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零负团费难以杜绝”的情况该如何解决?
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旅游车辆受阻、导游群访和购物黑幕事件,将矛头和舆论的焦点再一次指向“零负团费”,暴露出旅游市场由“零负团费”引发的深层次问题(如旅游购物欺客宰客、驾导人员劳资纠纷、旅游虚假广告宣传、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等)并没有在《旅游法》实施以后立即得到根本解决。任其继续存在,不仅损害游客利益,也损害旅游产业形象,甚至可能酿成群体事件,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并及时加以遏制。所谓“零负团费”,是指地接旅行社接待价格低于或等于成本价的团队接待模式。“零负团费”从1995年被泰国同行介绍到内地,至今已近20年之久,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疾,购物环节的高额“回扣”是“零负团费”赖以生存的源头和经济基础。
“零负团费”产生的根源在于购物等环节的高额“回扣”。一些合法甚至非法的旅游购物点和自费项目经营者组成非法利益链,通过高价格、高“回扣”的方式,诱导旅行社、司机和导游率团消费,旅行社、司机和导游也成为非法利益链的一环,从中分得一杯羹。譬如,一般旅游团队安排的晚会价格在170-220元/人之间,其中120-150元/人可由旅行社和司导人员瓜分;旅行社安排游客购买水晶、中药材、土特产品等,购物店不仅按人头80元左右给予旅行社和司机停车费,还按购物总额15-70%的标准以现金方式“返点”。《旅游法》虽然对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做出了许多限定,但由于客人确有购物和观看表演等需求(购和娱也是旅游六大要素之一),因此目前这种非法利益链仍在钻空子,“零负团费”仍有牢实的经济支撑。
如何提升文化旅游的二次消费
很多景区依赖民票经济,是因为没能让游客们二次消费。如何提升文化旅游的二次消费?前瞻产业研究院为大家介绍以下几种方法:
一、用美食刺激消费:吃是人的本能,在旅行过程中,在吃的问题上得到满足会极大提升游客的旅行体验。
二、提供舒适便利的住宿:便利是指住的地方必须是一个功能较为完备的区域,有的吃,有的玩;舒适是基本的住宿需求。
三、打造夜游项目:对于包括景区在内的旅游目的地而言,让游客住下来就意味着更大的消费空间。
四、“讨好”女人和小孩:近年来各大旅游网站的数据都有一个共同点——女性主导旅游产品的购买决策。
五、做好服务:在B2C业务的打单法则中,有一条众所周知的战术,即在顾客消费过程的每个“关键时刻”做好服务,可以极大地提升成单率和服务体验。
国庆长假将至,景区免门票后,还存在哪些“二次消费”呢?
在景区内存在的二次消费还是比较多的。如果大家有去过一些大型景区游玩的话,就会发现虽然说这些景区免去门票,但是在去这个景区游玩一趟之后的开销仍然是非常大的。这其实就是因为像这些景区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二次消费的,所谓的二次消费就是在景区游玩的过程之中,你若是想要游览某些景点或者是参与某些项目的话,那么就必须要进行缴费。
比如说大家去游览一些自然景观的时候会发现,虽然说整个景观之内的多数景点都是对外开放的,但是总有那么一两个知名的景点是需要收费才能够进去的。这也就意味着你想要去到这些景点里面参观的话,就仍然需要缴费。所以说免掉整个景区的门票,然后在针对某些重点景区收费,就相当于是没有给予任何优惠。
因为对于游客们来说,之所以去到这个景点游玩,目的就是想要去参观这个景区最为著名的景点。可以说没有这些著名景点存在的话,游客们基本上都不会选择去到这些景区之中游览。所以说看似是免了门票,实际上还是对游客进行了收费。此外在这个景点游玩过程之中,想要乘坐一些缆车或者是游览观光车的话,那么就需要重新进行缴费。
其实在以往对外收取景区门票的时候,内部的这些游览观光车其实是免费的。像这些游览观光车是定时定点从景区的某个位置出发,然后带着游客一路去游览景区的各个景点,大家只需要在游览观光车的停放点等待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重新进行缴费。但是因为在免了门票之后,像这种常规的游览观光车也需要通过缴费才能够进行使用,而这些都是二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