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家看门道|2022年文旅消费如何实现提质增效
近日,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召开全省文化和 旅游 工作会议,对2022年全省文化和 旅游 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指出,2021年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全省 旅游 业的发展仍然取得了很大成绩, 旅游 接待规模和 旅游 总收入分别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75%和71%,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全省 旅游 工作仍将坚持疫情防控与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两手抓的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扶持、主体培育、精品引领、度假提质、智慧赋能、消费提振、宣传助力七项措施,推动 旅游 业提质增效、赋能升级实现新突破。
从目前的形势看,2022年 旅游 市场的增长依然面临着疫情防控的压力, 旅游 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仍受制于疫情防控的节奏。因此,我们要锚定目标,认清形势,有效施策,通过政策主导,消费侧与供给侧两端发力、互促发展,争取 旅游 市场增量与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另一方面,引导、帮助 旅游 企业提升生产和服务能力,通过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激发新消费、扩大新市场,实现生产与消费互促发展、共同增长。由于疫情对市场的影响和防控要求,许多 旅游 企业的常规性产品市场低迷、常规性生产受到限制,但全年候“山东人游山东”活动的开展, 旅游 企业有很多参与机会和参与空间。全省1200多家A级 旅游 景区、2600多家旅行社、630多家星级饭店、1.7万家民宿等市场主体,有着巨大的生产潜能,但在 旅游 发展转型期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都普遍没有及时跟上市场变化,需要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科研和智库机构等通过政策引导、规划指导、智力帮扶、技术辅导等方式,进行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实现自身发展模式转型,也为 旅游 市场复苏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产能和产品支撑。在新的一年里,要组织 旅游 企业积极参与“山东人游山东”活动,政府通过设立企业创新引导转向资金、奖励资金等,引导企业有针对性的参与研发供本地、本省市场消费的 旅游 产品,促进市场恢复增长,包括:旅行社参与开发省内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研学游、体验游等线路和主题化产品; 旅游 景区针对疫情暴发后人们普遍提高了的生命意识和 健康 消费理念,开发 健康 主题产品,让游客去体验 健康 景区、参与 健康 消费;星级饭店、温泉酒店等开发家庭旅居套餐、私汤定制、康养保健等新服务产品;民宿和乡村 旅游 点,开展多彩民宿体验季、乡村旅居、 旅游 小镇微度假等新体验产品,等等,取得帮助企业生存发展与促进市场复苏的双赢效果。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和新任务、新目标,我们要进行市场策略的主动调整,深度挖掘和启动本地、本省市场,通过政策杠杆全面启动“山东人游山东”全年候系列活动,创造新需求、扩大新消费,促进 旅游 市场快速恢复与合理增长,推动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山东大学 旅游 产业研究院院长、中国 旅游 协会副会长、山东省 旅游 行业协会会长 王德刚)
二、“好客山东”这块招牌,为何越来越靓?
从2007年起,一句“好客山东欢迎你”,便深入了每个国人的心中。“好客山东”是山东 旅游 品牌的口号,高度概括了山东文化,是“有朋远方来,不亦乐乎”最恰当的现代注解,洋溢在游客醉情于齐鲁山水的效果中,体现在好客山东人质朴、热情、豪迈的风土人情里。
近年来,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系统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融合文旅资源,出台惠民举措,凝心聚力推动文化和 旅游 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斐然的成果。据相关数据,2017年至2021年,山东全省共接待境内外游客38.9亿人次,实现 旅游 总收入4.4万亿元。随着山东文化和 旅游 系统继续以激活创新潜能为手段,以精品意识为引领,不断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赋能升级,在加快文化 旅游 强省建设、推动文化和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新步伐。
革新开发模式,引导再塑文旅产业优势
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塑造文旅产业新优势。塑造文旅产业新优势需要提升文旅资源、创新开发模式,而构建文旅新产品供给格局、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区域 旅游 发展等一系列具体践行措施,则离不开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的保驾护航。近年来,山东省将推动文化 旅游 产业创新的着眼点锚定加快市场培育、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 旅游 休闲的新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理念、模式、路径等系列创新,推动文化 旅游 业态高质量发展。
在持续推进精品 旅游 景区建设方面,山东省积极开展景区产品提升行动,推进国有景区改革,打破门票经济依赖,推动景区创新推出一批主题 娱乐 、剧本杀、沉浸演艺、研学产品和数字文创。同时,为扩大有效需求、加快 旅游 市场回暖,山东省大力推动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国有景区门票优惠,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山东国有A级 旅游 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青岛、济宁、日照、德州等市实施国有景区首道门票免费,此举增加了景区人气,提振了消费信心,带动了 旅游 市场复苏,有效激活了 旅游 消费潜力。
围绕“乡村游”这一重点领域,山东也推出了系列积极举措。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 旅游 民宿集聚区创建工作,发布《 旅游 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聚力打造“乡村好时节”品牌IP,依托“二十四节气”蕴含的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乡土文化,在全省16市因地制宜举办登山节、开海节、音乐节等重点活动,丰富乡村 旅游 特色产品,培育乡村 旅游 精品线路,拉动乡村 旅游 消费,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
此外,山东文化和 旅游 系统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抓手,通过文化惠民、营销推介等,进一步释放文化和 旅游 消费潜力。6月2日,第六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启动,“消费季”期间,山东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补贴文创产品、 旅游 景区及线路、文艺演出、星级饭店和民宿等等消费带动作用强、市场化程度高的文旅产品,聚焦文化创意、休闲 旅游 、精品演艺、数字文旅四大消费板块,通过“线上+线下”“专题+专区”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通过大力实施消费促进行动,形成消费者及企业等多方共赢、推动文化 旅游 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放大宣传声量,扩大文旅品牌世界影响
面对疫情影响下 旅游 业向休闲度假和综合性产业时代的转型发展,山东下好“先手棋”,通过活动引领不断加强文旅产品策划,为“好客山东”品牌持续注入优质内容的同时不断加强宣传推广创新,放大山东文旅宣传声量,提升“好客山东”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山东省在持续创新塑造 旅游 新产品的同时,坚持以 旅游 产品研发和推广为抓手,对接文旅消费需求热点,为积极顺应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立足省内游、市内近郊游等短途 旅游 市场,创新全省优质文旅产品发布机制,山东省发布全省优质文旅产品推广新平台“好客山东XIN体验”。与之相伴随的,“好客山东”新媒体矩阵持续发力,多样化、多载体对全省文旅资源进行宣传推广,打造#好客山东XIN体验##山东手造##红动齐鲁强国有我#等多个热门话题,以新媒体和网络宣传为支点,不断放大“好客山东”宣传声量。
