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1.《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2.《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第九条规定了游客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旅游产品及服务,排除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旅游经营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和旅行社不得存在“诱骗”、“强制消费”、“安排购物”等行为,否则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这两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限制强制交易行为和诱骗行为。其中第九条主要规定了强制交易行为和提供约定的产品和服务,第三十五条主要规定了诱骗行为,这两条是对导游和旅游经营者的限制。
但是在第三十五条后出现了转折,即“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也就是说上述条文中出现的“强制交易”、“诱骗”“指定场所”等行为,只要经过游客与导游或者旅游经营者协商以后,就成为了“游客自由行为”、“游客自愿行为”,不存在违反上述条文的相关规定。
(四)风险防范
既然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在自愿情况下,导游仍然可以带消费者去进行消费,甚至可能拿回扣,那么旅游者应当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上一篇文章中也提到过,这些旅行社可以通过旅游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来规避上述法律规定,那么作为消费者的游客在签订相关旅游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不能凭借对方的口头的承诺而签字,除非你有录音。
那么应该要注意旅游合同中的哪些事项呢?
首先是看合同中有没有类似“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游客旅游期间,导游可以推荐游客前往一定范围内的场所购物,游客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这样的规定,如果有,这是在证明你是出于自愿消费的,旅行社和导游对你没有强制消费、诱骗的行为,如果你想签就签,毕竟这的确不是违法的,但是你要在购物环节留个心眼了。
其次,购物环节,旅游合同中如果规定了相关产品信息,但是没有质量和功能标准的,记得询问、录音,或者是谨慎购买相关产品。对于导游口中所说物美价廉或者功能优秀的商品,一定不能轻信,毕竟商品买卖是相对的,你必须直接去询问卖家,卖家的回答才是关键,千万不要被导游忽悠了。有个案例,导游说这个中药80元一斤,结果中药在卖家那被打碎以后磨成粉,在卖家口中是80元一克,说是当地的中药都是按克来卖的.........
最后,至于回扣这件事,作为游客是真的很难举证,所以也不用花太大精力去纠结了,保护好我们自己吧!
祝您履行愉快!!!
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分别有哪些责任和权益
(一)履约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五)明码标价的义务。商品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七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消费者和游客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旅游消费者的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旅游消费者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是指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与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行做斗争,旅游消费者对此负有责任。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指旅游消费者有责任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行做斗争。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工具。因此,旅游消费者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自己应尽的责任;保守国家秘密,就是旅游消费者要保护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不被泄露和不被遗失;爱护公共财产,就是旅游消费者必须爱惜和维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旅游消费者有责任同损害和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作斗争;遵守劳动纪律主要是严格遵守劳动秩序、劳动规则、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既是旅游消费者的法律义务,也是旅游消费者的一种道德要求。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国家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和发展;国家的荣誉和利益关系到祖国的尊严。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也是每一个旅游消费者的神圣职责。旅游消费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的义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为自己享受的服务和购买的产品支付价款,并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客人在入住饭店时应当支付房费,在景区游览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等。如果客人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客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