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淄博市委、市政府将从“这五个方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构建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的意见》,正文如下!

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的意见

(2019年2月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要求,精准发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构建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资源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1.集中发力培育壮大“四强”产业。统筹财政、创新、人才、金融、土地、能源、环境总量等要素资源,加快培育壮大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集中市级扶持工业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四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培育引进、骨干企业发展、产业集群建设等。〔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

2.改造提升六大优势传统产业。将省技术改造奖补资金与市级技改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推进绿色化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特色纺织、轻工、陶瓷琉璃六大优势传统产业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工程,通过技改项目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地方新增财力返还、股权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大对传统产业信息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应用工业互联网,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智慧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3.加快发展三大现代服务业。集中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骨干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支持淄博新区金融聚集区建设,对外来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投资机构等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地区总部、职能中心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

4.大力发展“四新”经济。集中市级扶持创新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快“四新”经济主体培育、载体建设、服务体系和制度环境建设,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设计、生产、运营等环节的深入应用。完善分层孵化体系,对列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和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名单的,给予配套奖励和融资支持。设立“四新”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四新”项目给予支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四新”项目,与市级重大项目享受同等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5.加快淘汰低效产能。以钢铁、焦化、煤电、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落实职工安置、债权债务、财税金融等去产能配套政策,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扎实推进电力行业结构调整,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机组实施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二、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6.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凡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研发创新载体,在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奖励资金基础上,分档给予配套奖励。将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范围从首次通过认定的小微企业扩大到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引导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各区县政府)

7.支持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协同创新。围绕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中市级扶持科技发展相关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8.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的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奖励支持。落实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9.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建设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对在三年孵化期内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财政给予配套奖励。支持大学生“零成本创业”,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扶持。(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

三、加快产业园区和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10.统筹全域产业布局。加强园区产业布局统筹,引导各园区错位竞争、联动协作,重点围绕1—2个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淄川和博山等边界关联片区融合发展,对重大互联互通项目,搭建投融资平台,合理确定市级及相关区县出资比例,优先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实施。完善“飞地”项目税收分享机制,对项目转出地与项目转入地实行主体税收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

11.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重点园区,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提升行动。对获批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省级优势产业集群,以及入围省级“十强”的产业集群,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财政给予配套支持。对区县集约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节约效果显著、两化融合程度高且发展潜力大的支柱产业集群,给予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2.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区辖镇”模式和扁平化管理。创新园区运营机制,建立按岗定薪的绩效薪酬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建立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机制,开展以“亩均税收”为主的绩效评价,根据省级评价结果实施分档激励,激励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动能转换支撑

13.强化人才支撑。落实“人才新政23条”及重点人才计划,加快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对新建设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在建站支持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再给予支持。加大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引进支持力度,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并引入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

14.强化项目支撑。聚焦“四强”产业,加大招商力度,对“四强”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考核认定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扶持。健全完善“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对市重大项目审批手续实行“容缺受理、后置补齐”,各审批部门先行提出项目模拟审批意见,在选址土地征收为国有、完成施工图审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企业书面承诺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可先行开展项目开工前期工作。项目取得土地后,各审批部门立即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项目竣工后加强后期监管和信用监督。入选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省重点项目、优选项目并落地实施的,市级相关财政扶持资金优先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

15.强化领军企业支撑。集成政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精准扶持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与品牌优势突出的领军型企业。设立市级企业并购重组引导基金,支持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并购或引进战略投资做大做强。支持央企省企与地方融合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做深做精主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政府)

五、积极创新保障方式

16.加强财税金融保障。全面落实各级减税降费、支持创新创业等政策措施。强化财政体制引导,加快构建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相关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充实壮大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规模,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投入,确保每个“四强”产业至少建立一支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

17.加强要素资源保障。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方法,建立市场化、差别化的土地、水电气等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市优先发展产业生产要素依法优先供给。对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重大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土地摘牌后,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探索推行“标准地”供地制度。拓展能耗空间,全市能耗消费增量指标优先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

