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避免低价旅游团的十大陷阱?

1、以成本价吸引消费者,地接社在接受组团社的有可是只收成本价,甚至愿意倒贴钱给组团社,吸引对价格敏感的顾客

2、组团时选择游客,低价团为了把风险降到最低,会考虑职业、性别、年龄、地域等因素组团,导游会利用不同的地域游客潜在的攀比心理,刺激消费。

3、虚假承诺不消费,低价团会在招募游客是声称不会有购物项目,但是这些承诺多半只是口头,并不会写入合同里,事后一旦出现纠纷游客很难维权。

4、预留款,低价旅游团会以各种理由让游客先押上一部分钱,承诺回程后再予以返还,如果游客在购买环节中花钱不够一定的费用,这笔钱就会被扣留。

5、降低出行成本,导游通过最大程度降低餐饮、住宿、交通标准来省钱。

6、安排购买环节吃回扣,地接社一般会和购物点合作,无论是否购物,商场都会付给旅行社固定人头费。购物店给旅行社和导游回扣为旅行社零负团费提供盈利空间。

7、诱导游客消费,为了购物,导游会使出十八般武艺,利用游客对导游的信任感,等到了购物店诱导消费便水到渠成。

8、强迫游客消费,如果诱导消费不顺,有人不愿意或明确拒绝购物,导游一般会诉苦与威胁并用,甚是侮辱打骂。

9、增加收费项目,有些低价团会在行程中增加项目,并收取费用,甚至利用游客不了解行情,去免费景点但收取门票费。

10、隐形消费,旅游景点以求神拜佛、募捐善款等名义让游客掏钱,还有一些名宿疯抢浓厚的景点,临时主治的焰火晚会或泼水节,大部分都有问题。

例如:

江苏苏州一日游120元,三亚西安往返五日游1060元,泰国普吉岛精品六日游3200元……对,您没看错,这些还没有成本高的低廉旅游团广告随处可见!是“馅饼”还是“陷阱”?

陷阱一:低价团年龄有限制,需要缴纳附加费

多年来,旅游业内有条不成文的规定,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收取年龄附加费。这种现象多出现在低价团中,像国内游、港澳台连线游、东南亚等地的旅游产品。站在旅行社的角度,老人行动不便增加了旅游风险、儿童和学生没有消费能力,这些都是影响回收成本、增加提成收益的因素之一。

其实在《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就明确规定,在同一旅游团队中,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不能成为旅行社区别对待的理由。如果已经被“潜规则”或者将要被坑,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陷阱二:旅行中进购物店次数多,且停留时间长

经常跟团旅游的朋友,肯定对购物店非常熟悉!像土特产店、手表店、玉器店、丝绸店,先不说东西质量过不过关,在购物店里不逛够一个小时都不放您出来。本来是抱着愉悦的心情出门旅游,却把大量游玩景点的时间搭在进购物店消费上。拿台湾8天7晚环岛游来说,购物店最多能达到7个,停留时间在1-1.5小时之间!

在2014年《旅游法》就配套新版本合同实施“购物要签补充协议”的规定,比如对游客旅途中有购物的行程安排,需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游客在出游途中进店购物的时间等进行严格约束。一定要问导游要相关合同协议!

陷阱三:某些黑导游脏话连篇,强迫游客购物

明明顾客是上帝,但是国内已经出现多起导游谩骂顾客,并且强迫购物到指定金额,否则不让出购物店的大门!某些低价团的导游为了拉人头、挣提成,轻则会以“你有钱不购物,我鄙视你”的言语中伤游客,重则动手恐吓关小黑屋。有的游客花了大价钱买到的玉器首饰,回来鉴定并非是买前商家所说的纯天然材质,要求退货时商家会以扣除手续费的名义,为游客低价办理退货!

