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都有哪些旅游景点?

沙坡头、沙湖、西夏影视城、西夏王陵、高庙、青铜峡108塔 ,小口子双塔,贺兰山岩画,六盘山 \x0d\x0a主要有这些:\x0d\x0a西夏王陵\x0d\x0a 西夏王陵国家AAAA景区,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是我国现存最密集的帝王陵区,被世人称为“东方金字塔”分布着九座帝王陵和140 多座王公大臣的殉葬墓。西夏王陵不仅吸收了秦汉以来,特别是唐宋皇陵之所长,同时又受到佛教建筑的影响,使汉族文化、佛教文化与党项民族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我国陵园建筑中别具一格的形式。西夏陵规模宏伟,布局严整,每座帝陵由阙台、神墙、碑亭、角楼、月城、内城、献殿、灵台等部分组成。\x0d\x0a 中卫沙坡头\x0d\x0a 国家首批AAAAA景区,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腹地,是一处富有浓郁西部特色的著名沙漠旅游区。高山、黄河、沙漠、长城和绿洲在此汇聚一地,形成了独特的自然地理人文景观。奔流的黄河,无际的沙漠,神奇的沙漠草原,苍凉的明代长城,造型雄秀的古水车,吸引了众多游客。在此可骑骆驼遨游沙海,乘坐古老羊皮筏子漂流黄河,咫尺之间领略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奇异景观。\x0d\x0a 平罗沙湖\x0d\x0a 沙湖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国家首批AAAAA景区,距银川市区56公里。沙湖拥有万亩水域、五千亩沙丘、两千亩芦苇。沙湖盛产鱼、鸟。有数万只鸟在这里栖居,可称得上是大自然中的一处奇观。沙湖的鱼类十分丰富,不仅有鲤、鲢、鳙、鲩、鲫鱼,而且有北方罕见的武昌鱼、娃娃鱼。在沙湖的餐馆里,专门设有鱼宴,烹饪沙湖出产的活鱼。湖西贺兰山磅礴而立、倒映湖中。\x0d\x0a 六盘山风景区\x0d\x0a 六盘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宁夏南部,这里是北方游牧文化与中原文化的结合部,文化古迹较多,自然资源丰富。 繁茂的森林、良好的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使六盘山成为休闲、消夏避暑、森林探险、科考科普和教学实习的理想场所;保护区内有老龙潭、二龙河、鬼门关、凉殿峡、荷花苑、白云山六大景区60余个景点。保护区中部有固原古城、战国秦长城、安西王府遗址等。 北部有须弥山石窟为中心的丹霞地貌风景。\x0d\x0a 中卫高庙\x0d\x0a 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始建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经历代增建重修,至清代时已成为一处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高庙是一座三教合一的寺庙。供奉的不仅有佛、菩萨,还有玉皇、圣母、文昌、关公等塑像,庙内佛、道、儒三教济济一堂。庙前有保安寺,山门朝南,两侧建有厢房,正面为单檐歇山顶的大雄宝殿。殿后为高庙,有24级台阶,拾级而上,经牌坊、南天门、中楼,最后是高达三层的五岳、玉皇、圣母殿。这些主要建筑,都在同一条中轴线上,它们层层相连,呈逐步增高之势。在高庙主体建筑的两侧,还有钟楼、鼓楼、文楼、武楼、灵官殿,地藏殿等配殿,结构紧密,气势雄伟。高庙是一座三教合一的寺庙,很奇特。庙的砖雕牌坊上有一副对 联:“儒释道之度我度他皆从这里”;“天地人之自造自化尽在此间”。 横批是:“无上法桥”。庙里供奉不仅有佛、菩萨,还有玉皇、圣母、 文昌、关公。佛、道、儒三教的偶像,济济一堂。 高庙建筑的重要建筑都位于一条中轴线上,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之间飞桥相连,极富变化,整个建筑群以其殿宇精巧,檐牙相啄,翼角高翘曲廊有致而闻名遐迩,饱誉海内外。高庙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其完美的造型,更妙的是它还集儒、道、佛三教于一庙,共塑有各类神像174座,逼真精美之极,令人目不暇接。高庙地狱是我国四大鬼城之一,进入阴曹地府,既刺激又令人叹为观止。 \x0d\x0a 高庙的主要建筑都位于一条中轴线上。层层相因,逐步增高;辅助建筑位于两侧,均衡对称。在仅 2000余平方米的高台上,建筑了近百间九脊歇山、四角攒尖、十字歇山、将军盔顶等各种类型、不同风格的殿宇。整个建筑群重楼叠阁,亭廊相连,飞檐相啄,回环曲折,紧凑而富于变化,真是宁夏古建筑中的杰作。\x0d\x0a 火石寨\x0d\x0a 位于固原市西吉县,由于它的山峦呈现暗红色,尤其在绿树的掩映下,如同一团团燃烧的火焰,因而取名火石寨。每当春夏时节,满山遍野花草丛生,色彩斑斓,蜂恋蝶舞,生机盎然。在稀疏的林木间,还生长着一簇簇箭竹,为北方山水增添几分南国姿色。在火石寨方圆百里之内,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兀立山峰,其中著名的有扫竹岭、石寺山、照壁山等,尤以天然石城最为奇特。火石寨不但有令人神迷的自然景观,还有十多处石窟建筑,它是和须弥山石窟一脉相承的。\x0d\x0a 禅佛寺石窟位于西吉县火寨乡蝉窑村,因其与固原县须弥山相连,又称"须弥山禅佛寺",为唐朝佛教禅宗派流传圣地。\x0d\x0a 石窟凿造在一座尖顶宝塔式的石峰上,石峰高约120米,犹如长矛刺天,四壁悬空,奇特异常。若攀上峰顶,云雾飘然脚下。石峰东西现存石窟10孔,残存壁画、石雕须弥座等。其中最大石窟在距峰顶15米处,呈长方平顶式,当地居民供泥塑神像三尊。在石峰下半部有一石窟,深15米,宽4米,高5米,洞内能容纳百余人。石窟主峰四周奇峰怪石或崛起凌空,或沉落幽谷,形态各异。 \x0d\x0a 扫帚岭石窟\x0d\x0a 位于西吉县城北15公里,火石寨乡南5公里的石峰群中,因山岭上生长做扫帚的毛竹而得名,亦称"云台山"、"西武当"。\x0d\x0a 这里林木葱茏,流水清澈,特别是奇特高耸的石山给人以"桂林山水"的感觉。山峰神态仙姿,颇具风采。扫帚岭主峰四面绝壁,惟东北角有人凿石阶可攀,神奇的自然景观和山上人文建筑融为一体。玉皇阁、大佛殿、菩萨殿、牛王殿、万寿宫等洞窟30多孔分布在东西长约330米的石壁上,窟室多为长方形平顶式,为圆形穹窿顶。长方形大佛殿深9米,宽6.1米,高5.45米。石窟内造像多数已毁,残存石雕须弥座、佛龛、壁画。较完整的石雕像4尊,最大的是身高4.8米,腹围4.4米的立佛。石窟内还有3尊铜佛像,其一为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时(424年-452年)所造;其二是宋代释迦牟尼鎏金铜像,高46厘米,重18公斤。扫帚岭石窟开凿于何时已无史料稽考,若铜佛像不是赝品的话,由此推测极有可能是在北魏时期开凿的。火石寨“丹霞地貌”位于西吉县西北部的火石寨乡内,南北长17千米,东西宽10千米,现已被自治区批准为“丹霞地貌”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距西吉县城10千米,有红色、紫红色 的山崖、山峰、山脊、怪石突兀于黄土高原之上,地貌景观壮观奇美。也因红色砂岩裸露,当地人把这里叫火石寨。 \x0d\x0a “丹霞地貌”源自于粤北仁化境内的丹霞山,是一种由巨厚的红色砂岩、砾岩等红岩组成,经地壳抬升运动和流水的侵蚀、溶蚀以及风化剥落、崩塌后退等外力作用所形成的丹崖峭壁、石峰林立等特殊地貌。丹霞地貌在我国的风景地貌和山水景观中,独具一格,是我国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类型之一。 \x0d\x0a 火石寨石窟群\x0d\x0a 从北魏开始凿造,盛于隋唐,数处石窟均凿建在百余米高的石崖绝壁上。置身其间,心清神爽,飘飘欲仙。民国《西吉县志》在介绍云台山时说, “山高峰峻,深洞危桥,重峦叠翠,曲而幽深”,“每遇山雨欲来,必先油然作云。即晴亦多烟岚。啼鸟钟声,隐约其中,花香扑鼻,足堪娱目”。这里有扫竹岭,石寺山,禅佛寺三处石窟,各有特色,他们都是自然造化与人类智慧的有机结合。\x0d\x0a 朝那城\x0d\x0a 秦、汉时期朝那县治古城遗址,位于固原市彭阳县城西15公里处的古城镇境内。地处茹河与任山河交汇处的茹河北岸三角平川正中,东濒店洼水库,西临朝那湫,北依罗家山,四野群峰环抱,形仅龙腾虎跃。城区良田千顷,乃河水库北干渠穿城而过,渠水潺潺,绿树成荫,蝶飞蜂舞,美丽如画。朝那城,历代为兵家必争之地,秦、汉为通往长安的战略要地,今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城境,阳春桃红柳绿,盛夏碧波如海,金秋红叶满目,隆冬青松苍翠。朝那古城断垣残墙,古朴浑厚;新建的商贸大楼与庭院民宅相映成趣;宽阔的沥清公路与僻巷小径并存;繁华的街市与恬静的农舍别具一格;幽静肃穆的东山清真寺与书声琅琅的古城中、小学掩映在苍松翠柏之中,构成一幅古朴优雅的画卷。

