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防范旅游消费陷阱?
旅游景区的海鲜消费存在许多猫腻,且不说商家故意隐瞒天价恶意欺诈消费者,最常见的就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掉包等种种陷阱,令消费者多花不少冤枉钱。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出来旅行,要多花钱是必定的。殊不知商家就是抓住游客这种心理,哄抬价格,弄虚作假,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应对之策:建议游客多问几家饭店对比价格,吃海鲜要去海鲜市场,买完海鲜直接加工,享受一条龙服务。点餐或者购买土特产之前,先谈好价格,建议可以自带一把小称,“先谈价格再亮秤”。
2. 住:海景房不看海 准星级酒店不是星级
“全程入住准五星级”或“相当于五星级”酒店这样的说法在旅游广告中屡见不鲜,这样的宣传语常常会给人一种错觉,让游客以为住宿条件很好。其实,这是不良商家摸准了大众游客对于旅游行业的标准规范并不熟悉的情况,以模糊的表述忽悠消费者。
说到海景房,不少人就能浮现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惬意场景。然而,现在商家为了谋取利润,甚至将只能在某个角度看见大海的房间也标榜为海景房,谁要是定到这样的海景房,那真是太坑爹了。
应对之策:消费者报名之前应就住宿问题要求旅行社明示,并在入住时观察酒店是否将标有几颗星星的星级标示牌悬挂于显眼位置。此外,国际酒店领域并不在显眼位置悬挂星级标示牌,酒店品牌本身就代表着相对应的星级标准。如果是自助游的消费者,在碰到只有某个角度能看到海的海景房时应该果断要求换房间。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陈文 摄
3. 行:无故被拼团甩团 自助游勿轻易坐路边揽客的车
很多游客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自己是在A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团,但直到发团时才发现,自己参加的团是B旅行社的旅游团。究其缘由,原来是某些旅行社因接受报名的消费者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已经报了名的消费者转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笔者就曾遇到一次被拼团经历,结果造成两个团的人员争抢一只烤全羊的窘况,实在让人气愤不已。
二、旅游消费陷阱有哪些?
刚高考完的小慧报了某旅行社的跟团游,在旅行的途中经历了导游安排购物,体验某少数名族“洞房”习俗,体验这项习俗时,导游没有通知他这个是要收费的。
随后在到达某景点的时候明明景点票只要30,结果导游团队说给大家先垫付100,还不是通票,结果到了景点内其他项目还是需要自己掏钱,而导游则可以拿到50的回扣。
然后到了景区内导游又以不玩xxx就是白来一趟,配合教练唱双簧,比如某项水下世界旅行,看海底奇观,掏钱之前说可以在水下玩40分钟,结果小慧下水20分钟不到就被教练以氧气快用尽为由催上岸,小慧还没看到教练所说的特色景点。不愉快的小慧忍着怒气,继续旅游。
傍晚导游又给大家介绍来这里不买些特产,宝石,贝壳回去怎么对得起这次的旅游呢,然后给大家说这里的珠宝珊瑚贝壳比内陆要便宜很多,买到就是赚到,小慧在导游的带动下买了一串水晶手链,回家之后给朋友看,被珠宝设计的朋友告知这是假的,气愤的小慧找旅游公司理论。
那么这个案例当中导游给小慧下了多少消费陷阱?都触犯了什么法律?如何维权?
消费陷阱1:导游强制安排小慧进行购物
旅游中,购物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车上睡觉的时候被导游叫醒购买东西,或者是强制买东西,旅游购物不可以随便安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有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也就是说,对于非游客自愿的购物消费,安排购物是违法行为。
消费陷阱2: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因此,吃回扣是犯法的。
消费陷阱3:“特产、纪念品”为名兜售假货
外出旅游,购买当地特产和纪念品可以说是人之常情,因此不少游客上当受骗,满载而归的结果是假货。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导游有以上的任意行为,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
提醒各位要去旅游的小伙伴一下,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列明在发票上,买了货物后也要确认一下是不是好的,更加要注意提货时不要被掉包了。
三、如何避免低价旅游团的十大陷阱?