18.加强营商环境保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3545”专项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和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向企业收取收费目录清单以外的费用。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加大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由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定期督导,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于2019年3月底前制定政策落实配套实施细则。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正向激励导向,鼓励支持部门和区县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为新旧动能转换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要强化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和项目绩效管理,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事后绩效监控和评价。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为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淄博政务督查)

山东文旅2021

多措并举挖掘文旅消费潜力。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成功举办2021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 旅游 博览会、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对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提升“好客山东”美誉度,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创新举办第五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发放惠民消费券1.5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6.02亿元,间接带动消费119.1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级文化和 旅游 消费试点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 旅游 消费集聚区创建,3市被命名第二批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市,全省国家级示范试点市达7个,居全国第一;6个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居全国第一。开展2021“山东人游山东”“百场红色自驾游”“好客山东游品荟”“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主题营销推广等特色活动,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2021年全国文化和 旅游 消费培训班在山东举办。预计2021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7亿人次,国内 旅游 收入77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9%,分别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75%和71%。

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一是强化政策拉动。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开展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创建。评定推出第三批12家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单位。三是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和度假区规范化发展。推动微山湖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目前省级已完成初评并报文化和 旅游 部申请验收。指导青岛奥帆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和荣成好运角国家级 旅游 度假区创建工作,提升泰山等重点景区管理服务。修改印发《山东省 旅游 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省级 旅游 度假区管理办法》。新增4A级景区18家。四是大力发展红色 旅游 。举办2021中国红色 旅游 推广联盟年会活动。3条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 旅游 线路”。五是实施乡村 旅游 精品工程。公布了285个景区化村庄和60个山东省乡村 旅游 重点村。7个村庄、3个镇街入选全国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二位(并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民宿集聚区创建,公布创建单位34个。六是实施“文旅+”工程。出台各类规范标准,康养 旅游 、工业 旅游 、 体育 旅游 、研学 旅游 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七是创新推动数字文化及园区(基地)发展。成功举办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30个项目获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建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企业库。扎实做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年审和奖项申报工作。

抓实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大文旅项目和企业扶持力度,12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预计全年完成投资428.7亿元。在文化和 旅游 部评定的2021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 旅游 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我省入选3个(全国共18个),列全国第一。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现场集中签约4个重点文旅项目,签约总额达635.4亿元。举办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暨威海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大会,完成5个文旅项目签约,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推进纾困政策落实和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受到文化和 旅游 部通报表扬。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给予5个精品 旅游 产业集群500万元、3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310万元资金支持。4家经济 社会 效益突出的龙头企业获得省财政800万元增量税收奖励。认定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5个。引导旅行社转型发展,开展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对全省150多家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对50家星级饭店予以摘牌取消星级处理。目前全省星级饭店492家,数量居全国第三。连续四年实施 旅游 饭店服务质量 社会 化监督工程。

加强“好客山东”品牌宣传推介。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1品牌强国工程,开展“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强化省内宣传,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冬游齐鲁”“仁者乐山”宣传片,做好高铁、航空等在途媒体宣传推介工作。成立山东铁路文化 旅游 联盟,共同推动“铁路+文旅”产品升级。联合央视频开展“慢直播网上游山东”活动。牵头成立中国 旅游 新媒体推广联合体,山东省新媒体综合传播力指数持续位居全国首位。创新开展海外市场宣传营销,拓展海外线上宣传营销渠道,举办“好客山东过大年”与海外民众云端相约、“2021卢森堡•中国山东文化年”“中韩文化交流年——鲁韩交流周”“日本•中国山东文化月”等活动。继续实施“孔子文化和 旅游 大使”计划,招募“孔子文化和 旅游 专家”“孔子文化和 旅游 使者”,总数达23000余名。

淄博有哪些促进经济的活动?

