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
二、旅游时遇到导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如果你在旅游的过程当中遇到了导游强制消费,就应该马上向旅游局举报该导游的不正当行为,并且要求旅游局对该导游进行惩罚制裁,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损害。
近些年,导游强制购物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有很多导游直接就和客人说,必须要消费满多少钱,才能够放游客们离开,这样的行为当然是很不合理的。
毕竟现在早已是市场经济的时代,每个人都有选择买和不买的权利,也都选择买什么东西的权利,遇到这种强制消费的不合理行为,只有马上将该导游的基本信息投诉到旅游局,有关部门才能够马上了解事实,并进行处理。
当然了,我也了解到很多被强制消费的人,都参加了一些低价团,才几百块钱,就想要游玩景点好几天,甚至还要求要吃好喝好玩好,试问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这些低价旅游团,其实客人还没有出发之前就已经有所了解,并且也是和旅行社有过协议的,就是去到当地的特产店必须消费多少钱以上,才可以。原本双方都有利的事情,却被一些出尔反尔的游客给搞坏了。
很多人报着低价团去到景区,但是却不打算买任何的东西,这就无疑会给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损失。而这一部分损失,则是要由导游才偿还,所以,也无怪乎导游们竭嘶底里了。
旅游的话,如果你是报低价团,那就不要怪人家强制消费啦!这多无耻啊!
三、在旅游时导游强制消费的事你遇到过吗?
遇到过,那时很久以前的一次去浙江普陀山舟山群岛旅游经历,好在那是官方推荐的旅游团,没有出现什么严重的问题,只是团员与导游因为购物问题发生了一些不愉快而已。后来在当地旅游部门协调下得到了妥善处理。
如今有很多团队旅游因为购物问题产生导游与游客纠纷,甚至出现打人伤人事件,为了防止旅游导游强制购物问题,首先要对参加旅游的团队资质和信誉有所了解,不要参加信誉不好的旅游团旅游。更不能被一些不法旅游团忽悠,贪便宜掉进陷阱中不能自拔。要看“三证”,即旅行社营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避免误入“黑旅社。
如果遇到强制购物,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与导游发生正面冲突,更要避免发生口角和打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手机录音、购物发票等。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地方特产,也可以带回家与朋友分享。虽然贵点,也可作为一种交学费,总比发生意外强上百倍。即使损失大了,保留了证据,回家后还有投诉维权补救措施,追回损失,要确保自身安全。
四、旅游时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前几年,经常会被爆出跟旅行团出去旅行,被导游拉到一些地方,强制旅游者进行消费的事件,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旅游者的利益,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惩。那么旅游被强买强卖该怎么处理?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旅游被强买强卖该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导游强买强卖的,旅游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二、旅游强买强卖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对于强买强卖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如果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三、旅游被强制消费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实际中,旅游被强制消费维权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
1、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包括如下:
(1)旅游合同;
(2)旅游行程表;
(3)旅游发票;
(4)与旅行社签订的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
2、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
具体而言,只要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有力证据,可以包括如下的证据:
(1)车船票据;
(2)门票;
(3)购物发货票;
(4)接待单位的证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旅游被强买强卖该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当旅行遭遇强买强卖事件时,旅游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五、旅游遇强制消费怎么办?
旅游遇强制消费怎么办?
近日,一段题为“云南导游强制消费买翡翠”的网传视频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为你详细的介绍相关情况,希望你喜欢。
网传云南一导游强制游客消费 怎么避免旅游被强迫购物。近日上午,法晚记者从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今年10月15日,云南旅游政务网发布了一则题为“关于优酷曝光云南导游强制消费事件的调查处理情 况通报”表示,导游陈利利承认视频中“诚信满满、件数满满、金额满满”等言行是其所为;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也认可该导游为其委派承担此团的导游业务。 目前,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已于10月12日拟对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万元及拟对导游陈利利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并且三年内不得重 新申请导游证。
导游提“三满”要求
诚信、件数、金额均要满满
近日,一段题为“云南导游强制消费买翡翠”的网传视频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随后,法晚记者在这段时长约5分18秒的网传视频中看到,一名女性导游在大巴车内向乘客告知了集合时间,同时还称,游客买完翡翠后到她那里实名制登记,上报电脑系统。
随后,该导游让游客记住三点要求。“第一,诚信满满。不要一买东西,就有千万种理由说‘我家有,不需要。’不要演、不要装。”
“第二,件数满满。”该导游解释称:“别人买东西时你看着,那别人吃饭时,你是不是可以看饱?别人坐飞机,你也不用坐了?件数满满就是要人手一件。”
“第三,金额满满。云南不占你的便宜,你也别占云南的便宜。你今天不用买几十万、几百万,就今天开开心心把云南省政府补贴给每个人的5000元买成翡翠。”
