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和旅游荣誉和品牌名录(以创促建)
景区: 世界级旅游景区、国家1-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景区。
度假区: 省级/国家级/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度假区。
康养旅游: 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
研学旅游: 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教育口)。
文旅消费: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街区与集聚区: 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区域称号: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旅行社及导游: 1-5A旅行社、金牌导游。
文旅产业园: 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乡村旅游: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农业口)、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农业口)、田园综合体(农业口,国家级、省级)。
旅游服务设施与餐饮: 1-5星级酒店、3-5星级旅游民宿、1-3A旅游厕所、3C-5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一星至白金五星旅游饭店、中华老字号(贸易口,国家、省级、市级)、金牌小吃(地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监口)、“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
特色旅游称号: 国家 蓝色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 人文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 绿色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2015年后未评过)、提升300 处 红色 旅游经典景区
环境与服务相关类(非旅游口) :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城市。
辅助类(非旅游口): 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 暗夜公园 (世界级、地方尚未规定)。
区域称号: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化公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
区域保护: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非遗保护: 县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项目/传承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文物保护: 县至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古籍保护: 古籍名录。
博物馆: 国家1-3级博物馆、批世界一流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
文艺创作奖: 群众艺术创作“群星奖”、剧目或舞台创作“文华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戏剧梅花奖、电视金鹰奖。
世界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
产业园基地: 文化和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二、文旅部公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98个区域入选
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告公示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全国各地共98个区域入选,包括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上海市青浦区、崇明区,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甘肃省嘉峪关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等。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4日。
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对新华网表示,为更好发挥旅游业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作用,有序推进旅游业恢复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在总结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二批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以发展全域旅游推动产业振兴、提振行业信心。
此次认定工作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围绕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等8个方面,组织会议评审和第三方机构现场检查,确定了公示名单。
今年4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对2019年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4点“供给体系”中“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修订为“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具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二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公共服务”中的“游客服务中心”项分值由25分修订为20分,“智慧旅游”项分值由30分修订为35分。将“扣分事项”中的“一票否决项”修订为“不予审核项”。
2019年9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首批71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包括北京市延庆区、怀柔区平谷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上海市黄浦区、松江区,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芝市鲁朗景区管理委员会等。
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示名单
北京市
昌平区
门头沟区
天津市
中新天津生态城
和平区
河北省
邯郸市武安市
石家庄市平山县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唐山市迁西县
山西省
晋城市泽州县
长治市壶关县
运城市永济市
长治市武乡县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辽宁省
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辽阳市弓长岭区
吉林省
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
梅河口市
通化市集安市
黑龙江省
鸡西市虎林市
伊春市嘉荫县
上海市
青浦区
崇明区
江苏省
淮安市金湖县
无锡市宜兴市
苏州市吴中区
常州市溧阳市
盐城市大丰区
浙江省
绍兴市新昌县
丽水市松阳县
台州市仙居县
杭州市桐庐县
嘉兴市嘉善县
安徽省
安庆市潜山市
六安市金寨县
黄山市屯溪区
福建省
三明市泰宁县
三明市尤溪县
泉州市德化县
厦门市集美区
江西省
赣州市石城县
宜春市靖安县
九江市武宁县
景德镇市昌江区
山东省
威海市荣成市
临沂市沂南县
烟台市蓬莱区
德州市齐河县
济南市章丘区
河南省
安阳市林州市
洛阳市栾川县
信阳市浉河区
焦作市博爱县
湖北省
咸宁市通山县
神农架林区
黄冈市英山县
宜昌市远安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湖南省
张家界市永定区
长沙市望城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郴州市资兴市
广东省
梅州市梅县区
韶关市仁化县
深圳市盐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兴安县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
防城港市东兴市
海南省
陵水黎族自治县
重庆市
万盛经开区
渝中区
四川省
德阳市绵竹市
成都市崇州市
成都市锦江区
乐山市市中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
贵州省
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贵阳市乌当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丽江市古城区
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拉萨市当雄县
陕西省
安康市石泉县
延安市黄陵县
商洛市柞水县
甘肃省
平凉市崆峒区
嘉峪关市
青海省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青铜峡市
石嘴山市平罗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八师石河子市
三、乡镇如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最新相关信息
乡镇如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最新相关信息参考
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规划(2013—2015年)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两年努力,成功创建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创建基础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改善,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预计全市完成生产总值835亿元,增长4% ;财政总收入119.8 亿元,增长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4.5亿元,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3亿元,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704亿元,增长5%。