扳倒井、黄河龙、聊斋、强恕堂、绿兰莎、柳泉、齐尊 ,百粮春,蒲公酒等。淄博绿兰莎啤酒节始于2007年,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山东华狮(绿兰莎)啤酒有限公司承办,每年6月在淄博市博物馆中心广场开幕,是淄博市融旅游、文化、体育、餐饮、经贸、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品牌节庆活动。节日期间,有大型明星演唱会、绿兰莎啤酒广场、嘉年华游艺、绿兰莎啤酒文化展区、各类现场文艺活动、互动游戏、啤酒竞饮、经贸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百余万人次,就规模、档次及影响而言已跻身省内知名活动前列。淄博啤酒节旨在加强与消费者和经销商沟通,成为淄博市最具影响力的啤酒节庆盛会,并以此形成品牌链,积极影响着淄博市民的啤酒消费生活习惯。淄博啤酒节内容多样,融知识性、娱乐性、互动性等多种特色于一体,积极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在场地布置、现场管理、内容设置等各个方面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档次、高品味”的四高标准,极大的丰富市民们的业余生活。淄博啤酒节体现更大的开放性与互动性,充分借鉴国内外啤酒节的精髓,积极吸收国际品牌的加盟展示,并同银行、房产、汽车、通讯等行业进行战略合作,各项活动能够很好的展现淄博市近年来的发展成就。满足淄博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并借助绿兰莎啤酒资源优势,努力把淄博绿兰莎啤酒节打造成一个国内知名活动品牌,推动淄博旅游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淄博经济、社会、人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好客山东”这块招牌,为何越来越靓?

从2007年起,一句“好客山东欢迎你”,便深入了每个国人的心中。“好客山东”是山东 旅游 品牌的口号,高度概括了山东文化,是“有朋远方来,不亦乐乎”最恰当的现代注解,洋溢在游客醉情于齐鲁山水的效果中,体现在好客山东人质朴、热情、豪迈的风土人情里。

近年来,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系统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融合文旅资源,出台惠民举措,凝心聚力推动文化和 旅游 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斐然的成果。据相关数据,2017年至2021年,山东全省共接待境内外游客38.9亿人次,实现 旅游 总收入4.4万亿元。随着山东文化和 旅游 系统继续以激活创新潜能为手段,以精品意识为引领,不断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赋能升级,在加快文化 旅游 强省建设、推动文化和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新步伐。

革新开发模式,引导再塑文旅产业优势

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塑造文旅产业新优势。塑造文旅产业新优势需要提升文旅资源、创新开发模式,而构建文旅新产品供给格局、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区域 旅游 发展等一系列具体践行措施,则离不开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的保驾护航。近年来,山东省将推动文化 旅游 产业创新的着眼点锚定加快市场培育、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 旅游 休闲的新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理念、模式、路径等系列创新,推动文化 旅游 业态高质量发展。

在持续推进精品 旅游 景区建设方面,山东省积极开展景区产品提升行动,推进国有景区改革,打破门票经济依赖,推动景区创新推出一批主题 娱乐 、剧本杀、沉浸演艺、研学产品和数字文创。同时,为扩大有效需求、加快 旅游 市场回暖,山东省大力推动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国有景区门票优惠,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山东国有A级 旅游 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青岛、济宁、日照、德州等市实施国有景区首道门票免费,此举增加了景区人气,提振了消费信心,带动了 旅游 市场复苏,有效激活了 旅游 消费潜力。

围绕“乡村游”这一重点领域,山东也推出了系列积极举措。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 旅游 民宿集聚区创建工作,发布《 旅游 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聚力打造“乡村好时节”品牌IP,依托“二十四节气”蕴含的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乡土文化,在全省16市因地制宜举办登山节、开海节、音乐节等重点活动,丰富乡村 旅游 特色产品,培育乡村 旅游 精品线路,拉动乡村 旅游 消费,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

