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态度是否可以改变?请举例分析旅游者态度改变的过程及原因

第一,定价合理,价格过高过低都有可能导致不良情绪的产生,第二,避免给旅游者过高的期望,如吃饭,事先强调,只能管饱等,第三,个性化导游,导游全象背书,对游客提出的书外问题就连基本常识也答不出来,这不行,第四,旅游购物正常的事,强调不买可以,比非要买多少不可,实际会买得更多第五,善待老人,老人出行花钱的计划性强

旅游投诉处理案例

旅游投诉是影响旅游质量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也较为突出,旅游投诉不断增多。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旅游投诉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旅游投诉案例之购物篇

案例1

诱导游客高消费,退货换货不配合

事件:游客10月11日参加了深圳某旅行社的新西兰双飞12天游,在10月21日导游带领游客前往一间商店购买了鱼油、蜂胶产品,买鱼油和蜂胶共花了1万多元(2880新西兰币),游客在新西兰的其他地方无意间发现导游介绍购买的同款鱼油只卖100元人民币/瓶,而游客之前购买的平均算价为1200元人民币/瓶。游客觉得自己被骗了并要求退货,导游却告诉游客回国后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货。游客就带了一半鱼油、蜂胶产品回国,留了一半货物在新西兰地陪处。游客多次与旅行社协商,旅行社负责人却告知游客,新西兰不允许蜂胶产品入境,带回国的蜂胶不能退货,只能退留在新西兰的鱼油和蜂胶。游客随后投诉导游没有事先告知游客新西兰不允许蜂胶产品入境,误导游客,并要求将购买的鱼油蜂胶退货。如无法退货,游客要求旅行社出费由权威机构证明该产品能正常食用。

处理:该投诉的核心问题在于:投诉人认为购买的产品价格偏高,并且旅行社或导游没有尽告知的义务。对此,质监所的协调建议是:按买卖自愿原则与商品明码标价原则,如果投诉在自愿的情况下购买了产品,商家没有隐瞒其价格的话,投诉人的要求不予支持;投诉人购买的产品要求退货,需自行举证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假冒伪劣产品,举证成功后,旅行社要尽义务协助投诉人向商家退货,旅行社以产品不能出境为由拒绝投诉人要求行为不合理。

点评:消费有心理落差是常见的,要切实维护好自身利益,最基本的防骗招数还是要懂的。国外购物,了解清楚大概的价位,掌握哪些可出入境等信息,极有必要。导游诱导游客高消费的问题当然要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规范,但上了当的游客并不能吃哑巴亏。

案例2

导购假货骗钱财,光凭良心不靠谱

事件:2011年10月2日游客参加了某海外旅行社的香港澳门5天游,并与其签订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该旅行社将参团的29名游客转团给深圳某旅行社,在澳门游玩回来经过珠海时,导游将游客带到珠海一家珠宝店,店面打出“国庆折扣优惠”,游客购买了戒指和项链共7000元,经鉴定发现所购买的戒指和项链都是假货,游客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已跟投诉人沟通,游客表示不予再追究。

点评:卖假货,除了珠宝店要承担责任之外,带领游客入店的导游是否要负相应责任?旅行社是否要予以相应赔偿?其实导游的“导购”也可以让游客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但还得看导游的良心了。

旅游投诉案例之旅行社篇

案例1

同团不同费,收多退少

事件:游客对广州某旅行社安排的2012年1月25日福建5天4夜游(大人:3599元/人,小孩:1999元/人)行程非常不满,其投诉的内容包括:

1、旅途中得知团费比他人贵100元,旅行社也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2、游客所带小孩不足1.2米,所交团费包含了动车费,旅行社表示若小孩不占座,回程后可退还小孩车票费,但回程后旅行社只退还26元,而按票价动车费起码200元。3、旅行社服务质量非常差,行程单写明全部住宿标准为四星级酒店,但实际旅行社给游客安排的是招待所,其中两晚住宿的招待所房间没有窗户。4、行程结束后向游客索要10元的导游小费。

处理:经广州市旅游质监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旅行社退回全陪导游费50元/人,小孩火车票202元。

