的作用非常重大,游客应该信任领队。游客也好,旅行社也好,要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不能人为地扩大损失。 旅游者出去旅游的首要目的是寻找一种美好的体验和感受,而不是去寻找别扭。但是在旅行途中肯定会有很多的变化,这些变化有人为的,有不可抗的,遇到旅途发生变化的情况时,旅游者的心态非常重要,人不可以改变天气,但可以改变心情,发生这种情况时尽可能配合,寻求帮助,游客也可以自力更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也不能忍气吞声,让他们胡作非为。发生甩团这种情况后不能人为的去扩大损失,扩大的损失最后是要由游客来承担的,不要认为旅行社错在先,就可以任意妄为。这个时候你把心情改变了,甚至有的时候这种遭遇在很多年后回忆起来是很独特的,但是不是说你就得原谅,在调整心情的前提下,耐心的,细致的,甚至刻薄的去收集证据,回来跟他算账。现在是手机时代,互联网时代,取证非常容易的,游客的手机可以录像可以录音可以拍照,对事故的过程都可以作为一个证据,可以微笑着把这些录下来,回来之后可能就会免费玩一趟。这么做就是让旅行社没有侥幸心理。 第五,意外保险。 建议几十块钱的保险费千万不要省,保险不能保证游客的安全,但却是以防万一的手段,对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们都存在侥幸心理,但本着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保险费游客还是不要省。 第六,刷卡消费。 现在,中国的银联在全球都可以刷,VISA卡的使用也很普遍,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去年在欧洲,一个旅游车被撬了,结果现金损失是一百多万,世界都为之震惊,这种教训应该吸取。 第七,自助体验。 自助游也包括自驾游,这种旅游根据游客自己的时间和消费能力,需要提前搜集要去的目的地和沿途的主要景点的信息,包括官方咨询,参考网友的意见,以及攻略等,另外需要自驾游的旅游者需要增加一些地理的常识,尤其是,同时也需要对车况进行检查。另外通过专业机构去订机票、门票可以降低出行成本。

二、识别各类旅游陷阱

识别各类旅游陷阱

识别各类旅游陷阱,一到节假日,小伙伴儿们总会三五成群的邀约去各地旅游。除了自驾游还有很多伙伴会选择跟团游,这里需要额外注意了,很多团游都是有陷阱的,我现在就教大家识别各类旅游陷阱,欢迎阅读分享。

识别各类旅游陷阱1

1、行程安排不合理

早出晚归,坐车和购物时间长,实际游览时间短;各景点时间松紧不合理,著名景点安排时间太短等。

2、景点“缩水”

景点“缩水”主要表现在减少规定游玩的景点数量或减少景点停留时间。当行程中景点与购物串在一起时,服务不规范的导游会尽量减少景点逗留时间,而把时间留给自费景点或购物点。

3、住宿不达标

旅行社私自将合同中的住宿条件由星级宾馆降为招待所。

4、额外景点高价游

擅自增加自费娱乐项目,是旅行社变相提价的手法之一。在自费项目的推荐方面,旅行社通常在行程中已经预先做好了文章,通过缩减景点,既降低了成本,也挤出了时间。因为导游卖了自费项目还得上交一部分,这是自费景点在某些线路越来越盛行的原因。自费景点通常收费都很高。等到旅游车把你拉到地方,导游一阵吆活,不进景点就在车上干等着吧。

5、购物陷阱

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是旅行社变相提价的手法之一。

6、导游服务差

承诺导游全程服务,到了景点,一个导游同时为多个旅行团当导游,导致旅游团队在行程上无组织,也得不到应该有的服务,处于混乱状态。

7、驾驶员滥竽充数

旅游车驾驶员不熟悉道路,走冤枉路是常见现象。因此给游客带来的是浪费旅游时间和增加旅途疲劳。因为旅行社一般不会牺牲购物时间,唯一的弥补方式只能是减少景点停留时间和推迟吃饭和休息的时间。

8、随意转团

旅行社因报名旅游的人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已经报了名的消费者转团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导致合同履行不到位。

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内组团标准合同,旅行社因参团人数不足需将旅客转并给其他旅行社团,必须先取得游客书面同意。因此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旅行社写明是否转(并)团,以及转并团的名称。

识别各类旅游陷阱2

1、低价引诱

目前有些国内游、出国游的团费令人难以置信的低廉,游客往往怦然心动,殊不知有可能掉入低价的陷阱,如“零团费”、“负团费”的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

应对方法:

不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消费者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的优劣,构成旅游价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饭店等级、餐饮标准、导游等级、行程路线的不同,都会影响旅游价格,千万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难有服务质量保障的旅行社。

2、强迫消费

由于很多旅行社打零团费噱头,导游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获取。本应游览一个小时的景点可能让你半个小时就要集合,有的景区门票在游客报名时只含大门票,而里面的一个个小景点也要花费不少的钱。进了大景区,小景点就一个套一个,你不得不花钱进去。有时候导游还会安排游客到一些自费景点游玩,而这些自费景点的收费通常都很高。

应对方法:

消费者参团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对于一些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

3、导游误导误购

近年来,消费者在旅游中因购物而上当受骗的投诉越来越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景点少,购物点多,导游、司机为拿回扣引导购物的时间太长,影响消费者行程,带消费者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品,消费者购物上当的情况屡屡发生。

应对方法:

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出境游购买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更要慎重,一定要冷静比价格、看型号,购物后要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情况,提货时还要防止掉包,购买物品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

4、餐饮标准降低

旅游餐饮质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消费者的就餐费用根本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部分费用被旅行社或是导游“截流”了,对游客的意见,导游通常会以这里的餐饮水平就是这个样子为由推卸责任。

应对方法:

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

5、住宿宾馆降级

有的旅行社虽填写了住宿酒店的等级和价格,但要知道相同星级的酒店因地理位置不同,价格差异较大,不在景区内或市区内的酒店,价钱虽然低,却让游客费时费力。

应对方法:

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还要问清入住饭店的建造时间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档次、不同地域的宾馆价格差异不仅较大,旅游的方便性也有较大差距。

6、擅改合同

有的旅行社口头承诺消费者可以享受非常优质的服务,但实际上,在旅行过程中,却经常擅改合同,承诺的服务未能兑现。

应对方法:

不能轻信旅行社的广告和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文本,把具体的旅行时间、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旅行过程中,发现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要保留权益受到损害的有力证据,以便日后依法进行投诉。

如今,国家旅游局已开通“我要投诉举报”信息平台,面向全国集中受理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举报。如果您遇到“旅游陷阱”,也可以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