同时,山东省实施“好客山东”品牌商标赋能全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免费商标授权,加强“好客山东”品牌与文创、非遗、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开展“好客山东”联名款文创和 旅游 商品遴选工作, 探索 “‘好客山东’+文创、 旅游 商品”发展模式,立足品牌文创打造,持续提升“好客山东”品牌价值。
加强行业引导,金融创新破除发展桎梏
面对省内蓬勃兴起的文化 旅游 发展势头,为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 旅游 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近年来山东通过推进一系列行业信用建设、推动 旅游 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等创新性举措,不断推动文旅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省级 旅游 诚信先行赔付金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推行 旅游 诚信先行赔付金制度;编制了《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初步确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 旅游 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好客山东网”搭建智慧文旅平台,归集文化和 旅游 行业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积极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探索 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为塑造行业标准,创新推动 旅游 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山东省召开全省 旅游 民宿星级评定推进会,下发《关于推进山东省 旅游 民宿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科学合理界定星级 旅游 民宿准入条件,修订完善 旅游 民宿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了 旅游 民宿高质量发展,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纾困解难,为乡村 旅游 提质升级和乡村文化振兴持续助力。
新冠肺炎疫情使文旅行业遭受重大损失,面对企业普遍面临营收骤减、亏损严重、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山东省不断强化与金融部门联动,汇聚金融合力,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助推文旅产业恢复发展。
一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文旅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疫情发生后,山东省各部门与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在首贷培植、金融辅导、普惠金融、融资担保、专项债券、消费升级等方面支持文旅企业纾困发展;开展“金融诊疗助企专项行动”“文旅企业金融辅导攻坚行动”“债券发行双百攻坚行动”等活动,推进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在文化和 旅游 领域落实,切实解决文旅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强化政策引领、创新金融产品,精准服务文旅企业。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金融部门先后制定印发《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加大信贷支持、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健全银企对接机制等方面,形成“11+13+5”金融助力文旅企业政策包,印发解读手册,开展媒体宣传、专家解读;推出“文旅振兴贷”产品,包括文旅融贷、文旅易贷两类产品,能够同时满足大中型企业及旅行社、民宿等小微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各市因地制宜推出不类型的金融支持产品,结合本地特点,坚持因势利导,推出差异化金融服务, 探索 政府债券、产业基金等多途径融资渠道,采用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文旅企业纾困发展。
即将于6月26日至27日举办的2022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将组织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文旅研修基地揭牌、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与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文旅重点项目签约、“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行业发展专项行动启动、授牌表彰等活动,“好客山东”这一金字招牌正越擦越靓。
三、文旅部就《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公开征求意见
“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消息,文化和 旅游 部 科技 教育司发布关于《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推进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对文化和 旅游 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文化和 旅游 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作任务】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 旅游 标准,对文化和 旅游 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第四条【标准分类】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照标准的约束力,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法规政策引用标准】提倡法规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
第六条【标准化与 科技 创新互动发展】 推动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与 科技 创新互动发展,促进 科技 进步、技术融合与成果转化,以 科技 创新提升标准水平。
第七条【标准国际化】文化和 旅游 标准制定中应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文化和 旅游 标准国际化。
第八条【标准促进区域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在协商一致、协同推进的基础上,支持出台区域性标准。
第九条【标准参与】鼓励企业、 社会 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组织原则】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依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文化和 旅游 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地方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
第十一条【归口司局】文化和 旅游 部 科技 教育司(以下简称“ 科技 教育司”)归口管理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和实施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相关规划,拟定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规章制度,推动文化和 旅游 标准体系建设。
(二)对文化和 旅游 部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
(三)依据职责组织文化和 旅游 国家标准的申报、起草、报批和复审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文化和 旅游 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编号、发布、备案、出版、公开、复审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文化和 旅游 标准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六)参与和协调文化和 旅游 标准国际化工作。