(二)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完善。“十一五”以来,全市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共投入30多亿元,加强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了市体育中心、市文化活动中心、市文化中心、分宜县艺术中心、新余市影剧院等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兴建了30多个文化广场,修缮了傅抱石纪念馆、罗坊会议纪念馆等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完善,已经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网络。
(三)文艺创作百花齐放。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艺术团体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戏剧、歌曲、舞蹈、美术等各个文艺领域大胆探索,打造了一批思想内涵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文艺创作空前繁荣。近五年来,共有1100多件(幅)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四)文化服务丰富多彩。按照“多元主导、群众参与”的思路,多领域、多形式、多主题开展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了抱石文化艺术节、天工文化艺术节、蜜桔文化节、葡萄文化节、少儿艺术节、歌手大赛、少儿艺术大赛、书画展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同时,加快推进文化资源共享,不断拓宽公共图书服务领域;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解决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看戏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的问题。
(五)农村文化活动各具特色。按照“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要求,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发展形成了一批采茶、戏曲、舞龙舞狮等农村特色文化村,打造了夏布刺绣、红色旅游等特色文化产业。
(六)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制,积极探索发展个人放映队、“影企联姻”、“影政联姻”、“影民联姻”等农村电影放映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完成了市歌舞剧院体制改革,实行了转企改制,其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1年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市称号。
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社会文化团体发育不够成熟、文化人才队伍不够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水平不高、公共文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在创建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建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以提高服务效能为根本,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围绕全面达标、重点突破的要求,努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保障群众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针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扎实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机构为骨干,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共同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格局。
2.保障权益,多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不同城乡居民群体的全面覆盖,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对民间文化艺术的培育、扶持和发展,加大精品创作力度,加强文化交流,保护文化特色,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发展。
3.统筹城乡,突出基层。坚持城乡、区域间文化统筹发展,通过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加强部门协调,推进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工作重心和资源的下移,强化对偏远地区的文化扶持,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推动城乡文化协调发展。
4.重在普及,便民惠民。加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不求大,重便民,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公共文化机构和设施为阵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群众的参与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5、全面达标,重点突破。对照《创建标准》,通过两年努力,使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整体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结合制度设计研究,针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学者的指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一套破解问题和矛盾的有效制度和政策,形成本地亮点和区域示范。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大大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在省内外有影响,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到位,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健全,城乡居民能够较为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均衡覆盖、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省领先、中部示范”的目标。
新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对照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共有33项内容、72个指标。目前,全市已有24个指标达到创建优秀标准,48个指标未达到优秀标准。按照“全面达标,重点突破”的要求,用两年时间,通过建设“四大体系”,使全市各项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真正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
(一)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对全市现有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构建设施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服务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一是推进市级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市群艺馆内部装饰工程和傅抱石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确保2014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所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要求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根据服务人口等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按照全市公益性文化设施标准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二是加快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服务升级。市、县两级3个图书馆全部达到部颁二级馆标准;公共图书馆藏书人均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 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4次以上。市群众艺术馆、分宜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异地新建或就地扩建渝水区文化馆,增加场地面积和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达到部颁三级馆标准,争创部颁二级馆。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配置标准的公共电子阅览室。重点在场馆利用率、藏书流通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有新提升。三是实施“一乡一站一戏台”工程,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覆盖,面积全部达到300平方米,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公共戏台,举办大型公共文化活动。9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80%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其他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四是实施“一村(社区)一室一广场”工程,加强村(社区)文体活动室建设。村(社区)文体活动室设置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8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建设一个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行政村全部建立农家书屋,藏书2000册以上。