1、以成本价吸引消费者,地接社在接受组团社的有可是只收成本价,甚至愿意倒贴钱给组团社,吸引对价格敏感的顾客。
2、组团时选择游客,低价团为了把风险降到最低,会考虑职业、性别、年龄、地域等因素组团,导游会利用不同的地域游客潜在的攀比心理,刺激消费。
3、虚假承诺不消费,低价团会在招募游客是声称不会有购物项目,但是这些承诺多半只是口头,并不会写入合同里,事后一旦出现纠纷游客很难维权。
4、预留款,低价旅游团会以各种理由让游客先押上一部分钱,承诺回程后再予以返还,如果游客在购买环节中花钱不够一定的费用,这笔钱就会被扣留。
5、降低出行成本,导游通过最大程度降低餐饮、住宿、交通标准来省钱。
6、安排购买环节吃回扣,地接社一般会和购物点合作,无论是否购物,商场都会付给旅行社固定人头费。购物店给旅行社和导游回扣为旅行社零负团费提供盈利空间。
7、诱导游客消费,为了购物,导游会使出十八般武艺,利用游客对导游的信任感,等到了购物店诱导消费便水到渠成。
8、强迫游客消费,如果诱导消费不顺,有人不愿意或明确拒绝购物,导游一般会诉苦与威胁并用,甚是侮辱打骂。
9、增加收费项目,有些低价团会在行程中增加项目,并收取费用,甚至利用游客不了解行情,去免费景点但收取门票费。
10、隐形消费,旅游景点以求神拜佛、募捐善款等名义让游客掏钱,还有一些名宿疯抢浓厚的景点,临时主治的焰火晚会或泼水节,大部分都有问题。
例如:
江苏苏州一日游120元,三亚西安往返五日游1060元,泰国普吉岛精品六日游3200元……对,您没看错,这些还没有成本高的低廉旅游团广告随处可见!是“馅饼”还是“陷阱”?
陷阱一:低价团年龄有限制,需要缴纳附加费
多年来,旅游业内有条不成文的规定,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收取年龄附加费。这种现象多出现在低价团中,像国内游、港澳台连线游、东南亚等地的旅游产品。站在旅行社的角度,老人行动不便增加了旅游风险、儿童和学生没有消费能力,这些都是影响回收成本、增加提成收益的因素之一。
其实在《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就明确规定,在同一旅游团队中,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不能成为旅行社区别对待的理由。如果已经被“潜规则”或者将要被坑,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陷阱二:旅行中进购物店次数多,且停留时间长
经常跟团旅游的朋友,肯定对购物店非常熟悉!像土特产店、手表店、玉器店、丝绸店,先不说东西质量过不过关,在购物店里不逛够一个小时都不放您出来。本来是抱着愉悦的心情出门旅游,却把大量游玩景点的时间搭在进购物店消费上。拿台湾8天7晚环岛游来说,购物店最多能达到7个,停留时间在1-1.5小时之间!
在2014年《旅游法》就配套新版本合同实施“购物要签补充协议”的规定,比如对游客旅途中有购物的行程安排,需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游客在出游途中进店购物的时间等进行严格约束。一定要问导游要相关合同协议!
陷阱三:某些黑导游脏话连篇,强迫游客购物
明明顾客是上帝,但是国内已经出现多起导游谩骂顾客,并且强迫购物到指定金额,否则不让出购物店的大门!某些低价团的导游为了拉人头、挣提成,轻则会以“你有钱不购物,我鄙视你”的言语中伤游客,重则动手恐吓关小黑屋。有的游客花了大价钱买到的玉器首饰,回来鉴定并非是买前商家所说的纯天然材质,要求退货时商家会以扣除手续费的名义,为游客低价办理退货!
在《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旅行社有强迫购物的行为,可以向旅游局投诉,最高处罚达到30万元,导游直接转业或歇业,维护旅游者的权利。
陷阱四:景区里的套路
请香算命,部分黑导游把游客的姓名、年龄、大概的衣着相貌等基本信息,暗中告诉寺庙景区的假僧人。游客到景区会“碰巧”遇见算命的“高僧”,一算一个准,假僧人很快赢得游客信任。“高僧”便向游客推荐购香场所。香的样式五花八门,价格天价。此类事件像苏州灵隐寺、安徽九华山、四川峨眉山等国内知名5A景区时有发生。
连哄带骗漫天夸赞(例:云南或四川少数民族寨)
参观民俗村,会有美丽的全身银光闪闪的当地妹子接待,带你去她家做客,听她讲村子状况,重点介绍自己身上的银器,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最后拿出自称“纯手工”的银器告诉大家便宜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