在《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旅行社有强迫购物的行为,可以向旅游局投诉,最高处罚达到30万元,导游直接转业或歇业,维护旅游者的权利。

陷阱四:景区里的套路

请香算命,部分黑导游把游客的姓名、年龄、大概的衣着相貌等基本信息,暗中告诉寺庙景区的假僧人。游客到景区会“碰巧”遇见算命的“高僧”,一算一个准,假僧人很快赢得游客信任。“高僧”便向游客推荐购香场所。香的样式五花八门,价格天价。此类事件像苏州灵隐寺、安徽九华山、四川峨眉山等国内知名5A景区时有发生。

连哄带骗漫天夸赞(例:云南或四川少数民族寨)

参观民俗村,会有美丽的全身银光闪闪的当地妹子接待,带你去她家做客,听她讲村子状况,重点介绍自己身上的银器,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最后拿出自称“纯手工”的银器告诉大家便宜卖哦~

二、旅游常见的购物陷阱有哪些

1、假冒伪劣特产商品:以次充好或以假乱真的商品在旅游中无处不在,这也算得上是商家和小贩最惯用的骗术。小编曾在桂林阳朔西街买过一块野生蜂蜜,60元一斤,卖家自称刚从山上摘下来的,等买回家用刀剖开一看,竟然外面抹了一层蜂蜜,里边完全是化学合成的……

2、强制租借非需物品:严格来讲,这类套路并不能算是骗局,但要求游客购买或租借一些没用的物品,对游客来讲也是一种损失。例如香格里拉的普达措,进景区时导游一直要求游客买氧气瓶,说山里海拔高极易缺氧,不少游客信以为真买了好几罐,其实普达措海拔也就三千多米,结果几乎都没用上,如果有老人孕妇小孩或身体较差的倒建议购买。

3、老板跟谁都是老乡:你们是哈尔滨来的游客吧,咱是老乡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咱这是缘分呀。”这还不算完,明明进店就被让进老板房间的游客根本没来得及买玉,老板却勒令售货员给游客们退货,您们买的全能退,自家店要吗您说话,我就收本钱,这是咱老乡的一份情意呀。”老板的这通忽悠真让大伙信以为真了,全拿老板当了亲人”。把那套12生肖的珍藏玉石给这位大娘拿来,标价1000元,您就给100块,赔了赚了您别管,赶紧收起来,咱这是亲情加感情。”

4、免税店夸大商品功效:据了解,很多免税店虽然手续齐全,但他们在销售过程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有诱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而中国游客在受骗后,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5、卖你吉利”比货贵:春节外出旅游买个花瓶图个平安和吉利本是件好事,可到海南旅游的孙先生一家却遭遇了精明商家的连环套”。

更多关于旅游常见的购物陷阱有哪些,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三、旅途中有哪些骗局,你遇到过吗?

有。1.吃:旅游景区的海鲜消费存在许多猫腻,且不说商家故意隐瞒天价恶意欺诈消费者,最常见的就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掉包等种种陷阱,令消费者多花不少冤枉钱。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出来旅行,要多花钱是必定的。殊不知商家就是抓住游客这种心理,哄抬价格,弄虚作假,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应对之策:建议游客多问几家饭店对比价格,吃海鲜要去海鲜市场,买完海鲜直接加工,享受一条龙服务。点餐或者购买土特产之前,先谈好价格,建议可以自带一把小称,“先谈价格再亮秤”。2. 住:海景房不看海 准星级酒店不是星级“全程入住准五星级”或“相当于五星级”酒店这样的说法在旅游广告中屡见不鲜,这样的宣传语常常会给人一种错觉,让游客以为住宿条件很好。其实,这是不良商家摸准了大众游客对于旅游行业的标准规范并不熟悉的情况,以模糊的表述忽悠消费者。说到海景房,不少人就能浮现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惬意场景。然而,现在商家为了谋取利润,甚至将只能在某个角度看见大海的房间也标榜为海景房,谁要是定到这样的海景房,那真是太坑爹了。应对之策:消费者报名之前应就住宿问题要求旅行社明示,并在入住时观察酒店是否将标有几颗星星的星级标示牌悬挂于显眼位置。此外,国际酒店领域并不在显眼位置悬挂星级标示牌,酒店品牌本身就代表着相对应的星级标准。如果是自助游的消费者,在碰到只有某个角度能看到海的海景房时应该果断要求换房间。3. 行:无故被拼团甩团 自助游勿轻易坐路边揽客的车很多游客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自己是在A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团,但直到发团时才发现,自己参加的团是B旅行社的旅游团。究其缘由,原来是某些旅行社因接受报名的消费者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已经报了名的消费者转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笔者就曾遇到一次被拼团经历,结果造成两个团的人员争抢一只烤全羊的窘况,实在让人气愤不已。

