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国旅游有强制性消费吗

有强制消费!就算报团时签了协议!去到泰国一样强制你消费!而且要三选一!不选的话就丢下你!这是一惯的作风!2014-8-22我们20人包的特价团1999六天曼谷!当时就是签订没有强制消费的协议!可是第二天就开始要我们每人选项目!我们没人选!他就脸色大变说要丢下我们!我们没有人屈服!而且也不会像网上所说的怕他为难我们什么的!我们是客人!他服务的不好我们就可以投诉!我们只需要我们免费项目里的行程就可以了!不要自费的!按行程表进行!导游不肯!非要我们选其一!于是我们打去国内签了协议的旅游团投诉!如果再不行的话我们就会打去大使馆去告你们欺负我们中国人!为了保障我们的利益!不可能被他这样欺负!后来他就不敢强迫我们消费了!把事情闹大了对他们影响很大!肯定会很多人不敢来泰国旅游!实事求是才行!低价团也不能强迫我们消费!就算是高价团他们一样这手法来强消费!只是有钱人不计较给他是了!但这不是钱的问题!这种不合理一定要说明!自愿为主!!一投诉就知道他们问题!我们既然签了协议那就用的上才有意义啊!不要交了钱旅游完了再投诉就没用了

二、出国旅游遇到强制消费的怎么办

你好,我是做旅游的,先跟你解释一下“强制消费”的意思吧

“无强制消费”:你旅游期间所有的景点门票、行、食、住均包含在内,

“有强制消费”: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内容包含不全。

“有进店(购物)”:导游会带领团队去各商场进行购物,以便从中获得利益,导游会全力推荐某些商品,如果不买,也许导游会不高兴,但是你完全可以不买。(比如导游会说:“XXX是本地最有名的XXX,物超所值,大家买一些也是对我工作的支持……”等,不用理他)

楼主所说的“朋友去海南被强制消费2W多”,我想应该大部分钱都是购物了吧?如果不是,就向旅游局投诉

建议注意的方面:去旅游前,先向旅行社咨询清楚:“我去新马泰所需要的800块钱都是哪方面的?”,如果光是“报名费”,那就是假的,我们也做国外游,从没有过“报名费”,国外游也许会包含服务小费,这点大可放心,这是给国外服务人员的,这也是现在旅游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了。

总之,去之前问清楚需要多少钱,这些钱都包括哪些方面(比如吃住行等),一定要问清楚,小心被钻了空子

祝旅途开心!

三、限制高消费人在国外有效吗?

有效。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持护照购买机票了,回国的话会比较困难。

限制高消费令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四、在国外旅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

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

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

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很多人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

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强制消费,违反哪些法律?

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出行路线。

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

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

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

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

当然不是,旅行社的行为违法!

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

另行付费项目的钱,也可以退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

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

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

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不用慌,以上的种种行为~

我们都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10条

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二)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餐、娱乐、医疗保健、参观等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承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三)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四)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五)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三、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欺骗、强制消费的处罚

01:对旅行社的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30元罚款,违法所得3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02: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1、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罚款;

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和主要管理人,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03:导游、领队的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能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04:强制购物场所的处罚

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2、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五、在国外旅游如何避免强制购物?

1、首先在旅游前我们要选择靠谱旅行社

说到底,其实就是有部分旅客贪小便宜,报名费便宜到难以置信的旅行团,这样的旅行团肯定会有猫腻,面对眼花缭乱的旅行社,我们到底该如何选择呢,第一就是选择有资质的大旅社,一些三无小旅社可以首先PASS掉,再有就是某些非法组织组织的旅行团。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最后能自由行就不要选择跟团游,这就是最保险的。

2、保命要紧

如果真的遇到了让你强制消费导游,也不要采取强硬的措施,否则容易遭到导游团伙的攻击,先乖乖“配合”导游,悄咪咪地收集必要的证据,可以用手机偷拍或者录音,保留下购物发票,和出团旅行的合同。

待回到家后,立马拿着证据和材料去旅行社投诉导游的强制消费行为,如果旅行社翻脸不认人,还可以在对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其行径,实在不行还可以把证据和材料带法院进行起诉。

总结一下:第一、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出行报团前看清楚协议合同的内容,有没有写明购物点。二、若真的遇到了,可以适当买一点土特产,反正在哪买都一样,如果是导游要求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那就见机行事

六、中国政府对于公民个人境外消费有何规定吗?比如说境外消费的范围,境外消费的额度等,境外消费的外汇管制。

中国个人境外刷卡消费规定单日上限为1万人民币,或者一年内不得超过10万人民币。单笔超过1000元人民币就会被银行上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第一条: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第四条: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扩展资料:

外汇管制的主要目的:防止资本外逃;维持汇率稳定;维护本币在国内的统一市场不受投机影响;便于实行贸易上的差别待遇;保护民族工业;有利于国计民生;提高货币币值,稳定物价。

根据外汇管制内容和严格程度的不同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1、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

这类国家的典型特征是外汇极端缺乏,经济不发达或对外贸易落后,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实行中央计划经济的国家。

2、实行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

这类国家对非居民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支付不加管制,但对资本项目却加以限制。如一些发达国家或开放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

3、名义上取消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

截至1991年,这一类型国家有20多个,主要是工业发达国家和石油输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