此外,山东文化和 旅游 系统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抓手,通过文化惠民、营销推介等,进一步释放文化和 旅游 消费潜力。6月2日,第六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启动,“消费季”期间,山东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补贴文创产品、 旅游 景区及线路、文艺演出、星级饭店和民宿等等消费带动作用强、市场化程度高的文旅产品,聚焦文化创意、休闲 旅游 、精品演艺、数字文旅四大消费板块,通过“线上+线下”“专题+专区”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通过大力实施消费促进行动,形成消费者及企业等多方共赢、推动文化 旅游 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放大宣传声量,扩大文旅品牌世界影响

面对疫情影响下 旅游 业向休闲度假和综合性产业时代的转型发展,山东下好“先手棋”,通过活动引领不断加强文旅产品策划,为“好客山东”品牌持续注入优质内容的同时不断加强宣传推广创新,放大山东文旅宣传声量,提升“好客山东”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山东省在持续创新塑造 旅游 新产品的同时,坚持以 旅游 产品研发和推广为抓手,对接文旅消费需求热点,为积极顺应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立足省内游、市内近郊游等短途 旅游 市场,创新全省优质文旅产品发布机制,山东省发布全省优质文旅产品推广新平台“好客山东XIN体验”。与之相伴随的,“好客山东”新媒体矩阵持续发力,多样化、多载体对全省文旅资源进行宣传推广,打造#好客山东XIN体验##山东手造##红动齐鲁强国有我#等多个热门话题,以新媒体和网络宣传为支点,不断放大“好客山东”宣传声量。

同时,山东省实施“好客山东”品牌商标赋能全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免费商标授权,加强“好客山东”品牌与文创、非遗、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开展“好客山东”联名款文创和 旅游 商品遴选工作, 探索 “‘好客山东’+文创、 旅游 商品”发展模式,立足品牌文创打造,持续提升“好客山东”品牌价值。

加强行业引导,金融创新破除发展桎梏

面对省内蓬勃兴起的文化 旅游 发展势头,为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 旅游 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近年来山东通过推进一系列行业信用建设、推动 旅游 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等创新性举措,不断推动文旅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省级 旅游 诚信先行赔付金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推行 旅游 诚信先行赔付金制度;编制了《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初步确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 旅游 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好客山东网”搭建智慧文旅平台,归集文化和 旅游 行业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积极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探索 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为塑造行业标准,创新推动 旅游 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山东省召开全省 旅游 民宿星级评定推进会,下发《关于推进山东省 旅游 民宿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科学合理界定星级 旅游 民宿准入条件,修订完善 旅游 民宿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了 旅游 民宿高质量发展,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纾困解难,为乡村 旅游 提质升级和乡村文化振兴持续助力。

新冠肺炎疫情使文旅行业遭受重大损失,面对企业普遍面临营收骤减、亏损严重、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山东省不断强化与金融部门联动,汇聚金融合力,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助推文旅产业恢复发展。

一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文旅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疫情发生后,山东省各部门与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在首贷培植、金融辅导、普惠金融、融资担保、专项债券、消费升级等方面支持文旅企业纾困发展;开展“金融诊疗助企专项行动”“文旅企业金融辅导攻坚行动”“债券发行双百攻坚行动”等活动,推进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在文化和 旅游 领域落实,切实解决文旅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强化政策引领、创新金融产品,精准服务文旅企业。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金融部门先后制定印发《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加大信贷支持、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健全银企对接机制等方面,形成“11+13+5”金融助力文旅企业政策包,印发解读手册,开展媒体宣传、专家解读;推出“文旅振兴贷”产品,包括文旅融贷、文旅易贷两类产品,能够同时满足大中型企业及旅行社、民宿等小微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各市因地制宜推出不类型的金融支持产品,结合本地特点,坚持因势利导,推出差异化金融服务, 探索 政府债券、产业基金等多途径融资渠道,采用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文旅企业纾困发展。

即将于6月26日至27日举办的2022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将组织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文旅研修基地揭牌、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与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文旅重点项目签约、“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行业发展专项行动启动、授牌表彰等活动,“好客山东”这一金字招牌正越擦越靓。