被宰经历是每个外出旅行者都会碰到的经历。一些旅客可能会发现自己在旅行中,被骗取更多的钱比他们预期支付的,就像是住宿费、接送机费或者当地旅游景点的门票费等等,而这种“宰欺”状况可能恰恰融入当地的文化以及旅游部门的众多景点服务中,但并不代表是有道理的或可接受的。所以为了避免一次次上当受骗,以下是我为了旅行者朋友们提出的几条忠告:

1. 在规划旅行路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最安全,最舒适和最有节约空间。有必要的时候多多深入了解有关路线上景点、地点和其他针对游客的服务,不要相信那些看起来太过靠近的要求,尤其是旅游景点附近的商家。

2. 如果是租车出行,一定要仔细检查你的租车契约是否有很多多余的项目,这是出租公司蒙蔽你的常用方法,一定要在解释说明完毕后再签署契约,尽量避免引发纠纷。

3. 不要屈从诱惑,比如或街头游客强推的衣物和纪念品等,一般现场都是假货,价格又便宜到不可思议,质量可能会令你大失所望,这时候不要苛求更低价格,更不要去做任何危险的交易活动,否则可能会遭遇更大的财务损失。

4.尽量选择国内认证的旅行社去参加有关的旅行团,参观旅游景点的时候,一定要紧跟旅行团的导游,避免分散开来去参加门票外附加的活动和购物等,这点尤为重要。

旅行需要规划,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小心翼翼,勤查实记,拒绝“宰欺”,才能在旅行中真正享受到自由自在的乐趣。

四、旅游陷阱有哪些

猫腻一:“免费游”“低价游”

一些老年人旅游过程中更看中价格因素,有旅行社利用老年人这种心理,用超低价组团来诱惑老年旅游消费者,但往往到了目的地却发现根本不是景点,而是以旅游做幌子,迫使消费者购买质差价高的保健品、玉器等。例如:某游客参加“0元周边游”,途中被强制要求缴纳上百元的车费、餐费、补助费用,“免费游”变成了自费游,景区景点变成了购物店。某游客参加100元/人外地五日游,约定双飞无强制消费,在行程中,游客消费额不够标准,被导游强制下车甩团。提醒:如何识别价格是否有陷阱?旅行社的行程报价应该是旅游者自己支付机票、住宿、餐饮、门票等消费总额的八成左右。旅行社与航空公司、酒店及景区等单位有协商的价格优惠,优惠幅度平均在5〜7折, 在此基础上再添加1〜3成的利润,得到合理的行程报价,而超低的价格必定会有陷阱。

猫腻二:“旅游+看房”

不少老年人退休之后对养老居住环境有较高的要求。一些房地产商和机构瞅准商机,推出“旅游+看房”的营销活动。参与人一般只要交几百元钱,就能享受2-3天食宿,而且是跨省旅游,因为“一举两得”,一些老年朋友参与其中。提醒:这种“旅游看房团”商业目的明显,看房期间,工作人员大部分讲解都是围绕价格多么优惠,配套设施有多好等进行介绍,引导对方购房。行程中真正的旅游项目非常少,甚至没有。

猫腻三:打着旅游的幌子卖保健品一群打着为老年人健康保驾护航的旅行团以低价旅游为幌子,将老年人聚集起来,宣称会有参观养生基地、免费体检、讲座等项目。到了目的地后,工作人员先会特别热心,带着老人逛几个景点,套取对方的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子女收入。然后开始安排欢迎晚会,会上播放一些主办方的宣传片,让大家唱歌跳舞做游戏,拉近彼此距离。之后,会邀请所谓的专家讲一些健康知识,推荐产品。