(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一是实施“公共文化下基层”行动。以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将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农民自办活动等纳入政府民生工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社区开展“文化结亲”活动,推动“校园文化进社区”。县(区)要深入开展“一乡一特色”文化品牌活动,每个乡镇(街道)要有一项特色文化活动,鼓励举办各类农民文化艺术节和文体赛事活动。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至少看1场电影,每年看3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5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于5小时。二是全面推行免费开放并实行服务标准化。出台文件支持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并落实免费开放经费,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录并对外公示。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民需求,全市形成3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个小时。市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提供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的内容并对外公示,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三是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市、县(区)图书馆以总分馆等多种形式形成服务体系,在现有基础上拓宽城市图书馆联盟工程,组织实施第二期工程,到2015年,市、县(区)图书馆全面实现通借通还。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文化馆每个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市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36次,市群艺馆、县文化馆每个馆每年分别组织流动演出15场以上、流动展览12场以上。四是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做到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形成市分中心、县支中心、乡村基层服务点构成的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每周活动不少于一次,并且有专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记录健全。2014年实施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试点工作。基层群众可通过基层服务点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的资源服务。2014年9月前,市、县(区)两级文化馆、图书馆网站全部建成。同时,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市级建设2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0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建成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五是统筹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将农村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网、科学普及、体育健身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五位一体”,依托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逐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的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将部分农村学校合并后闲置校舍和基层站所闲置场所用于文化建设。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和健身场地,配备必要的健身设备,并在乡镇(街道)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涉及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要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并取得显著成绩。六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出台《新余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共文化产品面向社会机构进行购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政府主导下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七是加大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力度。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在硬件方面,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要设置方便残障人士的设施。市、县(区)图书馆要设立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在活动和培训方面,市、县(区)文化馆要经常性组织上述特殊群体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要突出抓好农民工文化建设,保障农民工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每个文化馆、图书馆都要形成1-2项面向农民工的特色服务项目,市、县(区)每年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免费文化培训分别不少于12场和8场。全市工会系统形成1-2个面向农民工的特色服务项目。重点抓好市图书馆分馆建设工作,把赛维、新钢、电工厂社区、暨阳社区、盛德社区、钢丝厂社区图书馆建成服务农民工的示范项目,并逐步纳入借阅“一卡通”工程,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农民工文化资源,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和娱乐活动。
(三)建设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一是配齐配强基层文化专干。全市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要达到3名以上,实行专干专用。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至少有1 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城市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二是确保文化单位业务人员比例。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考、引进人才等形式充实文化业务人员。到2015年,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三是促进社会文化团体的培育和壮大。大力培育社会文化团体和群众性文艺团队,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中文化能人和文化热心人的作用,牵头组建民营文艺团队。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活动。开展“十佳社会文化团体”、“十佳文化品牌”、“十佳文化广场”等评选活动。到2015年,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并能经常性开展活动。四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制定出台加强全市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制度,做到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都要制定文化志愿者工作制度,设立志愿者岗位,形成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到2014年底,市级文化志愿者队伍达到2000人,县级文化志愿者队伍达到1000人。五是加大文化工作者队伍培训力度。制定出台《新余市文化工作者五年培训规划》,确保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0个课时。六是加强高端文化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人才引进政策,每年邀请部分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名人来新余开展文化讲座、指导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交流等活动,提升新余文化品味和档次。
(四)建设公共文化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建立起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一是建立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对文化行政部门的运行管理、功能实现、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进行考核评价。规范文化行政部门的行政服务和运行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制定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都要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各界群众参
与管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入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根据公众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促进服务上水平,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四是建立重大文化项目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市、县(区)要制定重大文化项目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重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精品工程和大型文艺演出等要实行考核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抓好前期审查、过程检查、完成验收等环节,规范重大文化项目管理,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五是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制定出台《新余市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意见》,建立农村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投入的效益和效率;深入开展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送图书下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城市对农村文化的援助机制,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