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创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简称试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简称管理局)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管理局是在试验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有机关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管理局局长。管理局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企业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第二章 主要职责第三条 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试验区的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的集中展示窗口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先行区,为中国和海南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重要贡献。具体职责如下:

(一)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具体负责园区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制度创新、企业(机构)服务等工作,承担法定授权和委托的行政审批与管理职能。

(二)引进国内外一流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引进境外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支持高校发展符合国家战略和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

(三)协调指导试验区内高校办学,支持高校在教育开放、人事管理、招生制度、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的办学体制机制。

(四)以区内一流教育资源为依托,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际教育相关产业,增强“造血”能力,建设“产、教、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五)创新试验区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统筹推进试验区基本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共享设施的运营维护,以及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配套服务。

(六)服务与支持陵水黎族自治县(简称陵水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试验区与陵水县的深度融合,让陵水百姓有更多获得感。第三章 运行机制第四条 省政府主要通过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对管理局进行领导。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决策和统筹协调,管理局负责执行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办公会为管理局决策机构。管理局加挂“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牌子,按“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方式运行管理。第五条 设立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试验区开发建设和市场化投融资的平台公司,具体承担区内土地一级开发、资金融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管理等。管理局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六条 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下放和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管理局承接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陵水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放或委托管理局行使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试验区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特别极简审批”。第七条 与陵水县的事权划分。管理局主要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陵水县予以配合;陵水县主要履行社会管理和管理局无法履行的其他职能,具体包括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社会稳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民生保障以及拆迁安置等,管理局配合。第四章 人员配备和人事管理第八条 班子配备。管理局设局长1名(由省教育厅厅长兼任),副局长3名(其中1名由陵水县县长兼任),总教务长1名(技术类特聘岗位,属班子成员);另外2名副局长和总教务长由局长提名,省政府批复同意后由管理局任命,实行合同制聘任。第九条 管理局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员额管理,暂定授薪岗位员额50名,未来管理局可根据发展需要增加。第十条 建立与绩效目标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以岗定薪”的绩效激励制度。除省里选派的兼职领导人员外,在薪酬总额范围内,管理局自主决定人员聘用、岗位设置、薪酬标准。薪酬总额以核定岗位员额为基础,在五年过渡期内,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核定,超过2倍部分由管理局通过企业化运营方式解决。第五章 财政和投融资管理

陵水县商务局是管猪场的吗

是。根据国家规定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贸易,探索政策,保障措施,组织生产资料流通,负责相关对外援助工作等。从办理猪场建地的签约,到猪肉的出售,都需要与县商务局制定签约。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依法创建整洁、美丽的陵水,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及其他区域。

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及自治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第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全面负责。

自治县人民政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财政、公安、工商、卫生、旅游、交通、海洋、水务、商务、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 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本居住区居民、村民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社区服务,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与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统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与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媒体和商业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增强公民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平。第六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对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容貌管理第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重要地段景观、照明、户外设置物、停车场、集贸市场等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城乡容貌标准。第八条 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等公共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和城乡容貌标准,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第九条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设置、安装门窗、空调外机、广告招牌、遮阳篷以及其他改变外立面行为的,应当保证安全、美观,不得违反有关规划设计的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改造或者拆除,所需费用由违反规定的行为人承担。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饰。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走廊外、窗外、屋顶,不得吊挂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不得擅自在建筑物顶部搭棚设架。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第十条 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应当按照长期规划逐步将管线设施纳入地下管廊或者改为地下管道;废弃的杆、管、箱等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建设完成的主要道路不得随意切割,确因安装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凡经批准破路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市政设施行政部门缴交道路挖掘修复保证金,依法取得道路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并做到分段施工,分段填埋,按限期恢复路面原状,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挖掘路面的修复质量保修期为三个月。违反规定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海南陵水到万临几个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55.2公里

起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

1.陵水黎族自治县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行驶,左转

2) 行驶100米,右转进入中心大道

3) 沿中心大道行驶140米,左后方转弯进入建设路

4) 沿建设路行驶1.6公里,右转进入椰林北干道

5) 沿椰林北干道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椰林北干道

6) 沿椰林北干道行驶34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440米,直行进入海南环岛高速

3.沿海南环岛高速行驶46.8公里,在万宁/长丰出口,稍向右转进入万宁南互通

4.沿万宁南互通行驶45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万安大道

5.万宁市内驾车方案

1) 沿万安大道行驶1.4公里,稍向左转进入红专西路

2) 沿红专西路行驶1.1公里,朝红专东路方向,直行进入红专中路

3) 沿红专中路行驶910米,过右侧的蓝翔电器约200米后,左转

4) 行驶160米,右前方转弯

5) 行驶60米,左后方转弯

6) 行驶30米,到达终点

终点:万宁市政府

不走高速路线:全程约62公里。

从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到中心大道,行驶100米

右转,进入中心大道,行驶140米

左转,进入海榆(东)线,行驶920米

左转,进入滨河北路,行驶690米

右转,进入椰林北干道,行驶1.7公里

进入环岛,进入海榆(东)线,行驶54.8公里

请直行,进入万安大道,行驶1.4公里

请直行,进入红专西路,行驶1.1公里

请直行,进入红专中路,行驶1.1公里

左转,从红专中路到万宁市政府,行驶260米

到达万宁市政府

海南陵水想唱歌都没有包箱给你唱

有啊,在陵中那边,从书店过去忘了叫什么了,不就有一家。夜来香什么的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