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方谋划振兴广西文旅经济

本报南宁讯 (记者/吴丽萍)为支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全面提振文化旅游市场,2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面振兴文旅经济的若干措施》,在政策资金扶持、开展宣传促销、加大项目投资、发展夜间经济等方面给文旅企业以支持,政策执行期至今年12月31日。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于3月初拨付上一年度确定的各项奖补资金,用于文旅企业奖补和贴息;切实用好2020年文旅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企业恢复生产。协调金融机构为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优惠利息贷款或短期低息(无息)贷款。3月上旬前全面落实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疫情过后全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对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促销企业给予补助。开展“百趟专列进广西”“广西人游广西”等系列联合促销活动,通过车票、景区打折等优惠政策,吸引区(境)外游客赴桂旅游。

发挥文旅大会办会机制和引领作用,支持承办城市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有关部门产业基金、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促进新项目、在建项目加快复工建设,提高项目开工率。

抢抓疫情后游客对健康旅游、绿色消费需求的新机遇,抓紧开工新建一批健康旅游重大项目,启动南宁万有国际旅游度假区、北海银基国际医疗康养旅游产业新城、华邦(桂林)国际旅居康养小镇、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年内开工。

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迅速激活市场消费潜力。鼓励中心城区文旅服务设施和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游览、餐饮、购物等特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等文化场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经营企业、经营户,适当延长已发放到期的贷款还款期限并免收罚息。持续开展旅游扶贫公益行动,办好旅游电商扶贫等活动。

二、广西:五项措施拓展文旅体消费 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

8月20日消息,广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乡村旅游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各市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广西人游广西、周边省份游广西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推动体育旅游业发展,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区)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总工会,各市人民政府)

4、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农房的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旅行社投入成本、旅行社组团合同及计划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和旅行社业务尽快恢复。(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5、鼓励市、县(市、区)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据悉,措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解释,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