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旅游消费行为,影响旅游消费行为的因素有哪些?

旅游消费行为是在人们基本生活需要满足之后而产生的更高层次的消费需要的行为它包括保健性旅游消费、基础性旅游消费、文化性旅游消费、享乐性旅游消费、纪念性旅游消费。

影响旅游消费行为的因素如下:

1、游客的收入水平

收入水平决定着消费水平,也决定着需要的层次,从而决定了旅游消费结构的变化。

2、游客的构成

不同年龄、性别、文化、职业的旅游者,不同的风俗习惯、兴趣爱好,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旅游消费结构。

3、旅游产品质量

高产品质量,使游客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充分满足,可以激发游客多停留多消费,提高旅游者的“重游率”,从而既可以使旅游消费总量增加,又可以使旅游消费结构不断合理化。

扩展资料

旅游注意事项

旅途中尽量少带现金,不要将钱放在行李中,要贴身保管。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间内。最好到正规商店购物,买了东西要发票证明。在试衣试鞋时,最好请同团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当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着的证明材料,如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不要仅凭口头承诺。

必要时,消费者可将与旅行社进行商谈交涉的过程以录音的形式记录下来,以备用。遇到侵权更要及时向旅行社、消费者协会、旅游质量质监所等机构反映。

旅游法规对旅游者权益有什么作用

(一)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国家应尽的职责,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来实现。

1.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保护

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是国家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和依据。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保护表现在:

(1)法律规定国家采取立法措施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2)国家制定有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不同方式听取旅游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2.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保护

在行政保护措施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重了各级人民政府和工商行政部门的责任,通过相应条款将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该法的主要实施者,并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该法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行使领导权、监督权来履行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执法来履行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承担保护职责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外,还有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对所属行业经营者监督管理之职责。据此,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在于: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管理,防止损害旅游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发生,对己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并强化有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服务职能;认真听取旅游消费者、消费者协会及其他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对旅游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3.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负有惩处旅游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职责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旅游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二)旅游消费者组织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旅游消费者组织,目前主要是指中国旅游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旅游消费者协会,它们是依法成立的对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旅游消费者组织的范围、性质、设立、任务等做了规定。

1.旅游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旅游消费者协会,作为旅游消费者组织的主要类型,在人民政府支持下,其职能是:

(1)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对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旅游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2.旅游消费者组织的权利限制

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旅游消费者组织的宗旨,法律通过赋予其职能来实现旅游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为保证旅游消费者组织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很好地担当起法律赋予的重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出的禁止性规定有:一是旅游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和营利性服务;二是旅游消费者组织不得以牟利为日的向社会推荐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

(三)旅游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旅游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因旅游消费者权益问题而发生的纠纷。由于赔偿主体和赔偿程序与争议的解决密切相关,因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规定了争议解决的途径,而且规定了现实生活中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几种特殊的赔偿主体和程序。

1.争议解决的途径

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权益争议,从法律性质上看,属民事权益争议的范畴。解决争议的途径为: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旅游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4)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起诉。

2.赔偿主体及赔偿程序

法律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赔偿主体及程序。

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旅游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旅游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旅游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旅游商品或者接受旅游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旅游消费者因旅游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旅游商品或者旅游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旅游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旅游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说中国国内旅游市场具有消费行为多样性的特点?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旅游消费水平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旅游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状态。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推动者,他们进行的旅游活动分为吃、住、行、游、娱、购,整个旅游市场都离不开旅游者的消费行为。旅游者的消费受多种行为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外界因素,如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相关群体因素、企业营销策略因素等;一类是旅游者自身因素,如旅游者个人特征、家庭、需要、消费心理和购买动机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变化。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能够直接影响到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进行的消费行为。旅游活动属于一种消费行为,任何一种消费行为的进行都取决于人们消费心理变化。如何把握住旅游者消费心理变化,这已成为当今旅游市场所关注的热门话题。

旅游者来到旅游景区,首先让他们耳目一新的就是旅游目的地的环境,而环境的组成因素就是社会条件、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这三个条件决定了旅游目的地的整体素质。城市的稳定性,经济的发达程度和整个城市及人民文化修养的普遍提高可以让旅游者放松心理,使他们不再紧张,相对的产生了安全感以至与对旅游目的地产生好感,这样才能使旅游者充分放松踏下心来进行他们的旅游活动。旅游者通过游览景区、接触本地人的生活习性和交流,喜欢上旅游目的地,自然有了一些依赖感和亲切感,这大大刺激了旅游者的消费心理,于是就会去进行消费。反而言之,如果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不满意,就会产生抵触感,消费心理同样被刺激的不愿意去进行消费行为,这样的话肯定会制约了旅游目的地旅游市场的发展。

请论述法规对旅游业的影响和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法规对旅游业的影响和对消费者的影响来说的话,其实不管是在哪一个方面,只要他们旅游者和消费者遵守法规法就。是很好的。

中国传统文化对旅游者消费行为有什么影响

消费是一种社会行为。旅游消费受多种因素影响,旅游活动除需具备客观条件外,还会受到传统文化、个人心理类型等因素的影响。消费观念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而消费观念又是受文化影响的。

长期以来,中国人“在资源、人口和生产方式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以节欲和适当消费为特色的物质观和消费观始终是我国传统主流消费理念的核心,而且这种消费理念也是与强调集体主义导向和追求和谐的传统价值观相协调的”。

中国人主张生活上要精打细算,细水长流,做到年年有余,不提倡超前消费。其一是由于我们民族忧患意识特别强的缘故,人们总是把大部分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另一方面,经济不宽裕也是注重储蓄的另一个原因,人类社会早期不发达的生产力所带来的物质匮乏决定了人们对于消费形成的道德偏见,即消费是“恶”,认为大手大脚地花钱是一种可耻行为,而勤俭节约则被看成是道德高尚,受到尊敬和赞美。

中国传统文化崇尚“和为贵”,中国的家庭大多数表现为刻意追求家庭生活的和睦、延续完善及天伦之乐,重视子女的教育和前途,为此必须或者说宁愿节制现时消费,勤俭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