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旅游出现了问题,产生投诉后,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护权利?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火爆,旅游纠纷也不断发生,给游客带来了烦恼。对此,市旅游局提示:作为游客,首先要注意防患于未然,加强自我保护;其次要在发生纠纷时懂得如何正确维权。
预防旅游纠纷,一要做到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二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注重质价相符,不一味追求低价团;三要树立旅游安全和风险转移意识,主动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
老百姓有句俗话叫“丑话说在前头”,这是很有必要的,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有据可查。市旅游局提醒,游客要注意和旅行社签订一份正规的旅游消费合同,详细写清双方约定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万一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应理性解决。首先要与组团旅行社全陪和地接旅行社导游协商,寻找合理而可能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应遵循一个基本原则:保证游客和旅行社双方的损失降到最小。导游不能解决时,可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游客还可以拨打电话进行维权,节日期间唐山市旅游局的投诉电话:3793165。
如果现场交涉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游客可保留相关证据,在返程后再追究旅行社违约赔偿责任。要特别注意的是,游客不要在旅游途中采取过激行为,例如拒绝登机、登船、登车或终止行程等,因为依照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属于维权过当,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得到赔偿。
二、**市旅游局开展“规范旅游市场,建设诚信体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关于建设诚信旅游体系和加强行风建设的要求,根据省旅游局的安排部署,我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旅游市场,建设诚信体系”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协会作用,依托市场主体,营造诚信环境,健全诚信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全面建设诚信旅游体系,促进旅游产业素质全面提升。
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形成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信守合同、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诚信经营秩序,营造旅游者安全旅游、健康旅游、文明旅游、依法维权的理性消费环境,使霸州旅游市场秩序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根本好转。
二、诚信体系构成
规范旅游市场,建立诚信体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市场相关环节以及社会公众,协调联动,形成诚信旅游工作的大格局。
1、政府部门。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是:营造环境、制定规范、建立机制、强化监管。主要工作是强化诚信意识,畅通诚信信息,健全诚信法规,完善诚信执纪执法体系,建立诚信奖励和惩戒机制,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诚信旅游环境。
2、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职责是行业自律和政府协管。主要工作是密切配合政府部门,宣传贯彻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不同服务门类的行业自律公约,通过行规行约和媒体舆论,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予以保护,对违规违法、失信毁约的企业予以劝戒。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意愿和诉求,促进政府部门准确行政、有效服务。
3、企业单位。规范旅游市场,建设诚信体系,关键在旅游企业。旅游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经营、信守合同、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必须做到不超范围经营,不削价竞争,不做虚假广告,不诋毁竞争对手,不坑客宰客,严格职业操守,履行服务承诺,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形象。
4、旅游消费者。诚信体系建设,离不开旅游消费者的参与和关注,消费者市场认知程度和消费理念的提升也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健康消费,依法维权。
三、活动范围、时间和步骤
活动范围:霸州市境内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及相关旅游服务环节的经营单位,重点是旅行社。
活动时间:2006年初至2010年底,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
活动步骤:
第一步从规范旅行社市场秩序起步。从本方案出台开始到2006年3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进行全市旅游系统的思想发动和基础准备工作。2006年4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诚信旅行社”创建工作。重点是解决旅行社市场无序竞争和诚信缺失问题。如,超范围违规经营、无证违法经营、违规代理、虚假广告、销价竞争、零负团费、购物陷阱、服务缩水、私收回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以及黑社、黑代理、黑办事处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整顿,促进旅游环境的.明显改善,真正做到让社会公众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全全旅游。
第二步从2006年6月初开始启动“诚信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根据省旅游局出台的“诚信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和办法,结合贯彻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国家文明委、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的文明景区评定标准,把重点放在景区环境建设、服务功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
第三步2006下半年将适时启动“诚信旅游饭店”和其它诚信旅游经营单位的创建程序。
第四步从2007初到2010底,在2006年全面启动的基础上,深入扎实地全面推进我市诚信旅游体系建设工作。
四、2006年工作重点
2006年是建设诚信旅游体系的基础年,基础年的工作首先从规范旅行社市场突破。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下半年适时启动其它旅游经营单位的诚信创建工作。
1、学习提高和自查自纠。全面贯彻关于旅行社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已经印发的河北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旅行社设立门市部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组织旅行社积极推行河北省旅游局修订印制的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两个合同范本,积极响应省旅游协会发布的《诚信旅游公约》,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制定整改措施。。
2、强化合同管理。与旅游协会和专业分会要密切配合,推动并帮助旅行社强化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一是坚持不签合同就是过错的原则,完善合同体系。强调旅行社经营要落实三个合同,即:组团社与地接社的“委托业务合同”、旅行社与各相关旅游服务提供单位之间的合同(如,景区、饭店、餐馆、车船公司、购物商店等)、旅行社与旅游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其中重点是与旅游消费者的合同。二是要规范合同内容。合同范本中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敏感项目不得省略,要明确约定当事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变更权责和违约责任追究;明确约定各项服务标准,明码标价,实行价格透明;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合同的内容要与广告宣传相符,提供信息真实可靠。三是督促旅行社建立和完善旅游合同档案,合同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
3、建立旅行社、导游员诚信档案。2006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这项工作。今后要作为常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职责。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建立有旅游、工商、安全、交通、卫生、质监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旅游市场监管体制,建立联合执法执纪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督检查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联合检查和业内检查相结合、属地检查和异地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建立表彰和惩戒机制。根据省旅游局将发布“诚信旅行社”评定办法。制定诚信旅行社的表彰和失信旅行社的惩戒办法。建立一个包括政府旅游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旅游市场执纪执法单位在内的综合评定机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半年一次初评,年底进行达标评定,经过社会公示以后,对达标单位颁发相应证书和标牌,对诚信突出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奖励;对由于诚信缺失造成消费者或他人权益受损、破坏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视情节给予包括警告、停业整顿、调整资质等级,直到淘汰出局撤销经营资质的处理;建立重大违规公告制、违规档案公示制,对于受到停业整顿(含停业整顿)以上处分或发生重大失信责任事故的旅行社,要通过新闻媒体和行政网络定期公告、公示。
6、充分发挥旅游协会作用。协会各专业分会要通过组织制定和推行行业自律公约,协助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监督,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信誉。
7、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尽快建立“霸州旅游政务网”并开通诚信旅游专栏,并向媒体公布诚信旅游监督投诉电话,聘请诚信旅游社会监督员。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管道,及时报道诚信旅游建设活动动态,解剖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五、领导机构
“规范旅游市场,建设诚信体系”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
***
***
办公室设在机关行政办公室。
三、云南如何集中整治旅游购物场所?