点评:同团不同费,已经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住宿条件不吻合,违反签约合同,游客有权利进行投诉并得到相应解释,但这方面处理中并未体现。先付团款后出团的模式,无形中让消费者处于议价的劣势一方。如何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 方法 就是出团前,认清合同上的条款,因为它是事后谈判的依据。

案例2

低价团费为饵,钓的就是你

事件:游客反映参加了2012年1月29日广东某旅行社的海南4天3夜游(通过华尔达酒店旅游宣传单的电话报名,上门签的合同),人在海南兴隆参团游玩时,地陪坚持要求每人必须参加400元以上的自费项目才能入住酒店,游客让步让其丈夫参加,自己不参加,但地陪仍然不同意,游客遂要求12301客服人员协助解决。客服人员已代游客向地陪和旅行社了解情况,地陪表示游客团费较低,不能维持成本,只能按公司要求做,旅行社表示会解决好。半小时后,游客回电表示旅行社同意其丈夫一人参加自费项目(530元)就可以让他们入住酒店,游客认为基本能接受,表示不投诉。但1月31日早上,游客再次致电继续投诉,她发现同团的其他游客(并不是同一个旅行社的,按游客意思该团应为拼团)并没交自费项目就可以入住酒店,且当晚其丈夫不忍心妻子在外等候,交了两人费用一共800多元,游客要求旅行社退回所交的自费项目费用,并道歉。

处理:当旅游质监方进行协调时,游客已与旅行社方协调处理,旅行社退回相关费用。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不予受理情形规定:旅游投诉机构已经作出处理的,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现无其他投诉理由,因此不受理。

点评:这是很典型的低价团费所造成强迫购物、消费的问题,实际上这类现象在旅游市场中十分普遍。很多时候,游客早已意识到了低价团所带来的各种购物、加点等风险,但仍然会选择此类旅行团出游,而这恰恰助长了这种畸形的营运模式,通过购物加点收费来弥补营运成本甚至榨取利润,大大影响出团质量与旅游服务,侵犯游客权益。要从根源上找到解决零负团费问题,不能仅靠事后调解,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等方式,改善整个旅行社市场环境方才现实。

案例3

住宿不达标,以次充好

事件:游客提前10多天报名参加2012年1月22日广州某旅行社的马尔代夫6天4夜游,并一次性全额缴纳团费23000元/人,合同上写明行程中入住水屋和沙滩屋各两天,但到达目的地后入住的是低于合同标准的房间,多次与旅行社协商未果。游客认为是因旅行社疏忽而导致无法正常入住,且被迫接受降低住宿标准。

处理:经调解,该旅行社赔偿游客900美元,免收导游服务费,投诉人不予追究。

点评:标准前后不一致,这在旅行团出游过程中实为普遍。因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线路行程、住宿方面有可能会发生改变,但这并非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要为更改承诺而付出相应的代价。事后予以惩罚当然有一定的打击作用,但真正的改善应要从事前监督开始做起。

旅游投诉案例之酒店篇

案例1

酒店脏乱差,伤人不道歉

事件:2011年10月2日中午12点,游客入住江门市某酒店的标准间,晚上发现床铺、被单、枕头下面布满了十几条吸血的蜱虫,游客向酒店负责人反映后,工作人员给游客更换了房间,但游客发现更换的房间床铺一样布满了蜱虫,且游客的朋友被蜱虫咬伤。酒店很不情愿地退还了房费,且收回了游客的单据。此间,酒店并无歉意,态度还十分恶劣。游客要求酒店赔偿费用并给予合理解释。(游客已经将床铺的虫子与入住单据拍摄下来。)

处理:游客将床铺的虫子与入住单据拍摄下来,并上传至优酷网将该事件曝光。

点评:既曝光丑恶,又出口怨气,而今不少消费者善用网络手段维护权益。这种方式固然能对企业起到一定的打击作用,但问题并未能得到解决。证据确凿,酒店应予以一定的赔偿。只是目前酒店中发生的类似纠纷在取证方面并不易,消费者往往吃哑巴亏,索性整理一本酒店纠纷取证手册更实际,以上案例便可收录其中。

