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价格全线走低,正确防范旅游陷阱有哪些?

节后旅游价格全线走低

“月底出发去泰国,只要3000元不到的价格,比国庆便宜好多。”昨天,在市区北京西路一家旅行社,正在咨询错峰游产品的高女士高兴地说,没有选择国庆出游,而是选择休年假度蜜月,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和国庆期间相比,我们俩节省了近5000元,完全够我们去泰国吃喝玩乐了。”昨天,记者走访市区一些旅行社了解到,随着假期的结束,选择出行的市民逐渐减少,热门旅游目的地的酒店、机票价格全面下调,出游价格也开始全面回落。

“目前,国内长线游,无论是跟团游还是自由行产品,平均降幅都在30%左右,出境游价格降幅也有20%左右。”二街一家旅行社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些线路价格降幅更大,如普吉岛的降幅甚至达到了40%以上。“国内游降幅比较大的目的地主要是桂林、三亚、丽江、成都等地。”随后,在中和路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三亚、九寨沟、云南等热门线路的出行报价都跌到了2000元左右。

银发族和年假族是主力

价格“跳水”,一些有时间的市民出游热情也很高。多家旅行社人员均表示,随着出游价格的大幅度回落,近段时间前来咨询长线游和出境游的市民也多了起来,主要是中老年人群,很多工薪上班族也是算好时间,利用公休假出游。

“随着出游价格的全线下调,目前出游主力主要还是银发族以及一些年假族。”中和路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人群大多喜爱“上山”“下海”的模式。“三亚、厦门、拉萨都是关注度比较高的国内目的地,新加坡、马尔代夫、日本以及亚洲海岛,仍然是市民选择较多的境外目的地。”该工作人员透露,随着重阳节的临近,越来越多的“银发族”开始约上老友,一起出门登高赏秋;对于追求生活品质的80、90后而言,考虑到更舒适的出游环境以及更实惠的旅游产品价格,选择利用年假带薪出游的不在少数。此外,周边短途游产品虽然降价幅度较小,但是时间自由、行程灵活,也有不少用户选择。

签单要谨防低价陷阱

错峰游价格优惠,一些小型旅游平台和公众号会推出超低价线路报价,来吸引一些想图实惠的出游者。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一定要留意低价出游产品。因为可能有猫腻。有些旅行社会搞噱头,往往把价格打得非常醒目,给你“价格非常便宜”的错觉,而在不起眼的地方注明“以上报价不含税金、签证及导游服务费”等隐形消费。

还有些旅游产品会在不显眼的地方,写上‘入住酒店可能需要升级’,这笔费用到时候可能会有上千元。”二街一家旅行社负责人介绍,对于不含税金导游服务费的合同,你也不知道具体要收多少,最后到了目的地,只能掏钱,这笔钱可能数额还非常大。“此外,一些低价产品,虽然声称不强制购物,但是行程中安排了大量的购物店,还有很多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虽然不强制,但是导游却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在出游的时候,一定要做足功课。

多家旅行社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还有不良商家以“限时打折”、“返现”等形式促销,或者还有旅游预付卡享受福利,其实这些都是“套路”,消费者千万不要被虚假折扣迷惑,还要多观察了解。在选择跟团旅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认真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约定以及各类风险提示内容,特别注意附加条款、购物条款的内容,尽量把游览项目、交通方式、住宿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都写进合同,力求做到合同规范、具体、明确;付款后,要求旅游企业出具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留。

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在出游过程中,要慎重购买景区的土特产、药材、金银玉器等商品,确定购买前要仔细辨别,认真查看商品价格及计量方法。旅游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尽量不要当场激化矛盾,可以通过向消协组织、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旅游消费陷阱有哪些?

刚高考完的小慧报了某旅行社的跟团游,在旅行的途中经历了导游安排购物,体验某少数名族“洞房”习俗,体验这项习俗时,导游没有通知他这个是要收费的。

随后在到达某景点的时候明明景点票只要30,结果导游团队说给大家先垫付100,还不是通票,结果到了景点内其他项目还是需要自己掏钱,而导游则可以拿到50的回扣。

然后到了景区内导游又以不玩xxx就是白来一趟,配合教练唱双簧,比如某项水下世界旅行,看海底奇观,掏钱之前说可以在水下玩40分钟,结果小慧下水20分钟不到就被教练以氧气快用尽为由催上岸,小慧还没看到教练所说的特色景点。不愉快的小慧忍着怒气,继续旅游。

傍晚导游又给大家介绍来这里不买些特产,宝石,贝壳回去怎么对得起这次的旅游呢,然后给大家说这里的珠宝珊瑚贝壳比内陆要便宜很多,买到就是赚到,小慧在导游的带动下买了一串水晶手链,回家之后给朋友看,被珠宝设计的朋友告知这是假的,气愤的小慧找旅游公司理论。

那么这个案例当中导游给小慧下了多少消费陷阱?都触犯了什么法律?如何维权?

消费陷阱1:导游强制安排小慧进行购物

旅游中,购物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车上睡觉的时候被导游叫醒购买东西,或者是强制买东西,旅游购物不可以随便安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有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也就是说,对于非游客自愿的购物消费,安排购物是违法行为。

消费陷阱2: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因此,吃回扣是犯法的。

消费陷阱3:“特产、纪念品”为名兜售假货

外出旅游,购买当地特产和纪念品可以说是人之常情,因此不少游客上当受骗,满载而归的结果是假货。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导游有以上的任意行为,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

提醒各位要去旅游的小伙伴一下,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列明在发票上,买了货物后也要确认一下是不是好的,更加要注意提货时不要被掉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