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被强行购物应该怎么办?

旅游被强行购物可以通过民事和行政两种维权途径。

1、就民事途径而言,向当地相关旅游协会或者旅委投诉。根据《旅游法》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2、就行政途径而言,可以拨打当地的旅游或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此种强制交易行为。

扩展资料:

旅游购物注意事项:

1、旅游地所售商品的价格并不低,有的甚至远远高出市场售价。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小伙伴们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在购买贵重物品前,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还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维权。

2、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参与购物的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确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因代购涉及环节较多,消费者一旦发现产品价不符实、质量缺陷等问题,需要导游协助办理修、退、换货时,往往费时费力。谨防个别导游通过代理购物的方式推荐质次价高的。

3、境外旅游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必要时,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或在回国后立即向国家旅游局或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网友旅游被购物捆绑 当地责令退款处理

人民网-旅游法10月1日施行 打击强迫购物实效受关注

二、旅行社强制购物怎么办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都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旅行社的行为,违反吗?违法,可以要求退货、退钱并赔偿!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旅游路线。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如果有另外付费项目,钱也可以退回来。

《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三、 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具体维权步骤: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导游强制消费,报团旅游怎么避免被坑?

跟团旅游看上去价格非常实惠。而实际上,跟团旅游的水很深。无论是境内游还是出境游,我们在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中,都会经常看到这种坑人的事件发生。你看到的表面只是低价,而实际上强制购物是通常所使用的欺诈手段。

如果你不按照导游的意愿执行,这一路上会很麻烦,甚至对自身的人身安全都会造成严重威胁。我们以前去X山旅游的时候,就遭遇了这样的场景。被导游带到了一个茶庄。然后每个人必须买茶。有人不同意,结果我们大家都受到了牵连,在那儿滞留了两个小时左右。甚至差一点没赶上回去的车。没办法,很多人只能掏钱买的茶叶。

其实,山上卖的东西很贵,跟山下有着很大的差价。但是人家强迫你购买,不买的话就不让走,真的很麻烦。大家在选择跟团旅游的时候太便宜的团游产品,特别是价格非常离谱的比如,几百块钱就可以去泰国那种。你要具体看一下机票和酒店的住宿费用,跟团费是否能够合得上。便宜的太离谱肯定猫腻很多。

同时我们需要仔细的查看具体的细节。很多景点都会让你购买当地的特色商品。而实际上很多旅游景点销售的商品,很多是存在质量问题的。当一个跟团游下来,似乎你的参观浏览更多的是在店铺里面度过。我们也不要盲目的相信网上的好评。

因为有很多评价都是商家雇人刷起来的。跟团游一定要考虑自身的安全能否得到根本保障,我们在购买机票的时候,也要尽量在航空公司的官网购买。机票代理点退票,改签都是需要支付费用的。相对来说,官网的价格还是很低廉的。

四、贵州旅游投诉24小时热线

受理方式及范围

(一)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贵阳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传真:0851-86515376,贵阳市公务邮箱:gyswhsczhxzzfzdtssl@giyang.gov.cn以及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受理范围

1.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的方式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宣传旅游者参团,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时间或进店次数等方式,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2.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对旅游者强买强卖,并用语言威胁旅游者强制购物(附视频、音频等佐证材料),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

3.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约定事项与签订的旅游合同不一致,导致旅行社或导游拒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而甩团卖团的,或旅行社之间因不法利益关系买团、卖团的;

4.其它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社会影响较恶劣的。

(三)不予受理情形

1.没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事实的;

2.同一举报事项,其他机关已经受理,举报人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的;

3.同一举报事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机关已经依法作出处理、且没有新的事实和依据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旅游团队资料图1

受理流程

(一)登记

贵阳市旅游举报平台工作人员应当准确、完整地记录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等个人信息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举报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名称,违法违规事项及时间、地点、交通工具信息,并提供可以作为佐证的照片、录像或文字等资料。贵阳市涉旅违法举报依程序统一归口至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执法支队)处理。

(二)受理

贵阳市执法支队收到举报后,立即确认举报内容是否属于举报范围。能当场确认的应予当场受理和转办,不能当场确认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确认情况通知举报人。