案例2

旺季不退房,吞你订金没商量

事件:游客于2012年1月初预订了2012年1月25日-27日乳源某温泉酒店的6间房(2个标准间,4个大床房),交付了2000元订金,没有签订协议。游客1月25日在乳源丽宫国际温泉酒店住了一天,打算退房。可是酒店工作人员以 春节 期间不能退房为由不允许游客退房,如果退房的话需要支付3天的住宿费用(每天7000元住宿费,三天房费共21000元),否则就扣担保人的钱。游客多次与酒店工作人员协商,但是迟迟未得到解决。游客对该酒店的强制消费进行投诉,并要求酒店对此给予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

处理:经调解,酒店收取了客人1000元违约金,客人于当天退房,双方表示满意。

点评:在未签订协议的前提下,在退还订金方面,可视实际情况而定,酒店以旺季不予退房为由,无异于霸王条款。

旅游投诉案例之导游篇

案例1

导游行为缺规范,迟到拖延是常事

事件:游客致电反映:2012年1月14日在网上报名参加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惠东顺寮湾旅游,旅行社要求游客早上8:00集合出发,但导游无端迟到15分钟,使整团人等导游到达才能出发,拖延了行程。中午休息时,导游告知游客有1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并约好13:30集合,等游客全部集合完毕后导游却迟迟不现身,让游客站在寒风中等了40分钟。

处理:经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某旅行社给予下次报团优惠,投诉人表示接受。

点评:迟到、拖延行程等,因导游个人行为对行程造成影响的,应该有相应的条例予以惩罚。尽管处理结果偏向维护游客利益,但在规范导游行为方面未有作为,我们期待相应的管理条例及办法的出台约束并规范导游带团中的行为。

旅游投诉案例之景区篇

案例1

动物意外伤害游客,赔款了事

事件:游客2011年8月21日自行带小孩到广州某动物园游玩,并参加了与小白虎合照的景点项目,拍照时小孩不慎被与其合照的小白虎抓伤。游客当即要求景点人员马上带小朋友到附近的医院打狂犬病针,并要求景区作出赔偿。景点人员表示同意赔偿这次意外的全部费用(包括医药费,车费等),但要求游客签订不再追究责任 协议书 ,游客认为这是无理的要求。

处理:经调解,景区赔偿投诉人医疗费4600元。

点评:国内外动物园发生的动物伤害游客的案例并不少见。事实上,在人和动物共处的世界,除了保护人的安全,动物的身心健康也同样重要。让他们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中保有稳定的情绪,或许才能对双方的安全起到更好的防护。

案例2

景区收费不规范,免收门票藏猫腻

事件:游客于2011年10月25日到佛山市某景区游玩,据该游客了解,景点平时是免收门票的,但这天却被告知门票10元/人,但游客看到有些游客进出免门票,随后游客咨询为何不统一收取门票。该景点负责人解释道,免门票的进出者是清洁工等工作人员之类的。但游客觉得是该景点胡乱收费,要求景点负责人给予合理解释。

处理:经调查,该景区24:00-8:00间免门票,其余时间收取门票10元/人,向游客作出解释后,游客对此表示接受。

点评:景区门票是否收费,收多少,这些本应该让消费者知道的信息却不明确,令人产生误解。无论数额大小,景区收费制度都应得到规范。

看过"旅游投诉案例"的人还喜欢看:

1. 旅游投诉案例

2. 旅游纠纷经典案例

3. 酒店客房投诉案例

4. “互联网+旅游”第一例经典案例

5. 旅游投诉道歉信

旅游案例分析。求答案/

你旅游的个人或团队吗?来自不同的地方,三三两两的游客打?单位组织的团队?如果球队直接进入您的注册的旅行社,他们负责帮你联系街,都在按照要去一趟。没有中间的所谓的补住宿。如果FIT是比较麻烦的,三三两两,你的旅行代理商在该地区找到您的注册,这种情况是不会帮助他的钱,你自愿交出。导游没有是团队里面帮忙写份意见书?队临近结束时,导游会抛弃你写的,我们不会写的不好的事情。但这个建议的到来登记的旅行社的理论,当他回来问,如果不这样做的书面意见感到满意,现在他不能帮你,你哑巴吃黄连。当你付出证书?有没有签署同意吗?