(七)统筹协调本行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和跨区域标准化工作。
(八)依据法定职责推进文化和 旅游 团体标准化工作。
(九)组织开展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研究、培训等。
(十)归口管理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业务司局】文化和 旅游 部相关业务司局标准化工作职责:
(一)对涉及本司局业务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提出本司局业务范围内的标准需求和计划项目建议,推动相关标准起草。
(三)开展本司局制修订相关标准的宣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协同 科技 教育司对相关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配合做好本司局业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咨询答复。
第十三条【技术委员会】文化和 旅游 部管理的技术委员会应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研究分析本专业领域标准化需求,对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
(二)编制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提出标准计划项目建议。
(三)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及标准外文版的翻译、审查等工作。
(四)受标准发布部门委托,承担归口标准的咨询答复。
(五)开展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宣传、培训和标准化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六)履行技术委员会业务相关重要事项报告程序。
(七)承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和 旅游 部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有标准化需求但暂无技术委员会的领域,由 科技 教育司根据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委托相关单位,按技术委员会职责承担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第十五条【直属单位】文化和 旅游 部直属单位应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宣传、实施等标准化工作,通过标准提升工作质量。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制定原则】制定文化和 旅游 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践行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
(二)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
(三)适应文化和 旅游 发展规律和行业标准化需求,有利于提高文化和 旅游 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行业安全生产。
(四)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 社会 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五)标准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充分体现标准各利益相关方共识。
(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时宜明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
第十七条【国家标准】在文化和 旅游 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国家标准。对保障人身 健康 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 社会 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文化和 旅游 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文化和 旅游 国家标准制修订的项目申报、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工作,按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和年度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执行。
第十八条【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需要在文化和 旅游 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制定文化和 旅游 行业标准。文化和 旅游 行业标准是文化和 旅游 部依据行政管理职责,围绕重要产品、工程技术、基本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等所需制定的公益类基础通用标准。
(一)【基本要求】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配套。一般性产品和服务,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不应制定行业标准。用于约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不应制定行业标准。禁止在行业标准中对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等作出具体规定,实施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增加市场主体义务,增加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权利的行为。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立项】 科技 教育司每年公开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经立项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下达行业标准计划。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须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或备案后执行。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应按照规范的格式、体例和相关要求起草标准文本,起草单位和技术委员会应广泛征求意见。
(四)【审查】征求意见完成后,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形成行业标准报批材料。未通过审查的项目,起草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审查;或根据审查结论,通过技术委员会提出调整或终止项目计划,报 科技 教育司审核。
(五)【报批和发布】行业标准报批材料经审核后,由 科技 教育司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报文化和 旅游 部批准发布,按程序编号、出版。
(六)【备案】文化和 旅游 行业标准发布后按要求报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地方标准】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涉及文化和 旅游 领域的特殊技术要求,可制定文化和 旅游 地方标准。支持地方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地方标准的管理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各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团体标准】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 社会 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高于推荐性标准技术要求的文化和 旅游 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 社会 自愿采用,在标准发布后向 科技 教育司报送相关信息。团体标准的管理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技术要求的文化和 旅游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管理按照《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制定经费】行业标准计划下达后,文化和 旅游 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给予起草单位适当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应符合文化和 旅游 部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地方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章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标准公开】文化和 旅游 标准由其制定单位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发行,并依法向 社会 公开。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 社会 公开。