最后,组织老年朋友体检,讲解体检报告,并故意夸大病情。提醒:要注意的是,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如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陷阱四:年龄“附加费”陷阱“年龄附加费”实际上是对年龄太大或者太小的游客额外收取的费用,比如年龄在28~60岁之间的游客消费能力较强,但这一年龄段之外的游客消费能力欠佳,因此,某些旅行社收取这笔费用保本。在收取额度上,300元、600元、1000元等是较为常见的收取额度。提醒:旅行社针对老年群体加收费用,但并不会为老人提供特殊服务。老人消费能力偏低,少购物、不购物会让旅行社收入减少,旅行社会用“超龄收费”来弥补损失。“年龄附加费”是被明令禁止收取的。

老年人出游要注意这些:

1.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跟团游或者自助游。跟团旅游选择旅行社时,要提前确认旅行社资质许可,不要一味追求“低价”,“离奇”的低价可能存有陷阱;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仔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付款同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若商家拒签合同,其中可能藏有“猫腻”。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应选择银行托管方式以保障资金安全。

2.出行前要签订旅游合同,如发现旅行社的合同有明显不合理处,一定要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不可盲目签约。

3.老年人不同于年轻人,出门旅行绝不可说走就走,在出行前准备工作一定要做足做细。对于旅行中有可能遇到的旅行纠纷或其他问题,提前做好预案,以免遇到事时措手不及。同时,最好去医院做个简单体检,开一些必需药品,随身携带,防患于未然。除此之外,出行前可以询问一下旅行社,持有老年证是否可以免收门票,免收部分如何返还等细节,将相关证明提供给旅行社,可以省去一笔费用。

五、低价旅游陷阱套路有哪些

多数旅游社“低价诱惑”背后的套路有:旅游是假,购物为真;宣称免费,临时加价;标准降低,行程打折。

1、旅游是假,购物为真

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旅行社常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两种。组团社负责揽客,按照人头数赚钱。地接社负责接待,而让游客多购物赚提成则成了很多地接社的利润来源之一。很多所谓的“景点”其实是隐形的购物点。购物景点必须都进店,游客若不买一点东西,可能会被导游“埋怨”,甚至明讥暗讽,影响游客旅游心情。

2、宣称免费,临时加价

部分违规旅行社还存在宣称免费旅游,却临时加价的现象。如果旅行社没有跟你签订合同,或者你是在火车站或街头接到的低价旅游甚至是免费旅游的传单,就要特别小心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

部分游客有贪小便宜心理,可能会因一些好处或折扣,忽视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最后因没有证据而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标准降低,行程打折

李秋婷(化名)今年读大四,前不久在山东某国际旅行社实习了一段时间。她告诉记者,部分旅行社带游客前往目的地后,发现无利可图,就将服务和观赏的景点数大打折扣。“羊毛出在羊身上,价低肯定质低。仔细看看行程,就会发现‘不合理低价游’的吃住行安排以及标准,其实都大大缩水了。”李秋婷说。

扩展资料

旅游主管部门出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2016年10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从今年10月到明年4月集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

湖南省、长沙市旅游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省、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纷纷下架“低价游”产品,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自觉抵制“低价游”。记者了解到,11月,省内12家旅行社因涉嫌不合理低价游行为被旅游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2020年12月2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旅行社欺骗、强制旅游购物的7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不得有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和侮辱、殴打、胁迫游客行为。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这些明确规定,对于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保护游客权益将起到很好的作用。今后,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将越来越少。

六、旅游购物陷阱如何防范?

一、对于游客本身,在选择旅行团之前应当注意哪些

1、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千万不要轻信在火车站、汽车站那种拉客的花言巧语,人都是一样的无利不起早;

2、尽量选择纯玩和无自费的行程,这种行程一般要比相似的行程价格高,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如果你非要选择低价团,那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家旅游局规定,报低价团游客不受保护。

3、报的是高价纯玩团,被旅行社骗了或者卖了,到当地混入购物团。

二、旅行中有关旅行团的行为欺骗、强制购物消费的情况类别: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如何应对导游强迫购物

在遇见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当场与导游发生争执,毕竟此时你身处异地,对当地的情况了解也没有导游熟悉,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事后对该导游或者旅行团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相关的申诉或者举报。

所以在我国的最新的《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