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区)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开发利用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促进云南旅游业由观光型向观光度假型转变,加速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省级旅游度假区是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以接待海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省级旅游区是能集中反映我省旅游资源,集观光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区)以引进内外资为主进行开发建设。第三条 鼓励外国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公司、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商)在旅游度假区(旅游区)投资开发旅游设施和经营旅游项目,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在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税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其中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税收管理体制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有关税收的照顾。第五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经营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工商统一税。常驻的境外客商和技职人员进口的安家物品和自用交通工具,在合理数量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为生产出口旅游商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件,海关按保税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建设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基础设施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其它基建物资,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内可以开办外汇商店,具体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内可以开办使用国产车的中外合资经营的旅游汽车公司。对其购置的省内国产车,在核定的数量内,经批准可免征横向配套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和特别消费税。这些车辆限于区内旅游汽车公司自用,不得转售。具体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区)的建设用地,按批准的规划面积,根据由小到大、逐步发展的原则,分期分批统一征用。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使用制度,由土地管理部门分项目办理出让手续和确定土地使用权。具体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1990〕第55号令)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金从该区批准兴办之日起,五年内留在区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第十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内的旅游外汇收入,从该区批准举办之日起,外汇五年内全额留成,用于区内自我滚动发展。第十一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内利用外商投资建设的旅游设施项目,投资额在国家规定的地、州一级审批限额以内的,由旅游度假区(旅游区)管理机构自行审批,报当地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投资额在国家规定的审批限额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旅游住宿设施项目应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计委、经贸部备案。利用外商投资建设的旅游住宿设施项目,企业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第十二条 本优惠政策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优惠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云南的旅游景点有哪些?
云南旅游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并逐渐完善了“一中心三线四地五区六大产品”的旅游产品开发建设。“一个中心”就是以昆明作为全省旅游中心,以石林、九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宜良阳宗海省级旅游度假区及各具特色的园林名胜为重点(西山森林公园、金殿公园、世博园等),依托昆明市优越的基础建设,开发建设优势产品、配套产品,形成一批较高质量的旅游区。最终把昆明建设成为国际旅游城市。“三线”即三条旅游干线:滇东南旅游线(陆良彩色沙林、师宗菌子山、罗平风景名胜区、建水文化旅游区、元阳哈尼梯田、阿庐古洞、河口边境旅游、红河工农业旅游、丘北普者黑、广南坝美、麻栗坡边境旅游),滇西旅游线(腾冲火山地热、和顺侨乡、高黎贡山潞江坝、滇西抗战纪念馆、勐巴娜西珍奇馆、瑞丽、南甸宣抚司署、陇川景颇园),滇西南旅游线(景洪、西双版纳傣族园、西双版纳野象谷、西双版纳勐仑植物园、西双版纳热带花卉园、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思茅梅子湖公园、思茅普洱茶文化博览园、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沧源崖画、临沧茶文化风情园、云县百里长湖、临沧边境旅游长廊)。“四地”即重点发展大理(苍山、洱海、三塔、蝴蝶泉、大理古城、天龙八部影视城、上关花景区、洱源地热国、新华石寨子景区、佛家圣地鸡足山、巍山巍宝山景区、祥云水木山、云南驿景区)、丽江(观音峡景区、丽江古城、玉龙雪山一线、虎跳峡景区、拉市海景区)、景洪(西双版纳)、芒市四个旅游城市,使之成为全省重要的旅游集散地。“五区”即全省五大旅游区:滇中旅游区石林、世博园、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九乡、轿子雪山、官渡古镇、团结镇、阳宗海旅游度假区、红塔工业园、抚仙湖、帽天山、哀牢山红河谷、武定狮子山、黑井古镇、楚雄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元谋土林、永仁方山)、滇东南旅游区、滇西北旅游区、滇西旅游区、滇西南旅游区。“六大产品”即在“三线四地五区”布局基础上,以优势资源为基础,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向海内外旅游者推出六大旅游产品:观光旅游、渡假旅游、民族风情旅游、高山滑雪旅游、生态旅游、会议旅游六大旅游项目。
三、云南省发展旅游业的优势条件有哪些?
二、云南旅游业发展的优势
1.具有丰富的资源基础。以复杂的地理环境、丰富的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民族文化为背景形成的云南旅游资源,具有多样性、奇异性及多重景观组合优良的特点。不仅自然景观丰富多样,而且以民族文化为代表的人文景观奇异多彩,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民族文化底蕴,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之间组合优良,相得益彰。不少景区(点)在世界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位,适宜开展多种类型的旅游活动,具有发展成为世界级旅游产品的条件。具有邻近东南亚、南亚周边国家的地缘优势。通过建设国际大通道,配合云南境内的公路、铁路、航空网和水运建设,有利于与周边国家和省区开展区域合作,并融入东南亚、南亚旅游圈。
2.旅游业发展积累了一定基础。经过多年来对旅游业的大力投入和培育,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创建了一批知名度较高的精品景区景点,全省目前已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14个;拥有1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1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位居全国第三;有4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6个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达1.3万平方公里,为我省国土面积的3.3%,其比例位居全国前列;有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 五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有保山、腾冲、威信三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省经各级人民政府正式审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44个,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102个,旅游综合运输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相对于西部其他省区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比较优势,为云南"十五"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