第二十四条【标准宣传】文化和 旅游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后,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相关技术委员会应开展标准宣传,做好标准解读。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 社会 组织开展文化和 旅游 标准宣传和业务交流。
第二十五条【实施主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 社会 组织是标准实施的主体,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标准监督】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及其他具有相关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落实标准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第二十七条【反馈评估及标准复审】文化和 旅游 部建立文化和 旅游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及行业发展需求、技术进步情况,组织技术委员会适时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八条【标准修改】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过程中,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按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和行业标准修改单管理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二十九条【试点示范】文化和 旅游 部组织开展本行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地方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支持下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文化和 旅游 企业和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国家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第三十条【罚则】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向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保障机制
第三十一条【规划计划】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应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第三十二条【经费来源】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应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鼓励 社会 资金投入文化和 旅游 标准化工作。
第三十三条【人才培养】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应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业务交流,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的作用,推动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
第三十四条【激励措施】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技术水平高并在实施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标准,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可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或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标准化和 科技 成果等方面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细则】本办法由文化和 旅游 部 科技 教育司另行制定相关细则。
第三十六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文化和 旅游 部 科技 教育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22年X月X日起实施。原文化部文化 科技 司制定的《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和原国家 旅游 局制定的《全国 旅游 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旅游 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央视网)
四、山东文旅2021
多措并举挖掘文旅消费潜力。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成功举办2021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 旅游 博览会、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对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提升“好客山东”美誉度,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创新举办第五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发放惠民消费券1.5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6.02亿元,间接带动消费119.1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级文化和 旅游 消费试点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 旅游 消费集聚区创建,3市被命名第二批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市,全省国家级示范试点市达7个,居全国第一;6个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居全国第一。开展2021“山东人游山东”“百场红色自驾游”“好客山东游品荟”“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主题营销推广等特色活动,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2021年全国文化和 旅游 消费培训班在山东举办。预计2021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7亿人次,国内 旅游 收入77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9%,分别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75%和71%。