(三)信息公开

贵阳市执法支队在对举报线索调查处理结束或收到其它机关转来处理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并在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各有关平台上予以公布、公示,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它不宜公布的情形除外。

旅游团队资料图2

奖励

(一)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涉旅违法行为发生地受贵阳市管辖或涉旅举报事项属于贵阳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2.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真实可靠,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并积极协助查办工作;

3.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奖励原则

1.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定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参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2.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平均分配;

3.以单位或团体名义举报的,举报奖励给予举报的单位或团体;

4.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进行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时间受理的部门依法处理,不重复受理及重复奖励。

(三)奖励兑现期限

1.对影响恶劣被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政主管机关受理并核实确认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举报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税前);

2.对被举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举报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税前);

3.对被举报对象作出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自行政拘留执行完毕或司法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举报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税前)。

(四)奖励标准

1.被举报对象违法情节严重,包括: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诱导、欺诈、强制旅游者购物的,或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诱导旅游者甩团卖团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最终导致社会影响恶劣,并依法受到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1-3万元奖励;

2.被举报对象违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视情给予3-5万元奖励;

3.奖励情形有重合的,不重复计算,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每案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五)奖励领取期限

举报人应当在通知领取奖励之日起9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与解释

(一)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弄虚作假骗取举报奖励的举报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举报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办理举报过程出现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移送市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贵州综合广播周香馨)

五、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黔江路营业部的导游有强制购物吗?

没有,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黔江路营业部的导游只干职责内的事,我跟团的时候没有被强制要求买什么东西,也没有被强制拉去做什么

六、如何处置旅游过程里的强制消费?

你遇到过强制购物的导游吗?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一般强迫消费的导游都是出自跟团游的低价团、老人团或者十多人左右的小团体里,这种团体一般都会配置一到两名导游,如果导游不按行程计划,把游客拉到商场或者消费购物点时,推销或者强迫游客购物,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用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就是所有人团结一心拒绝导游的行为,一般情况来说,所有“恶人”都会害怕团结的人们。

在遇见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当场与导游发生争执,毕竟此时你身处异地,对当地的情况了解也没有导游熟悉,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事后对该导游或者旅行团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相关的申诉或者举报。

通常导游都会与购物点的人联合起来,如果你不消费,还想进行举报的时候,他们就会叫出“打手”来找旅客麻烦,这时候你先要冷静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正确的做法是尽量挑选一些便宜的商品购买,应付一下这些“打手”,在这个过程中你要偷偷使用手机录音或者拍视频,还要收好商品发票,记住购物点商铺名称等信息,保存所有被强迫购物的证据,离开购物点确保自身是安全的情况下,再报警或拨打热线电话举报。

当别人“吼”你的时候,你应该更大声更严肃地“吼”回去,在不危害到自身安全时,这种对导游用“吼”声回应是最好的方法,他看你并不是那种容易被欺负的人时,也会变得胆小怕事,这种“吼”的做法也有一定效果。

如果碰到强迫游客购物的导游,基本上可以确定你这次的旅程将有可能是失败的、不完美的,那么这时候你就可以联系旅行社,要求离开团队和赔偿。

如果这次旅程是在第三方旅游平台预约的,你可以直接进入平台找客服,对旅行社进行仲裁申请,因为任何一间正规的旅行社都必须保护游客,不得强迫和欺诈游客。

不少人跟团旅游都遇到过被强制消费,一些旅行社表面上没有强制游客消费,但以不自费坐索道、游船就赶不上时间等借口,隐性强制消费。强制消费的套路是,旅行社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或通过不合理的低价引诱游客参加旅游活动,一旦游客踏上行程就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强制消费不但危害消费者的权益,还引发诸多不稳定的因素,甚至引发违法犯罪事件,国家一直明令禁止。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一些旅行社利令智昏,仍铤而走险。因此,广大游客出游前,一定要选择有口碑、有影响力的旅游机构推出的旅行路线,不要贪小便宜,选择不靠谱的低价团。一旦遭遇消费陷阱、侵权事件,要敢于拒绝并保留好维权证据,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