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威胁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跟团游时面对强制消费该如何处理?
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增高,在满足了自己温饱的同时,越来越追求精神层面的消费,比如说旅游,现在有很多人旅游的时候选择跟团旅游,因为这样的方式既简单又方便,而且旅游团还会制定好特殊的路线,达到最佳观赏的目的,在旅行的过程当中还有专门的人进行讲解,所以这种方式越来越值得人们青睐。但是在旅游的过程当中,我们也看到很多新闻,就是导游在旅游地点,强制要求消费者进行消费,不消费就会影响征信。那么我们跟团旅游的时候,面对强制消费该如何去处理呢?下面我可以来具体说一下。
其实这种现象大多数是发生在低价旅游团当中,因为有很多人看到这个旅游团价格非常低,就选择了,但是我们却看不到我们当中的隐形花费,这样的旅游团很多时候都是导游要游客进行强制消费,那么面对这样的时候,我们不要惊慌,也不要随波逐流,应该拿起手机,然后录下导游引导消费者强制消费的过程,以此拿证据,去威胁导游,因为如果每个人都那样做的话,导游就会更加嚣张,当到了下一个地点的时候,还会如此这样做,那么我们就会花很多冤枉钱,造成很大的损失。
还有一点就是当发生了这样情况的时候,要努力去说服其他消费者,如果一个人不那样做的话,导游会不以为然,而且还会辱骂,但是如果所有人都不那样做的话,那么导游就会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人多力量大,他不会因为整个旅游团不去购买这件商品,而做出过分的举动。而且当导游说如果不消费会影响征信的时候,我们可以拿出手机在网络上进行查看,千万不要被导游吓住,因为导游的目的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理智。
所以我们在面对强制消费的时候,第一个就是拿出手机,然后录下证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他所做的行为记录下来,以免事后不认账。第二个就是努力说服其他消费者,大部分消费者不去购买的话,那么导游也不会做出非常过分的举动,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保持理智,不要被他人的话所吓住。
二、导游强制消费不购物怎么办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