自去年4月“云南省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和“省工商局16条”措施实施以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旅游市场问题仍然突出,旅游购物场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强迫购物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还尚未建立起来。云南省工商局近日在全省启动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一直持续到11月底。
这次集中整治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购物市场、进购物企业、进景区景点等,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积极落实“一部手机游云南”,通过集中开展检查,强化执法办案,强化信用监管,强化消费维权,落实管理制度。
集中整治以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迪庆、保山、德宏为重点地区,以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古城古镇、旅游商品一条街、公路沿线及休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旅游村寨等游客和旅游商品销售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是重点区域内经营珠宝玉石、银器银饰、三七玛卡、普洱茶等重点特色旅游商品的购物场所(购物企业、购物市场),特别是原旅游定点购物企业和各类旅游购物“景区店”、“餐厅店”、“文化体验店”等。
四、如何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
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要制定和完善旅游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构建政府支持系统,加强政府监督。
一、制定和完善旅游法律法规
首先要制定旅游基本法,旅游基本法是旅游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宪法”,它处于主导地位,具有权威性,它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具体规定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对其基本权利予以特别保护,因此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在旅游法的指导下制定包内含旅游六要素以及相关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细分法律,形成完整独立的旅游法律体系,为旅游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规范旅游合同制度,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合同有利于旅游消费者这一方。
二、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
要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加大执法经费的投入,加强对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大力发挥旅游监察、纪检部门的执法功能,是旅游执法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等,提高整体执法队伍的素质,促进旅游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构建政府支持系统,加强政府监督
构建旅游企业信用机制,积极引导旅游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建设,形成约束旅游企业信用活动和信用关系的行为规则。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负责旅游信息的发布,是旅游者充分、及时了解旅游市场最新信息和价。
旅游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五、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各地又动起来了
日前,山西、安徽、广东、甘肃、宁夏等地相继就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与“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属,加大力度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01
山西
3 月8日, 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印发《全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 旅游 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整治通过互联网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各市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 旅游 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加强对主要 旅游 景区、 旅游 集散地的执法检查,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掌握违法线索,确保应查尽查。
《方案》强调,要加强网络巡查。各市要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骨干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强联合整治,形成整治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符合“失信”条件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认定为失信主体,要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普法宣传进街道、进农村、进社区。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指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整治能力。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摸排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查办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增强专项整治效果。其间,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组织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及交叉检查,加强指导督办。同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执法手段,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王文华)
02
安徽
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 厅日前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 旅游 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 旅游 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安徽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徽将集中整治 旅游 市场的突出问题,围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同时将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安徽将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和 旅游 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购物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案件,集中执法力量查办,针对轻微的其他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 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为提高执法检查成效,安徽将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强化线索摸排,加强网络巡查。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强化案件警示,加强执法办案。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现场督办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及时公布指导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强化案件移送,加强联合整治。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涉嫌强迫交易、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徽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及时总结,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和成因,研究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王玉创)
03
广东
日前,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发布《2022年度广东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启动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针对以下违规行为: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以免费 旅游 、康养体验等名义招徕 旅游 者,通过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旅游 者进行购物,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俱乐部会员、户外拓展、车友会、研学、旅拍等特定群体组织活动的名义,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此次行动将严查组团社以低于属地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销售的包价 旅游 产品,重点是“一日游”产品,严查地接社“买团”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团费”的 旅游 团队的行为,整治、规范通过互联网等线上方式开展招徕、组织 旅游 者,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加强网络巡查,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对各地针对通过抖音、快手、 小红书等平台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排查情况,组织不少于2次的集中执法巡查。行动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示范作用。 (陈熠瑶)
04
甘肃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与甘肃省文旅行业“雷霆行动2022”合并开展,将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在春季 旅游 活动起步阶段,严查“不合理低价游”,重点检查保健品、保险、户外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招徕游客、低价包团 旅游 产品;全省进入 旅游 旺季后,将加强在线 旅游 市场执法,严查在线 旅游 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节假日及暑假期间,甘肃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持续加大 旅游 市场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 旅游 购物场所强制购物,导游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突出问题。在专项行动期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依规对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从重惩处。
05
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 旅游 厅印发《全区 旅游 市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针对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 旅游 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要抓住重点环节。各级文化和 旅游 主管部门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的 旅游 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 旅游 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购物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开展联合执法。
《方案》强调,要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