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知道自贡富顺商业广场那家KTV好点,收费标准是多少?

欢乐迪吧! 40块一个小时(假期的时候,平时我就不知道了) 环境也还不错,可以唱歌还可以看电影呢! 而且它的斜对面有一个韩来香,买吃的也还方便 相比其他几个KTV而言 还是比较大的了,所以你可以去那里试试

二、富顺最好的三星级宾馆时哪个,四星级的也可以

富华大酒店位于交通便利的富顺县城,釜江大道西段,酒店占地约9000平方米拥有餐饮、住宿、茶坊、清吧、桑拿等服务项目,是商务、聚会、休闲、会议的理想场所。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外宾以及明星孙楠、郁钧剑等著名歌星都曾下榻富华大酒店。酒店环境舒适,幽美宁静,服务标准,竭诚欢迎各界人士光临富华大酒店。

四川省富顺县金碧辉煌大酒店位于富顺县城晨光路121号。酒店是按三星级标准设计装修的,位于县城中心,地处繁华黄金地段,近临富顺县政府200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金碧辉煌大酒店是一家招商引资的外资企业,是一家集餐饮、客房、休闲、茶艺为一体的大型酒店,是餐饮价格盆地及改革先锋,中档消费、高档享受。是宴会、休闲、商务的最佳选择。

二楼:可承办大、中、小型宴席,可布置中、小型会议,可同时容纳1000人就餐。

三楼:拥有豪华包间二十余个。

六楼:共有36间客房。其中:豪华套房1间,豪华单人房5间,标准房11间,单人房19间。

六楼茶艺大厅,可同时容纳200多人品茶、休闲。

三、急求四川自贡富顺公安局报案电话和出警电话,急急急!!

建议你直接拨打110。离黄果树最近的派出所是西湖派出所,另外商业广场有个警务室。

另外的电话号码:

西湖派出所 :4703739 4703742

四、四川富顺医保局电话是什么

1,四川富顺医保局电话是0813-5153002。

2,富顺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电话为0813-5153002。富顺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物价政策并监督管理;执行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担资金发放监管工作。

拓展资料

富顺医保局工作情况

1,富顺医保局一直都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监督全省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在我县的执行情况;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2,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违反协议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应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五、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计生办具体位子在哪?

就在富达路上,法拉利卫浴对面,富顺县医院过一条街就是。

你随便找个出租车就能带你去。

富顺县人口计生局

地址:富达路212、214、216、218、220、222号

电话:(0813)5651520

六、富顺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对外咨询电话:0813-5155991、0813-5153007、0813-7206302

办公室:0813-5153004

医疗监督管理股:0813-5153007

基金财务管理股:0813-5153011

医疗待遇审核股:0813-5155991

城乡居民保险征管股:0813-5153010

异地就医管理股:0813-5153008

工伤生育管理股:0813-5155990

综合信息股:0813-5153006

档案服务管理股:0813-5155993

拓展资料

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