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差额征税。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是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三是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2)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二、中国旅游日来了,各地推出了哪些旅游政策?

中国旅游日来临以后,个体都推出了以下几项旅游政策:

通过网络平台预定会更加的优惠。很多景区在疫情的影响之下,开启了景区网络直播,并在直播间加入自己的门票购买链接。这些价格相较于其他旅游软件和在景区当地购买旅游门票价格都会有所便宜,例如原本200元的门票在直播间可能只有150元左右。买完之后在三个月之内的任何一天前去旅游都是可以的,这也给很多受到疫情没有办法出行的人们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旅行措施。

各大景区会实施免门票或半票的价格。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刺激游客前往景区旅游,连云港日照等各个地区都实施了免门票的政策,例如连云港的船山飞瀑景区和连云港的老街展馆,全部都是免费参观。河南省焦作市的云台山门票价格是120元,在受到疫情的影响之下实施,这三天之内的公共交通是不限次数的,但每个景区只能去一次。

景区对较好的旅行社实施奖励。一些旅游社通过包车和包机的方式前往景区旅游,只要符合景区的最低标准,每次来景区的游客达到50人以上,都会对该旅社实施1000元到2000元之间不等的奖励游客,人数越高奖励金额也就越大。此外在景区的各类游乐设施和一些餐饮行业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价格下降,最大限度的满足游客的体验感和考虑到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各景区都推出了组合的旅游票价。除了卖门票是最重要的获利方式,景区内的各项收费措施也是一项利润空间。把门票和景区内的各种娱乐项目绑定在一起,并设置一些打折优惠的力度来吸引游客前去旅游,不仅可以解决门票的销售数量也可以解决景区内的一些娱乐设施的利润空间。

三、旅游局给旅游的公司免门票的补偿金要交增值税吗?

不用。

增值税

(一)税目

销售服务——生活服务——旅游娱乐服务——旅游服务

(二)税率、征收率

一般计税税率:6%

简易计税征收率:3%

(三)税收优惠

1. 差额纳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第三项

注意:

(1)旅行社购买的旅游责任险不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2 规定的差额扣除项目,不可以差额扣除。

(2)发票开具:差额部分(指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销售方征多少增值税,购买方抵多少增值税。开票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全额开具普通发票;二是差额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加计抵减15%政策

自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依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梁兆奎称,2021年来,受水灾和疫情双重影响,我省消费市场尤其是旅游消费遭到严重冲击。为促进旅游市场加快回暖,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景区开展“免门票、促消费”活动,对旅游景区、重点文旅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提振了文旅消费信心。今年,省财政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在文旅企业纾困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多举措实施旅游惠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河南人游河南”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支持全省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企业门票减免活动。具体政策为:自2022年2月16日到3月31日期间,对自愿参加减免门票活动的全省A级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企业,财政部门按实际免收门票金额给予50%的补贴(门票免费不含景区二次消费、景区内交通等费用),补贴资金由省与市(济源示范区)县财政按1∶1比例分担。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着力提升政策实施效果。按照有关要求,免门票补助资金统一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进行管理,省财政将督促市县及时足额落实资金,尽早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推动文旅企业充分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同时,省财政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严把资金支出关口,有效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紧盯资金绩效,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会同文旅部门合力提升资金绩效管理水平,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同时,我们也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持续提升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