如果您所描述的是真实的:

1。酒店的结束并没有改变当地的地接社决定陪同意,可以收取这部分的成本争取自己的旅行社。如果自己的未经授权的费用,所以他是属于欺骗旅游消费者,旅游卡扣十分。扣完很会考试不及格将终止旅游团。 (但不是在湾仔NA这种情况,请将几个红色的纸)

想你,全陪是全陪应始终和游客站在一条线,。出现这种情况,她可不想支付餐点的游客,旅游经营者应当问的是不是这种情况被证实后交叉,但同时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可以接受的。如果她是自私的想和地仙(在行业中很常见,部的管理睁只眼闭只眼人),所以不属于欺骗消费者,也明确暗示游客要求的消费者。扣除10点或6点。

3。旅游业是快速的,问题层出不穷。有时候,我们出差的不满与怨恨所有的导游通过。导游工资是很低的,有很多的工资。目的是几天的工资,他们收到这笔钱。我们的政策和规定的这种做法表面上再严厉的批评,狡猾,放任,。每个行业都实现了谄媚的礼物,其中关是相同的。如果你觉得全程导游服务还是很辛苦的服务态度也非常好,它显示了本指南中最好的,这些都是他坐在默认的行业,他的工作应该做的。

启示:为了畅顺喜欢花高价步行锻炼。我们的拆迁一直是我们行业的发展和潜规则。

希望我的回答让您满意

说的蟹不能说被释放出来。

结合实际情况,举例说明如何激发旅游消费者的旅游动机?

关注

构成旅游者出游的四要素:时间、资金、距离、兴趣

4.1.时间:随着带薪休假制度的完善,人们出游的时间上得到了保障,旅行社等可以利用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日进行到位的旅游宣传,因为旅游者这些时期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去旅游。加强旅游宣传力度,针对一些平时没有时间或少时间消遣的人群进行宣传。

4.2.资金:旅游企业可以适当的降低各项旅游的费用,如实行酒店优惠、旅游景区门票下降等方式。经济因素直接制约着人们的出游动机,旅游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人们的消费水平影响决定了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旅游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旅游企业降低了旅游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哪个来讲是提高了人们的旅游消费水平,从而可以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

4.3距离:尽量加强旅游景区周边地区的旅游宣传,看准自己的市场目标,做好市场定位;也可以宣传本景区交通发达,公路、铁路、航空,交通的通达性是保证游客到达旅游目的地的必要条件,因此也要提高交通的通达性。

4.兴趣:做好旅游地旅游形象的宣传,树立良好旅游地旅游形象,增加旅游地形象魅力,以增加旅游者出游兴趣,旅游地要发展餐饮、住宿、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开发旅游新产品,发展旅游创新。

旅游活动中一些人的态度和行为不一致是什么原因,举例说明

 要解释一个人的旅游行为并不容易,因为影响旅游者的心理因素很多。但是所有旅游者的旅游行为都是在其旅游消费心理的支配下和旅游环境的影响下完成的。因此,旅游消费心理和旅游环境就是旅游行为的基本要素。

 (一)旅游消费者的心理活动过程

一般来说,旅游消费者的心理活动过程有三个阶段: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

1.认识过程

个体心理活动过程的第一步是认识过程。例如,你第一次到苏州吃到正宗的苏式红烧肉,此时的认识过程就是你在吃这道菜的时候的心理活动。对于苏式红烧肉的认识过程首先开始于你对它的感觉和知觉。

事物个别属性通过感觉器官作用于人脑,在人脑中引起的心理活动就是感觉。感觉所反映的是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而不是间接或过去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感觉所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即某一个具体的特征,而不是事物的整体。通过感觉,主要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肤觉,其中肤觉包括触觉、冷觉、温觉、痛觉等,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如物体的大小、颜色、气味、软硬等,而且能够了解自己身体内部的状况和变化,如疼痛、饥饿等。以吃苏式红烧肉为例,感觉是通过感觉器官对这道菜的个别属性的感知,如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嗅觉;原料是上好的五花肉,色泽是典型的苏帮菜的“浓油赤酱”——视觉;吃到嘴里肥而不腻、酥而不碎、甜而不粘、浓而不咸——味觉。

