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消费券怎么用
目前,昆明市推出“消费券+文化旅游组合产品”,进一步提升旅游消费券福利体验,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的同时,将更好地发挥消费券对本地旅游消费经济的拉动作用。除了能在全市所有收费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以及昆明融创乐园、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旅游康养度假区、花之城等消费外,市民持券,还能泡温泉、吃自助、买文创产品等。
消费券、折上折种类多
“消费券+文化旅游组合产品”包括旅游消费券+特色餐饮类、旅游消费券+温泉类、旅游消费券+亲子游类、旅游消费券+文创产品类和旅游消费券+民宿类等五大类。
目前,昆明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已根据本地资源和特色,策划推出一批针对本地市民消费需求的一日游或多日游产品。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旅游企业,则结合实际情况,推出“旅游消费券+商户促销折扣”折上折套餐产品,或叠加文化旅游子项目内容,推出优惠套餐产品。市民可以通过“办事通”App中的“春城花都 好享昆明”消费券活动界面的“参与商户公示”,查看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旅游景区、企业名单,或通过昆明市文旅局微信公众号“昆明范儿”了解优惠活动。
市文旅局相关人士表示,前往各大景区游览,市民需要做好安全防控措施。通过景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提前了解景区预约方式、限流人数、开放时间等,落实预约游览,配合入园管理;游览部分热门景区,应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前往;发生交通拥堵、人流聚集或无法入园等突发情况,应听从疏导安排、调整游览计划,确保疫情防控和健康安全。
二、支付宝抢文体旅游卷哪些地方能用?
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地方使用。
2020年7月9日武汉消费券继续投放。需要注意的是,武汉消费券将在7月30日结束,市民还有3次领取机会,分别为7月16日、7月23日和7月30日,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武汉消费券”分四类定向投放,分别为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
其中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包括20元、30元、50元等。
扩展资料
其他类型消费券适用范围
1、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含外卖),包括10元、20元、50元三种券额。
2、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包括30元、50元、80元三种券额。
3、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超市、便利店等使用,包括5元、10元和2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7月30日结束投放 武汉消费券还有3次领取机会
三、市民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使用范围和优惠标准
消费类型使用范围优惠标准
商贸类
指定的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商场、家电卖场、手机连锁店、书店(特定商品除外)
按面值享受增加5%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05元使用
指定直销点销售杭州企业生产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产品
按面值享受增加18%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18元使用
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类
指定的剧院、影院、演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
按面值享受增加不低于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不低于120元使用市民持消费券
旅游类指定的杭州市旅游产品及景点按面值享受增加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20元使用
旅游消费券有50元和30元两种面值,面值50元仅限宾馆、饭店、农家乐消费使用,面值30元仅限景区景点使用,两种面值消费券各在镇江市发放35万张、周边城市发放40万张。另有镇江西津渡景点将赠送40万张门票等其他特惠活动,其中镇江市区每户发放4张旅游消费券。游客可在镇江市、区范围内指定的餐饮、住宿、景区景点及农家乐场所内消费。
四、旅游消费劵怎么用
1、重点对景区门票和住宿消费进行补贴,不设门槛,单笔消费可抵扣100元,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允许一券多人使用。
2、使用过程中,每笔消费限用一份消费券,不可提现、不设找补,持券市民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
3、消费券仅支持到店消费使用,结算时总消费金额达到用券标准,持券市民出示消费券二维码抵减消费金额。
4、除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外,如有其它企业、银行活动消费券可与此券叠加使用,抵扣后消费金额可通过龙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现金等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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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费券在哪些商家可以使用
消费券可以用在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和文体旅游4个方面,消费券的抵扣面值分为10元、20元、50元和80元。
一、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堂食未开放之前,餐饮外卖适用餐饮消费券。但通过小程序接龙的餐饮外卖不适用餐饮消费券。饮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馆适用餐饮消费券。 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二、由商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门店,统一适用商场消费券;各门店独立收银的,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如购物广场内的餐饮店和服装店,分别适用餐饮消费券和商场消费券。服装鞋帽专卖店包含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适用商场消费券。手机专卖店包含从事售卖手机业务的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营业厅,适用商场消费券。数码产品专卖店适用商场消费券。
三、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统一收银的超市,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大型超市内独立收银的门店则要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同时,杂货店、副食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水果店、生鲜店、糕点店、食品零售店、母婴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四、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文体旅游类场所(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区域内独立收银的其他业态,如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店,则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住宿饭店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住宿饭店能提供社会餐饮的,如独立收银,适用餐饮消费券,如由住宿饭店统一收银,则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文具店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
六、文旅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使用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州)县,消费者可通过“多彩宝”APP在文旅消费券专区购买餐饮、门票、温泉、民宿酒店和滑雪五个分类中的任意产品使用。三星级以上酒店餐饮及景区内餐饮消费券可以在凯宾斯基大酒店、喜来登贵航酒店、苗外婆等省内多家酒店、景区内餐饮使用;景区门票消费券荔波小七孔景区、龙里油画大草原、福泉古城文化旅游景区、西江千户苗寨等省内多家景区使用;温泉券可以在石阡御汤生温泉、朵芳阁温泉、普安森林温泉、六枝龙井温泉等省内多家温泉及温泉酒店使用;民宿酒店券可以在黄果树匠庐·村晓度假村落、贵阳安纳塔拉度假酒店、铜仁放下云居酒店、乌江寨度假区暮山酒店等省内多家民宿及酒店使用;滑雪券可以在六盘水梅花山滑雪场、贵阳高坡云顶滑雪场、六盘水玉舍滑雪场等省内高颜值高品质滑雪场使用。在满足消费者多样性需求的同时,最大程度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自2021年12月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针对贵州省温泉(含温泉酒店和温泉民宿)、民宿、酒店、滑雪、美食、门票等旅游产品,先后发放了三轮“文旅消费券”,拉动文旅消费,为消费者带来了满满的“福利”。为更有效活跃冬季文化旅游消费市场,促进旅游业消费潜力释放,省文化和旅游厅又将为消费者带来新一轮的“福利”第四轮文旅消费券补助力度空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