该导游还表示,老板对她有要求。游客买得多,她富不起来;买得少,影响不到她。买多买少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态度的'问题。
“你今天要是挂着‘鸡蛋’出来,在里边浑水摸鱼,那么我在车上是导游,我下了车,你要是针对我,我不是个导游,今天等着瞧。我在车上会跟你好好 讲道理。在车下,你让我把饭碗都丢了,我不跟你讲别的,你今天别想走出云南这个地方,这不是恐吓。你像恶鬼般对待我,我还要像天使般对待你吗?”该导游还 说:“这些话我都不好意思对表现好的家庭讲,但是往往就是有些老鼠屎在里边浑水摸鱼,试试看我有没有办法对你。不要触碰人底线,占便宜可以,但是不要去贪 便宜。开开心心地去买串翡翠,戴在胸前和手上,这是云南人对你深深的祝福。”
视频最后,该导游还向游客称:“接待你的不是你们当地旅行社,而是云南。你们不要说上次来过了,上次来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坐飞机?有没有住酒 店?这次来,是谁为你服务?导游和驾驶员师傅起早贪黑,陪了你们4天,你们来到这里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我不说了,现在就是我带着你们,你们带着钱去买翡 翠,然后实名制登记。”
官方通报
涉事旅行社被罚10万元 导游三年内不得申请导游证
通报中显示,10月10日,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通过网络舆情监测时发现有网友在视频网站发布“云南导游强制消费买翡翠”的视频。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即 刻要求昆明市旅发委迅速展开调查,并严肃处理。此后,国家旅游局及省政府领导对此事均做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昆明市旅发委在同时监测 到该条舆情及接到省旅发委督办要求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通过对导游数据库比对和大量的走访调查核实,该视频中曝光的旅游团队系由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视频中的导游为陈利 利,导游证号码为:D-5301-007546。经调查,该团队行程为9月30日至10月5日“昆明-大理-丽江”5晚6日游,此段视频拍摄于10月4日 上午进世博园游览前。该团队为40大4小来自全国八个省市,该视频发布者为江西游客张某。通过对旅行社及导游的调查询问,导游陈利利承认视频中“诚信满 满、件数满满、金额满满”等言行是其所为;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也认可该导游为其委派承担此团的导游业务。同时,根据对部分游客的回访,游客均确认该团 的导游就是陈利利,视频即为导游陈利利在该团队的行程中所为。
根据调查情况及违规事实,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已于10月12日对违规导游及旅行社拟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 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导游陈利利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 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拟对导游陈利利(D-5301-007546)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及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始终坚定严厉打击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的决心,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 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安排自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对类似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拒不姑息,始终保持对旅游市场治 理的高压态势,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
旅游遇强制消费怎么办?
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
三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维权期限。
怎么避免旅游被强迫购物
第一,参加赴港旅游,对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安排的购物活动须谨慎对待,如发生被旅行社或导游强迫购物、限制离店和因拒绝参加购物活动旅行社或导游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等情形,应向香港旅游当局举报,要求予以制止,也可在结束旅游活动后,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企业的责任,要以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摈弃低价竞争的短期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第三,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旅行社低于成本的违规经营行为,认真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不要单纯追求“廉价”,避免落入低价旅游陷阱。
第五,参加旅游活动,要与旅行社签订尽量详细的旅游合同,除对旅游行程等进行约定外,对购物活动安排也要明确约定,要明确购物次数、地点、主要商品和每次购物的最长时间,并标明旅游者有是否购物的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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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跟团旅游过程中你遇到过强制消费吗?有何经历?
我是一名在校医学生,没有多宏伟的梦想,整天不务正业,就喜欢到处走走,到全世界各地去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去吃当地的 美食 、去网红打卡地打卡等等!
因为经验与经费不足的原因,曾经有过两次的跟团旅行的经验,两次的跟团 旅游 都没有遇到过强制消费。
基本上就是把你们都带到景点,给你们定个时间,到点集合再出发下个景点。
第一次是跟着34人的团一起出发,地点是防城港,时间是三天两夜,一晚住酒店,两晚在海边露营,基本上都是大学生群体。总消费就三百来块,一路上都很开心,驴友之间互帮互助,导游还是个逗比,在路上一直想尽各种办法逗我们笑,整个旅途下来,不仅留下了许多美丽的照片,还结交了许多来自于五湖四海的朋友。
第二次是作为导游助理出发的海南三亚,带领的是22人的小团,进行了为期五天四夜的旅途,没有工资,只是免了团费,带上了我的小姐妹就风尘仆仆的出发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大巴车上、船上、过程没有任何的强制购物消费,是一段非常美腻的回忆 !