感觉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现象,但是它对于人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感觉,心理活动就不能正常进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心理学家赫布(D.O.Hebb)和贝克斯顿(W.H.Bexton)用剥夺感觉实验证明了这一点。实验是这样的:将被试者分别关闭在有极少刺激的实验环境中,要求被试者戴上眼罩——剥夺其视觉,戴上耳塞——剥夺其听觉,戴上手套——剥夺其触觉,并且要求被试者待的时间尽量长一些。实验结果表明,很少有人能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一周,并且被试者在被剥夺感觉期间,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理智紊乱,如注意力不集中、思维不连贯、条理不清、反应迟钝、烦躁不安、情绪不稳定,甚至出现严重的压抑、恐惧以及幻觉等。被试者解除隔离后,在一段时间内仍存在各种心理功能紊乱的现象。

知觉是人脑对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反映。再以吃苏式红烧肉为例,如果我们把感觉器官所感知的形状、原料、色泽、味道加以综合就是一道具体的苏式红烧肉。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感觉反映的是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整体,即事物的各种属性与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关系。知觉与社会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感觉和知觉获得的经验并没有在吃完这道菜后立即消失,还停留在你的头脑中,并且在需要时,如饥饿时能再现出来。这种保存并再现个体经验的心理过程就叫做记忆。记忆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基础:在心理方面,记忆可使人的心理活动成为一个统一的过程,并使人的个性得以形成和发展;在实践方面,记忆是人们生活、学习、工作的前提,人们丧失记忆,就无法正常生活。正如谢切诺夫所说:“离开了记忆,任何现实的动作都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任何心理活动,即使是最简单的心理活动都必须以保留它的每一个当前的要素为前提,从而把它与随后的要素‘联结起来’。没有这种‘联结’的能力,发展是不可能的——人便会‘永远处于新生儿的状态’。”

你有可能会对头脑中保存的苏式红烧肉的形象加以改造,使印象中的它更符合自己的口味。人脑对通过感知获得的并通过记忆保存的客观事物的形象进行加工改造而形成新形象的过程就是想像。想像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心理活动,它的内容、性质和水平与个人的社会实践、意识、兴趣、能力有关。

你还有可能会根据苏式红烧肉的色泽、口感去推想这道菜的做法:应该是没有放水而只用酱油、料酒、白糖慢火煨出来才能保持原汁原味。像这种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间接、概括性地认识客观事物,进行推理和判断,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的过程就是思维。思维是人的认识过程的最高阶段,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思维是通过语言来完成的,没有语言的思维是无法想像的。

旅游者对旅游活动的认识过程就是旅游者通过感觉器官对旅游产品的感觉、知觉、记忆、想像、思维的心理活动过程。例如,你去安徽黄山旅游,当你坐着汽车行驶在前往云谷寺的山路上时,透过车窗你看到的是满山满谷的苍松、翠柏、修竹,闻到的是植物的清香,听到的是悦耳的鸟呜声,皮肤还感觉到凉爽的空气。把这些感觉到的特征综合起来就得到了关于黄山的知觉。这种知觉形成记忆,可供以后提取。通过对黄山的感觉和知觉得出“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说法不虚,这就是思维。对头脑中保存的记忆进行美化。形成一幅水墨山水画般的境界就是想像。

2.情感过程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吃过了苏式红烧肉后,你会得到满意或不满意、喜欢或厌恶、愿意接近或讨厌接近等主观体验,这就是情绪、情感过程。旅游者以旅游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为标准产生的内心体验就是旅游消费心理的情感过程。例如,看到黄山的美丽景色.旅游者产生的是喜悦的情感,脸上出现的是赞叹、满意的表情,同时会用一些美妙的词汇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当然,如果旅游者看到的景色不美,得到的服务不好,旅游者可能会感到气愤并且到处倾诉自己的不串遭遇以求发泄。

旅游者的情感分为三类:一是积极的情感,表现为满意、欢乐、喜悦、愉快,能刺激旅游者的消费欲望;二是消极的情感.表现为忧伤、丧气、愤怒、厌恶,会降低旅游者的消费欲望;三是复合情感,是一种矛盾的心理,既激动又害怕,既高兴又紧张等。情感过程会随着旅游环境、服务质量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情感一旦产生,就具有动力作用。对于旅游业从业人员来讲,有必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激发和强化旅游者的积极情感,抑制和化解旅游者的消极情感,以促进旅游产品的销售。