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一是强化政策拉动。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开展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创建。评定推出第三批12家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单位。三是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和度假区规范化发展。推动微山湖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目前省级已完成初评并报文化和 旅游 部申请验收。指导青岛奥帆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和荣成好运角国家级 旅游 度假区创建工作,提升泰山等重点景区管理服务。修改印发《山东省 旅游 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省级 旅游 度假区管理办法》。新增4A级景区18家。四是大力发展红色 旅游 。举办2021中国红色 旅游 推广联盟年会活动。3条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 旅游 线路”。五是实施乡村 旅游 精品工程。公布了285个景区化村庄和60个山东省乡村 旅游 重点村。7个村庄、3个镇街入选全国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二位(并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民宿集聚区创建,公布创建单位34个。六是实施“文旅+”工程。出台各类规范标准,康养 旅游 、工业 旅游 、 体育 旅游 、研学 旅游 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七是创新推动数字文化及园区(基地)发展。成功举办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30个项目获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建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企业库。扎实做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年审和奖项申报工作。
抓实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大文旅项目和企业扶持力度,12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预计全年完成投资428.7亿元。在文化和 旅游 部评定的2021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 旅游 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我省入选3个(全国共18个),列全国第一。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现场集中签约4个重点文旅项目,签约总额达635.4亿元。举办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暨威海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大会,完成5个文旅项目签约,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推进纾困政策落实和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受到文化和 旅游 部通报表扬。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给予5个精品 旅游 产业集群500万元、3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310万元资金支持。4家经济 社会 效益突出的龙头企业获得省财政800万元增量税收奖励。认定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5个。引导旅行社转型发展,开展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对全省150多家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对50家星级饭店予以摘牌取消星级处理。目前全省星级饭店492家,数量居全国第三。连续四年实施 旅游 饭店服务质量 社会 化监督工程。
加强“好客山东”品牌宣传推介。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1品牌强国工程,开展“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强化省内宣传,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冬游齐鲁”“仁者乐山”宣传片,做好高铁、航空等在途媒体宣传推介工作。成立山东铁路文化 旅游 联盟,共同推动“铁路+文旅”产品升级。联合央视频开展“慢直播网上游山东”活动。牵头成立中国 旅游 新媒体推广联合体,山东省新媒体综合传播力指数持续位居全国首位。创新开展海外市场宣传营销,拓展海外线上宣传营销渠道,举办“好客山东过大年”与海外民众云端相约、“2021卢森堡•中国山东文化年”“中韩文化交流年——鲁韩交流周”“日本•中国山东文化月”等活动。继续实施“孔子文化和 旅游 大使”计划,招募“孔子文化和 旅游 专家”“孔子文化和 旅游 使者”,总数达23000余名。
五、一部手机游山东!2020年山东文化旅游工作这样干
14日,2020年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磊在会上表示,山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以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线,2020年积极培育文化创意、精品 旅游 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加快培育文化 旅游 新业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 旅游 、中医药 健康 旅游 、研学 旅游 、 体育 旅游 示范基地的创建评定, 探索 推动数字文旅产业创新发展,完善智慧文旅体系,促进“好客山东、智游齐鲁,一部手机游山东”建设。
文旅融合新风尚
灯光秀、无人机表演、礼乐演出……夜间游正拉动曲阜文旅融合发展。
“尼山圣境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光影技术巧妙结合,让几千年的传统文化 时尚 起来,作为文化夜游的最大亮点之一,光影水幕依托 科技 艺术,以天为幕,将音乐、喷泉、激光、水雾等完美融合,炫美呈现出音乐与喷泉交响、激光投影与烟花表演共舞的奇幻情境、立体景观。”14日,曲阜尼山文化 旅游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平表示,曲阜尼山圣境从平凡小山村到世界级文旅圣地的华丽蜕变,就是利用文化跨界,讲好中国故事,激活了 旅游 资源。
“通过实施景区和度假区动态管理、打造红色 旅游 精品线路等举措,山东不断丰富文化 旅游 产品有效供给。”王磊表示,为激发文化和 旅游 消费潜力,山东2019年开展了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冬游齐鲁——好客山东惠民季”“山东人游山东”等活动,研究制定“一部手机游山东”智慧文旅工程建设方案,打造山东智慧文旅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域 旅游 示范省创建。
王磊介绍,2020年山东将按照“两极带动、双轴支撑、五带隆起”的空间布局,精心培育打造“15条经典文化 旅游 线路”和“54条主题特色线路”,将山东省各大景区景点、度假区、特色小镇、 旅游 特色村串珠成线,连片成面,集中打造;以“六好”为引领,举办山东省非遗+ 旅游 文创大赛,培育一批非遗主题 旅游 、非遗研学 旅游 精品线路,推出一批非遗 旅游 体验基地,推动有条件的文博场所接待游客,纳入重点精品 旅游 线路。
智慧创新新业态
近日,在济南市玉函银座店内,通过“快闪”方式展开了一场老字号及非遗技艺互动及产品惠民特卖活动。老字号及非遗企业的匠心优品以短时间、最经济的方式进入老百姓生活当中,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增强年轻消费人群对老字号产品的消费黏度,让济南市民一站式购齐物美价廉的地道年货,热热闹闹过大年。
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轮值会长、济南超意兴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超认为,“老字号+文创”是重振老字号的良方之一,故宫文创产业的成功,让人们看到文创重振传统文化的巨大作用。山东文旅相关的品牌以及老字号也积极顺应市场形势变化,加大创新力度推陈出新,用新产品、新业态吸引和打动消费者,为传统产业和产品注入新的活力,以此来振兴品牌。
作为北方的海滨 旅游 城市,日照市以会展业作为发力点,通过举办会展活动拉动人气,改变了以往“夏天火冬天冷”的 旅游 局面。青州古城大力发展夜经济,通过户外与室内结合、延长夜间灯光开启时间等手段,让古城焕发出了不一样的夜风情。
在东阿县,每天都能看见载着全国各地游客的大巴车接连不断地开进阿胶世界景区,以“阿胶”为主题的中医药 养生 之旅,正吸引越来越多游客前来游览体验。东阿阿胶博物馆馆长尹杰表示,把品牌蕴涵的传统文化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增长引擎,就要有产业概念,目前他们也在积极深入挖掘阿胶大产业,打造文化 旅游 集群,以此带动周边的其他产业并行发展。
据了解,2019年,山东坚持“大格局、贡献度、内涵建设、融合发展”四大理念,文化和 旅游 工作焕发新生机,激活新动能,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去年山东文化创意和精品 旅游 产业在建项目1280个,预计完成投资2613亿元,同比增长2.03%。山东文化创意产业8个签约项目借助儒商大会累计完成投资30.15亿元,精品 旅游 产业10个签约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6.24亿元。同时,山东还建立了132个文旅项目招商引资云平台推荐项目,组建文化 旅游 重点项目库,改造升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