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哪项条款投诉旅游中导游强制或诱导旅客购物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到第十五条的规定中,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导游强制或是诱惑游客购物,则被侵犯了以上消费者的三种权利,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去投诉的。
遭遇欺诈行为的,应当要求增加赔偿所受到的损失,一般来说都是退一赔一。
呵呵,正好在看《导游法规知识》看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以后还是自己多多小心为妙,防患于未然。
怎么看待旅游购物出现的诱骗行为?
旅游购物欺诈的定义
旅游购物是指游客在旅游目的地或在旅游过程中购买商品的活动以及在此过程中附带产生的参观、游览、品尝等一切行为。旅游购物不仅包括专门的购物行为,还包括旅游中一切与购物相关的行为总和,但不包括任何一类游客出于商业目的而进行的购买,即为了转卖而进行的购买[1]。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中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因此,购物欺诈可以表述为,旅行社、导游、购物商店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游客旅游购物时故意告之游客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使得游客作出错误意识表示行为。
在旅游中,导游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诱导性购物?
其实购物也要看是否是计划内的,有些团队在签合同时就说明了可以进1-2个购物店,这样也就没有强制购物一说,除非再多进店
至于诱导性。。也没有什么标志性的特征,主要从细节上考究吧,比如说导游在讲解时,正规的旅游景区地方风土人情不好讲不多讲,而是围着介绍这里有什么特产(不是简单的说有什么特色小吃那么简单,你懂的),哪里能买到正宗的特产之类,这可能是在为购物做铺垫,但是也可能是真的在为客人介绍好东西(大家有机会可以自己自由去超市自己买嘛,不一定非要在购物点买的),所以也不要把导游都想的那么坏,当然该讲的该介绍的还是应该做到位的
不过有一点,该游玩时不游玩把人拖去购物,或者压缩游玩时间而去购物,这应该算是诱导性或者说是强迫性购物了,绝对是不可取的
购物游被导游诱导购物如何维权?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如何刺激女性旅游消费
1.女性消费者购买旅游产品的心理特点
消费行为是企业制定营销策略的起点和基础, 面对旅游消费这种特殊的消费形式, 女性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表现得更加复杂和微妙。
1.1 热衷于自主化、时尚型、个性化产品
在女性旅游市场中,比较活跃的是20~50 岁之间的中青年女性,她们富于幻想、爱好浪漫、喜欢追求“新”、“奇”、“特”的个性化事物。据调查,在众多的旅游方式中,女性最不喜欢那种走马观花式的旅游方式,更喜欢自主性较强的旅游项目,如自助游等。尽管自助游要做很多前期的准备工作,要自己预订机票和酒店、制定行程计划等,在男性看来一定很辛苦,但对于女性旅游者来说,处理这些事情是一种乐趣,是她们本身旅游的一部分。另外,由于女性的从众心理,在消费习惯上表现为需要及时了解到和购买到最新商品,这样对旅游产品的时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面分别从不同方面分析:
1.1.1 追求个性化的心理
女性消费者往往以个人心理愿望为基础挑选和购买商品和服务, 这在旅游消费上也有强烈体现。现代女性更富于想象力、渴望变化、喜欢创新、有强烈的好奇心, 对个性化旅游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们所选择的已不再是简单的旅行, 更要与众不同, 充分体现个体的自身价值, 这已成为她们旅游消费的重要标准。
1.1.2 追求自主、独立的心理
旅游消费本身就体现了女性追求自主、独立的消费心理, 在旅游消费过程中女性也更喜欢自主、独立。据调查, 在众多旅游方式中, 女性不喜欢那种走马观花的旅游方式, 更喜欢自助旅游, 虽然要做很多前期准备工作, 要自己订机票和酒店, 制定行程计划, 在男性看来很辛苦, 但在女性眼中这些是旅游的一部分, 而且这个过程越辛苦, 越觉得值得。
1.1.3 追求时尚的心理
消费心理受到时尚趋势带动, 女性尤其如此。女性从众心理强, 在消费心理转换速度上与社会同步或超前, 在消费行为上表现为需要及时了解和购买到最新商品。旅游企业应针对女性特点不断推陈出新, 设计、开发具有新鲜主题的旅游产品。如携程旅行网推出“3 月水样女人”主题游后, 反响出乎意料的强烈, 一些精品线路推出没两天, 即告爆满。
1.2 对价格敏感,注重产品的实惠与细节