3.意志过程

如果你喜欢苏式红烧肉的味道,你通常会根据自己的认识和体验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例如改天再到同一家餐厅吃这道菜,向厨师请教这道菜的做法,然后去市场买原材料自己动手做,这样就可以常常吃了。在这个过程中,你不怕困难,不嫌麻烦,拟定行动计划,并自觉地调节、支配自己的行动以达到常常吃苏式红烧肉的目的。又如因为看到黄山山脚的景色非常美丽,你产生了攀登黄山去领略全貌的需求和动机,于是你不怕山高路险。迫不及待地购买门票开始登山。可见,意志过程就是旅游者在旅游消费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觉地调节、支配自身活动,排除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从而实现既定的旅游目的的心理活动过程,意志过程一般有两个特点:一是有明确的旅游消费目的,如领略黄山全貌以满足自己审美的需求;二是能排除干扰因素,如门票价格虽然比较昂贵:但是也会购买。

旅游消费者的意志过程和认识过程以及情感过程有密切关系、认识过程是意志过程产生的前提,反过来,意志过程又能促进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是意志过程的动力或阻力,反过来,意志过程也可以控制情感过程。从旅游消费者的心理活动过程来看,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彼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认识是基础,情感和意志是动力,三者相互影响,构成了旅游者的整个心理过程。

(二)旅游消费者的心理状态

心理状态是指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在认识、情感、意志或不同活动背景下,人有多种多样的心理状态。当一个人处在认识状态时,他可能会感到好奇、惊讶、困惑或者表现为聚精会神;当一个人处在情感状态时,他可能会产生喜悦、悲愤、委屈、恐惧、厌恶、烦躁等情绪情感;当一个人处在意志状态时,他通常会表现出果断、犹豫、满怀信心或信心不足。心理状态会影响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使用效果,影响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评价,进而影响旅游产品的后续销售。所以旅游工作人员要尽量把旅游者的心理状态调节到一个比较兴奋易于感受的水平上,提高旅游者消费旅游产品的满足感。

(三)旅游环境

从旅游心理学角度来讲,凡是能够培养旅游者感情的环境,例如: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旅游设施、旅游活动项目等等,只要能够被旅游者视为代表某种经历的特征,或者能够使旅游者产生某种旅游纪念的心理状态、受到旅游者欢迎并能满足其旅游动机的环境,都可称为旅游环境。旅游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硬环境主要有:景观、交通,食宿、购物、康乐、文化馆及博物馆和高校之类文化环境等;软环境主要有:旅游地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居民文化素养和友好态度、管理与经营方针、国家政治与政策、语言文化及安全感等。

旅游环境需要建设和改造,需要不断完善。如西安大雁塔景点在扩建之前,旅游环境不是很好,使消费者降低了对景点的好感度,尽管有千年古迹,但是并不觉得好看,因为没有凸显景点的文化价值。扩建时有关部门着重从大雁塔软硬环境人手,使它符合了旅游者对盛唐文化以及唐玄奘在中国佛教中重要历史地位的评价,提高了旅游者的满意度。扩建后的大雁塔景点获得专家和旅游者的一致好评,也吸引了更多的游客来此旅游。

旅游营销案例分析,急求解答!!!

因为没有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 大都是一些常规的,三五年没有变化的产品,即使有些有新意和特色的旅游产品 也会因为不成熟,或者营销 市场定位不准确 而不受欢迎的。其实改进常规旅游也很简单,多了解游客的需求,参考国外的一些旅游度假产品。比如旅行社可以推出婚庆旅游,以新婚度蜜月的游客为主打对象,景区+婚庆+集体蜜月体验+婚纱照 等 也可以推出探险旅游,针对寻求刺激的游客,可以开发沙漠探险,溶洞探险,原始森林探险 等等, 还可以推出缓解工作压力 针对白领的休闲度假旅游,比如到偏远景区 住住当地,远离城市的这样的旅游产品。 暂且说这么点 因为是即兴回答 不太周全 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