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消费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本条例保护。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遵循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和方便消费者行使权利。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事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通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支持消费者组织的工作。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消费者组织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支持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指导、督促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在制定行业规则时,应当体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八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消费场所和环境。消费者在消费场所内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的,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救助。第九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及交易条件。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情况,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标准、检验检测报告、服务记录等情况。第十条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一条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循公平原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
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搭售商品和服务。第十二条 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受到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等人身权以及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第十四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知识、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以及消费争议处理方式等相关信息的权利。第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前款所称的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学历、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第十六条 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服务态度等提出评价意见,对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大众传播媒介反映。
消费者有权对行业协会制定或者经营者共同约定的行业规则中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消费者有权对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格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的价格调整,向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国家补贴项目如何查询
可到政府财政统计查询。
政府财政统计中的财政补贴项目是一种会计分类,不具有很强的经济分析意义。
所以理论界对于财政补贴还有若干其他分类:从补贴同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关系来看,可以区分为生产环节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补贴;从政府是否明确地安排支出来分,补贴可有明补和暗补之别。
从补贴资金的接受主体来做区分,可有企业补贴和居民补贴两类;从补贴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来看,可分为对生产的补贴和对消费的补贴;从补贴是否与具体的购买活动相联系来分析,又有实物补贴与现金补贴。
扩展资料:
补贴调整
世界贸易组织与补贴有关的规则,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16条以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统称反补贴规则)。这些规则不仅调整反补贴的问题,也调整补贴问题。
这些规则允许使用补贴,但又限制补贴;对不公平的补贴,允许采取反补贴措施,但又约束反补贴措施。世界贸易组织的反补贴规则只调整专向补贴。专门针对某一企业、某类企业、某类产业的补贴,属于专向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贴
三、1000张陕西文旅惠民卡邀你共话团圆夜
这个中秋节,除了放假、团圆,还有这个好消息等着你!在中秋节到来之际,陕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特于9月18日10:00在陕西文旅惠民平台发放1000张陕西文旅惠民卡。
2021年陕西文旅惠民卡卡内有惠民补贴200元,全部为政府补贴金额。每个陕西文旅惠民账号实名注册后,均有机会申领到一张陕西文旅惠民卡,可直接购买陕西文旅惠民平台内享受惠民补贴的文化演出和 旅游 景区门票。
因陕西文旅惠民卡数量有限,没有领到陕西文旅惠民卡的朋友,也可在购票页面参与领取陕西文旅惠民券立享惠民福利。
四、陕西消费券怎么领
消费券领取流程:
1、用户开启手机上面的第三交易服务平台的app,进入首页点一下更多选择项;
2、进到更多页面后,点一下消费券;
3、进入首页后,选择个人喜欢的产品,点一下去领取,即可领取商品的消费券。
消费券是专用券的一种,为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之一。当经济不景气导致民间消费能力大幅衰退时,政府或者企业发放给人民消费券,作为人民未来消费时的支付凭证,期待借由增加民众的购买力与消费欲望的方式以振兴消费活动,甚而进一步带动生产与投资等活动的成长,加速经济的复苏。
五、陕西新能源补贴已经申请在哪查询
审核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查询审核进度。
购车人在“云闪付APP”、“陕西省电子消费券”、“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银行卡交易金额总额大于6万元的POS小票(或分期、贷款合同)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卡账户信息。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