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

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

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消费者无论在线上平台消费还是在线下实体店消费,在平台领取省级消费券后,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并支付。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

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1

2022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消费券使用流程:

第一步:在领取消费券后,在消费券领取页面的下方,可以点击商家进店,选取购买商品。

第二步:在购买【景区、酒店和民俗产品】,进入结算页面时,需要选择政府券,才能对最后结账金额进行减免。

第三步:点击【文化商家】的时候,页面会直接跳转到”云游齐鲁lite”微信小程序,这时用户需要进行身份授权登录操作。

第四步:选择想要购买的相对应的商品,购买支付即可。

为更好地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齐鲁书香节”活动期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发放图书报刊定向消费券,满足广大读者的购书需求,推动全民阅读。

据了解,第二批消费券20万元将于8月23日上午10点通过“云游齐鲁”平台进行发放。消费券面额分别为10元、30元、50元、100元。

适用范围为张店博悦书店、张店知了书店、淄博科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鲁中传媒、朗月图书、艺海书店、高青新华书店、淄博市新华书店中心书城、新华书店博山店、淄川新华书店、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沂源分公司、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北斗书店、桓台县新华书店、临淄新华书店、星河书店。

市民需打开“云游齐鲁”微信小程序或下载“云游齐鲁”APP,点击首页“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宣传图进入“领券中心”,找到“淄博市定向券-图书券活动”领券。页面效果以“云游齐鲁”平台实时显示为准。

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2

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消费券定向券:

定向券可用于购买定向活动上销售的产品。

PS:我也将持续跟进淄博哪些活动可以使用定向券。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可在购买景区门票、旅游线路、星级酒店、星级民宿、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文艺演出产品时享受优惠。

面额设置: 本次消费券设10元、20元、50元、70元、150元、200元等不同面额,消费季期间每位消费者领用省级消费券额度上限为500元。

领取方式: 消费者打开云游齐鲁小程序或APP,进行实名注册和认证,登录后,点击首页导航图片,进入领券中心,即可领取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我的.卡券”内查看,消费券有效期为72小时。消费者可选择活动专区中相应的商户,点击进入商家首页,即可选择商品下单购买。在支付环节,可使用已领取的消费券进行抵扣。

温馨提示:

消费者无论在线上平台消费还是在线下实体店消费,在平台领取省级消费券后,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并支付。

因系统故障、电力或通讯中断、网络异常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省级消费券无法使用时,合作单位应及时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帮助。

消费者有权监督合作单位的服务质量,并对不良服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服务电话:0531-51791735。

2022淄博文旅惠民消费券怎么使用3

2022年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消费券领取流程:

第一步:可以在小程序或者APP领取,即先在微信搜索 ”云游齐鲁“小程序 ,或者下载 ”云游齐鲁“APP 。

第二步:进入”云游齐鲁“小程序或者APP后,点击【我的】进行注册登录,未实名认证的用户需要实名认证。

第三步:登录并实名认证后,进入首页,点击惠民消费券banner专区进入领券中心,选取“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第四步:在领券专区领取相应面额的惠民消费券就可以啦。

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以“文旅惠民 品游淄博”为主题,精心设计了“畅游淄博·约惠文旅”“齐品淄博·手造创新”“艺动淄博·悦享盛宴”“品鉴淄博·文化润城”“夜游淄博·魅力鲁中”“青春淄博·潮玩文旅”“云游淄博·智慧文旅”七大主题活动,届时将为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奉上精彩纷呈的文旅大餐。

今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落实财政引导资金300万元,用于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6月2日上午9点,将通过“云游齐鲁”平台发放首批文旅消费券20万元,面额从10元至100元不等,每名消费者领取消费券上限为300元,先到先得,先领先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入驻“云游齐鲁”平台文旅企业、商户105家,涵盖景区、酒店、旅行社、图书报刊等多种文旅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