挑剔、细致、耐心,在开支上精打细算,在购买时“货比三家”,是女性消费的典型特征。在旅游途中,尽管女性的购物次数要远远的多于男性,但在消费金额上却一直低于男性。传统的中国女性都比较节俭、内敛,同时女性旅游者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必须要兼顾家庭、社交等多方面的开支,因此,他们在购买旅游项目上往往精打细算,对物美价廉的产品有着浓厚兴趣。在旅游产品的购买过程中又要“货比三家”,经过反复比较之后才决定购买既经济又实惠的产品。根据女性旅游者的这一系列消费行为特点,旅游企业只有采用灵活的价格策略,推出实惠型的对女性具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才可以激发女性旅游者的购买热情。
1.3 对购物较为迷恋
女性是天生的购物狂。购物对每个年龄阶段的女性来说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特别是对于收入较高的职业女性来说更是如此。女性爱购物的原因有三:
1.3.1 女性爱美
她们热衷于购买各种服装、珠宝、化妆品、香水等,用它们来装扮自己,使自己年轻、漂亮是她们购物的主要目的。
1.3.2 女性拥有多样化的角色
她们集女儿、妻子、母亲、主妇的角色于一身。她们不仅购买女性用品,还购买男性用品、儿童用品、家庭用品等。可见,女性购物具有连带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1.3.3 女性爱炫耀
旅游途中购买的旅游纪念品通常成为她们向相关群体炫耀自己旅游经历的证据,以满足她们受尊重的心理。尽管女性购物市场很广阔,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目前,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在关注着女性购物这一极具潜力的市场空间。针对女性旅游者的产品,把看景、购物和逛街相组合往往是最佳搭配,最能吸引女性旅游者的目光。很多旅行社已经推出了“购物主题游”,如开发出的多条香港旅行线路,在行程安排上就突出了女性最感兴趣的购物环节。
1.4 购买决策易受情感影响
女性喜欢群聚、爱好虚荣、喜欢攀比,她们非常关注自己周围的同事、朋友的生活方式,从众心理强,购买决策易受相关群体的影响。她们选择旅游目的地时,总是习惯性的把相关
群体去过的或曾经介绍过的景点作为自己的旅游目的地。一方面,她们认为相关群体的亲身经历或介绍值得信赖,购买这样的产品可以降低她们的购买风险;另一方面,她们希望购买与之相关相类似的商品,获得心理上和地位上的平衡。
2.女性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2.1 开发出符合女性消费心理的旅游产品
在营销学中,4PS 营销组合,即产品策略、定价策略、促销策略和销售渠道策略等是营销的核心环节,其中,产品策略位于4P 之首,是营销中的重中之重。旅游是女性消费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据一项调查显示:在女性的众多消费中,选择旅游的比例最高,占28.23%;其次为保健,占27.54%;文学教育居第三,占20.83%;美容居第四,比例为12.91%。因此,吸引更多的女性参与旅行,关键是开发出能够满足女性需要的且具有独特魅力的时尚化、个性化旅游产品。旅游企业可通过开通专门的旅游专线,如“保健旅游”、“美容旅游”、“购物旅游”、“修学旅游”等,或在原有的旅游路线中增加这样一些旅游项目,使女性游客在 满足旅游需求的同时她们的其他需求也能得到满足。
另外,女性在不同年龄阶段,对旅游的需求侧重点各有不同,旅游企业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开发出能迎合她们需求的产品。如25 岁以下的女性,浪漫、精力充沛、喜欢交朋结友,可推出浪漫之旅、交朋结友女性旅游专线;25~40 岁女性,年轻,家庭负担较重,孩子小,不能远距离旅行,可设计市内一日游、周边二日游旅游线路供她们选择;40~50 岁女性,基本上已处于空巢阶段,有时间、有金钱、有心情旅游,可为他们设计海滨度假游、温泉游、森林有氧游、欢乐购物游和瑜伽等女性化的美容健身旅游产品;50 岁以上的老人可推出符合老年人的心愿和怀旧情愫的健康产品如生态游、红色旅游以及各种庙会、朝拜游活动等。
2.2 针对女性的不同心理特点,推出不同价位的旅游产品
价格是影响女性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般的女性对价格都非常敏感,购物时“物美价廉”是其基本要求。旅游企业应抓住女性对价格敏感这一心理,制定出灵活的价格策略。
首先,用低价位的旅游产品吸引传统女性。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女性都属于经济型消费者,她们节俭、顾家、善于精打细算,从不愿意在购物时浪费一分钱,对价格及其敏感。经济实惠型产品对这类女性最适合,对于发展成熟的旅游产品,特别是传统观光旅游产品,企业可采用低价格策略,以扩大产品的销售量。
其次,用高价位的的产品迎合虚荣心理较强的女性。很多女性都有着很强的攀比心理,她们认为通过自己所购买产品的价格,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文化修养等。对于已经
形成品牌和有声望的旅游产品,尤其是在购物、美容、探险、漂流等女性感兴趣的方面新推出的独一无二的旅游产品或者项目,旅游企业可针对女性富于幻想、要求变化、尝试新产品的要求制定高价格。
2.3 合理选择促销手段
2.3.1.广告促销
广告是旅游企业最为重要的沟通和促销方式之一。旅游企业根据女性旅游者的行为特征,设计和制造广告,在颜色、语言、图片和载体方面选择适合女性心理特征的广告方式。广告可以是信息式广告或说服性广告。前者为女性旅游者提供他们需要的旅游信息,后者提供他们参与到旅游活动中。
