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自贸港免税政策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提到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自贸港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二、海南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
1、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3、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具体对象及条件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须提供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紧缺人才,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统称海南双十五政策:
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中央给予海南的一项重磅支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后,海南自贸港将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认定高端/紧缺人才:有效期为1年,需每年都符合人才条件;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与海南实质性经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包含12月当月,外籍不需要);
一个自然年度满足累计居住183天在海南 。
2020年6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文,确定海南企业所得税15%政策。具体如下:
在海南注册的实质性经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册在海南的企业资本性支出,在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鼓励类产业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四、海南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海南自贸区的优惠政策有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优惠政策、旅游及现代服务业优惠政策、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优惠、设立企业优惠政策、购置固定资产优惠政策等。
二、分析详情
1、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海南省自贸区鼓励类行业,主营业务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2、个人优惠政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收负担超过15%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3、旅游、现代服务业。到2025年,高科技企业,新增加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营使用运输工具和游艇免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5、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包括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如果含税金额为万元,可以一次性记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和摊销。
三、海南实施优惠政策后的影响
从实践情况看,已经实施的离岛免税新政、两个15%所得税优惠、三张零关税清单等11项财税优惠政策,这些自贸港早期收获的成效不断扩大。2021年全省税收742.9亿元,增长32.7%,是我省近10年以来税收收入增幅最高的一年。自贸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税收负担、节约了经营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使纳税人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吸引了各类人才集聚,对海南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增强海南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同领域发挥关键作用,促进了海南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发展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