其实,现在的跟团游只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让你心甘情愿的消费,已经不存在强制消费的做法了。
最后是个人的观点,跟团游有利有弊,因人而异吧! 如果像我一样是个没有经验,没有金钱的女大学生,跟团游是最佳的选择。对于一些喜欢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人来说,那就不适合了。
以下都是我在跟团游的照片~
一般跟团游,都要进购物店的。记得那次台湾跟团游,报的是一家知名旅行社(我跟团都是找正规资质的),签合同注明有购物店,但不强制购物。说实话, 旅游 合同厚厚一叠,谁看得过来,因为本人不喜欢购物,恐留后患,对于行程、购物条款等我是十分注意的,俗话说得好:丑话说在前头。领队在机场还承诺:需要进购物店,买不买自愿。
那次算不上恶性的强制购物,但有点死皮赖脸。那是一个50出头的男性导游,伶牙俐齿,软硬兼施。开始还好。但经常进店后整个团没人购物,慢慢的氛围就不好了,在大巴上骂骂咧咧,有点气急败坏。后来在一个药妆店直接把化妆品往我们手上塞,有人不好意思就勉强买了一点。还有一次令人啼笑皆非,在一个据说是亚洲第一的珠宝中心,店很大,游客很多,看的头都大了。可不到时间不能出去,也没地方坐,我只好逛了一圈,然后就在旁边站着熬时间。结果来了好几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说头儿在远处观察,叫我陪她们聊聊天,假装推销,帮她们完成任务,这好办,聊风景,天南海北的聊,时间很快到了,导游气得干瞪眼。
应该说,大部分导游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配合进店逛一逛,基本相安无事。但如果导游是承包线路靠提成吃饭的,就不好说了。所以,能自由行的还是自由行。因为,买,对不起自己,不买,对不起导游。
我来分享一下我的旅途经历。遇到强制消费,大部分都是跟团游,但自由行中,也会有一些强制消费的坑,甚至更加可恨。
首先说下跟团游:跟团游最大的好处就是省心,最烦心的地方就是会经常遇到强制消费,特别是去港、澳、台和东南亚国家,各种珠宝玉器、乳胶名表、医药保健品等等,好点的团不买也要在店里困到时间,差的团直接言语攻击,强制消费。如何辟免呢?在出行之前,一定要选优良的旅行社,签定好旅行合同。不要贪便宜,那种低价团甚至免费团尽量别去,动脑想想,900元就能去东南亚某国,算算帐,机票钱都不够,更别提住宿吃饭了,这种团一看就是购物团,最好别去。
再说自由行,好多人都想:跟团总会遇到强制消费,那就自由行吧。自由行中也要注意一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或者国家,先上网了解一下其它游客的经厉。比如有的地方专欺游客,到了海鲜市场,你一问这鱼多少钱?老板鱼一捞,刀一挥,无论多少钱,这鱼你是必买了,到了饭店,看好价再点,否则一盘虾,不是论份算的,而是论个算的,帐单一出会让你惊掉下巴。
旅游 本身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在旅行中遇到强制消费,会给 旅游 体验大打折扣,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避免踩雷。
遇到过,几乎谁都遇到过,主要是去云南和出国。
跟团过程中遇到过强制消费,我没妥协,还受到了小小的报复。
前几年跟团去九寨沟,八日4000多元,也不算是低价购物团,在九寨沟团餐也吃不饱。
结束了九寨沟的游览,去往黄龙的路上,一上午去了四个购物店,玉器店、土特产店、药材店、牦牛肉店。
我属于购物欲不强的那种人,平时在家非必需的也不购买。看着那些自己不需要又质次价高的东西,我也不想购买。
导游在车上的时侯为购物作了铺垫,讲了特别感人的故事,动情处甚至留下了眼泪,大意是说,亲情多么重要,自己出来一趟,要给父母、爱人、孩子带东西回家。
见我没买,在购物出口等着收团友购物小票的导游,提醒我总要买一些,我说这些东西我实在不需要,他的脸色瞬间难看。
第二天,我坐了好几天的 旅游 中巴靠窗的固定位置上,被抹上了机油,我没注意蹭到了衣服袖子上,洗也洗不掉的那种……
旅游 本来是一个很美好的事情,但如果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会使我们的 旅游 体验大打折扣,强制消费应该是跟团游过程中最容易中招的。
记得还是十多年前跟团去了一次香港,地接导游是一个台湾人,一路上就在打压大陆人,吹嘘台湾和香港多富有,知道她是套路,激起大家的虚荣心来购买贵重物品。带大家去的购物地方都是隐藏在小街小巷里,完全封闭,一团的人进去,大门就紧紧的关起来,连窗户都没有,时间不到不准出去。这些地方有的是专卖金饰品,有的是专卖名表,还有卖保健品的等等,因为是内地团,大家并不是很了解商品的价格,以为香港的东西一定是好的,加上款式比较新颖,还是有不少人解囊,后来发现比正规商店里的价格高50-80%。我们这个团因为有一家人购买的比较多,导游大概比较满意,于是没有再为难其他人。但是这次跟团游的经历还是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后来基本上避免再参加国内的跟团游。出国游因为语言的原因,还是不得不跟团游,但是吃一堑长一智,尽量不被忽悠,捂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