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团强制购物有没有什么办法?
遇到过,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一、对于游客本身,在选择旅行团之前应当注意哪些
1、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千万不要轻信在火车站、汽车站那种拉客的花言巧语,人都是一样的无利不起早;
2、尽量选择纯玩和无自费的行程,这种行程一般要比相似的行程价格高,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如果你非要选择低价团,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家旅游局规定,报低价团游客不受保护。
3、报的是高价纯玩团,被旅行社骗了或者卖了,到当地混入购物团。
二、旅行中有关旅行团的行为欺骗、强制购物消费的情况类别: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如何应对导游强迫购物在遇见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当场与导游发生争执,毕竟此时你身处异地,对当地的情况了解也没有导游熟悉,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事后对该导游或者旅行团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相关的申诉或者举报。所以在我国的最新的《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相关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等。并且旅行社还要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在我国实行的《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中有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以上就是有关游客在遇见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时,游客们可以采取的解决办法以及针对此类旅行团和工作人员会接受的相关法律处罚,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二、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
三、遇到旅行社强制消费怎么办?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都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旅行社的行为,违反吗?违法,可以要求退货、退钱并赔偿!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旅游路线。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如果有另外付费项目,钱也可以退回来。
《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三、 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具体维权步骤: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出国旅游遇到强制消费的怎么办
你好,我是做旅游的,先跟你解释一下“强制消费”的意思吧。
“无强制消费”:你旅游期间所有的景点门票、行、食、住均包含在内,
“有强制消费”: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内容包含不全。
“有进店(购物)”:导游会带领团队去各商场进行购物,以便从中获得利益,导游会全力推荐某些商品,如果不买,也许导游会不高兴,但是你完全可以不买。(比如导游会说:“XXX是本地最有名的XXX,物超所值,大家买一些也是对我工作的支持……”等,不用理他)
楼主所说的“朋友去海南被强制消费2W多”,我想应该大部分钱都是购物了吧?如果不是,就向旅游局投诉
建议注意的方面:去旅游前,先向旅行社咨询清楚:“我去新马泰所需要的800块钱都是哪方面的?”,如果光是“报名费”,那就是假的,我们也做国外游,从没有过“报名费”,国外游也许会包含服务小费,这点大可放心,这是给国外服务人员的,这也是现在旅游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了。
总之,去之前问清楚需要多少钱,这些钱都包括哪些方面(比如吃住行等),一定要问清楚,小心被钻了空子
祝旅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