2.3.2 网络促销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上网人数的增加,开设女性旅游网站为女性旅游者提供信息服务非常重要。对于旅游企业来说,针对女性旅游市场,为其开设女性旅游网站,专门为履行旅游者提供旅游信息和旅游咨询服务,同时还在网站上开社论团,让女性旅游者们尽情的讲各自的旅游经历与其他女性分享。开设女性旅游网站与论坛,可以让女性旅游者更多的获得旅游信息,同时还能够是旅游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宣传。
2.3.3 直接促销
旅游产品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特点,决定了对旅游产品进行推销时。而对面的直接促销更能够激发旅游者的情感共鸣,从而影响旅游者的旅游态度,刺激其购买和再次购买的行为。大量的心理分析说明,女性比男性更有感情,在旅游后动过程中,所获得的感情远远高于男性。因此,旅游企业必须做好旅游过程中的感情促销,通过服务人员的亲切、周到、热情的服务,让女性旅游者感到关怀,感受到优质服务。
针对女性旅游产品的促销,主要有:首先,利用电视、广播、杂志等广告媒体把旅游产品的相关信息提前传达给消费者,以影响其购买决策。其次,进行情感促销。女性比男性感性化,一旦对某种产品产生感情,便会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它的忠实顾客,因此,要以高质量的服务,耐心周到的讲解,人性化、女性化的服务设施给女性以人文关怀,引起他们的共鸣。最后,用营业推广的方式引起女性顾客的注意。女性多为经济性消费者,价格需求弹性较大。据调查,有56%的女性会因打折或降价的刺激而购买不需要或不打算购买的商品。因此,企业可以灵活的运用数量折扣或季节折扣等折扣促销方式刺激女性旅游者的购买行为。
2.4 提供女性满意的贴心服务
女性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对于产品质量的关注并不只集中在饮食、住宿、交通和购物等方面,她们更多关注的是舒适程度以及能否得到细致周到的照顾,所以在旅途中营造一种亲切、友好、互帮互助的旅游氛围,对于女性旅游者来说至关重要。同时,女性旅游者出
游,考虑最多的就是安全问题,导游在服务过程中要力求给予女性顾客一种安全、稳当的感觉。尽量安排成熟、稳重、经验丰富的男性导游去带女性团队,让她们在心理上有一种安全感。女性游客入住酒店,如果酒店本来就有女性楼层或者无烟楼层,要尽量安排她们在这样的楼层;如果没有女性楼层,一定要尽量将团友安排在同一楼层,便于她们串门和相互照 顾。尽管女性旅游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其开发仍然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针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量身定做的女性旅游产品并不多,旅游企业应该重视这一片细分市场,充分的发挥其潜力。本来通过对此课题的研究,希望对女性旅游市场的开发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旅游购物的陷阱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选择出门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旅游行业在近几年大热。
人们如果不熟悉当地的话一般会选择跟团旅游,但是现在许多旅游团打着自由团的名号,却在到了之后强制购物等,不仅损害了游客的自由选择权,还毁了旅游的心情。
那么当导游强制购物时,游客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通常做法如下: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向大家普及,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我们在旅游行程结束后,要求旅行社为我们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在导游进行强制消费时,游客自行取证,购买物品后(此时犯罪已经既遂),可联系出游人一起报警(影响人数众多,对认定社会影响恶劣有帮助),要求警察对导游的强迫交易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最终人民法院将对此类导游予以刑事处罚。
当然导游强制消费与旅行团脱不了关系,所以我们在选择旅行团,与旅行团签合同时要注意这几个方面:
第一看“三证”,旅行社营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避免“黑旅社
第二看“三时”,出行时间、返回时间、路途时间,有些旅行社会在“几日游”上做手脚,比如第一天晚上出发,第二天早晨回来,出行乘坐便宜的交通工具,真正旅行的时间仅剩一点点。
第三看“三个数字”,餐饮标准是几人一桌、几桌几菜、几荤几素及菜品金额要约定清楚;而是酒店的星级要看清楚、几人间。三是费用的数额和包括的事项都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