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义的旅游产品是指

旅游产品的概念在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一般来说,存在目前两个主要的误解:一是狭义的将旅游产品等同于旅游吸引物,这显然过于简单,因为旅游中最基本的 “旅”(交通)都没有包括;另一种是广义的旅游产品,则将旅游产品概念泛化了,认为交通产品、住宿产品、旅游线路、导游服务以及各项与旅游活动有关的事物都是旅游产品。实际上,按组装产品的概念来说,旅游产品包括交通产品和旅游吸引物。没有吸引物那是旅行,没有交通,那是游憩和探险。

从旅游目的地的角度出发,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着旅游吸引物、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全部服务;

从旅游者的角度来看,旅游产品就是指旅游者花费了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完整的旅游经历。

总之,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求,而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各种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旅游服务的组合。 旅游产品是个整体概念,它是由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商品等多种要素组合而成。其特征是旅游服务成为旅游产品构成的主体,其具体展示主要有线路、活动和食宿。

·旅游产品的价值构成·

将旅游产品作为一种整体产品来看待,旅游产品的利益构成模型如下图所示:

·旅游产品的构成·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旅游产品从构成上看可以分为两种:

1、核心旅游产品(原初形态):具有能满足旅游者审美愉悦需要的效用和价值;

2、组合旅游产品(终极形态):旅游企业或旅游相关企业围绕旅游产品的核心价值而做的多重价值追加,这种追加具有几乎满足旅游者旅游期间一切需要的效用与价值。

对旅游产品除了可以考察其利益上的构成以外,还可以考察其物质上的构成。作为旅游产品既有物质形态的成分,也有非物质形态的成分。

二、怎样理解旅游消费的性质?

1、旅游经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行业它的本质属性是经济性

首先旅游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没有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保证,就不可能产生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其次,旅游经济由各种大小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不同、组织类型不同、服务范围不同、提供服务方式业不同的企业组成。这些企业直接或间接地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在满足游客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从中盈利并力图通过经济核算,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许多国家都已经把旅游经济列为国民经济中的一项重要产业,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再次,旅游经济是综合性经营的行业,它可以促使和带动与旅游有关的其它经济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增加外汇收入和促使货币的回笼。

2、旅游经济属于第三产业

旅游经济生产旅游商品,并通过出售这些商品,获得经济效益。旅游经济是一种产业。我们知道社会经济结构可以分为三个产业:哪三个产业?

第一产业:农业(这里的农业是广义的农业,包括农、林、牧和)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二产业外的所有的产业。在我国第三产业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如交通运输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如金融)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如文教卫)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如国家机关、警察、军队等。)旅游经济属于哪一个产业?

第三产业的第二层次,是为旅游者完成旅游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

3、旅游经济具有文化性质

从消费角度看,旅游消费主要是一种文化性消费,即旅游消费在构成上虽然离不开物质资料但主要是文化性、精神性资料。旅游者通过支付一定的金钱和时间从事旅游活动,其动机都是为了获得一种物质文化享受满足其较高层次的心理需求。旅游者在食、住、行、游、构、娱等方面所付出的消费,其本质是文化消费,如旅游者欣赏名山大川、了解文物古迹、体验民俗风情、品尝美味佳肴、感受旅游乐趣,都是文化消费行为。旅游经济就是以生产和制造能满足这种旅游消费需要的产品为己任,并通过与旅游消费者的交换而获得经济效益的。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具有一定文化内容的、有特色的产品和优质服务,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帮助旅游者实现其完美的旅游愿望,同时表现了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发展水平。因此,旅游经济既是经济产业,有是文化事业,而且对社会文化的发展起着一定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旅游经济在出售“服务”产品时,要突出文化性,在旅游整个过程中要深入发掘文化内涵,以满足旅游者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