文旅项目影响者是指

文旅项目一般指的是文旅地产。文旅地产往往由于地段偏远,交通生活配套不完善,消费者距离抗性明显。如果项目没有规模效应,就无法承担完善的配套建设。同时,文旅产业成本较高,往往要经历8-10年甚至更长的开发周期。开发周期的拉长,导致投资回收期的滞后,拉低企业的资产周转率。因此,做文旅地产除了需要开阔的眼界与坚定的信心之外,巨大的投资也是必要的。

1、文旅项目是把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混为一谈,真正的文化旅游产业主要是由人文旅游资源所开发出来的旅游产业,是为满足人们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部分旅游产业。它的目的就是提高人们的旅游活动质量。

2、大城市的市郊临近一线人口密集区,客群得以保障,也适合作文旅地产。比较典型的就是华侨城欢乐谷主题公园模式的成功。

3、文旅项目区分于普通商业项目根本的差异就在“文化”二字上,一般来说,文旅项目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先天的历史人文旅游景区,另一种则是新开发的文化旅游景区。文旅产业可纵向或横向延伸,纵向延伸主要针对上游产业的深度开发,横向延伸重点则在新媒介的宣传渠道方面。

推动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经验做法?

推动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经验做法,首先是要大力宣传,及时通过吸引游客,游客通过各种优惠的办法吸引游客到实地去参加旅游消费,这样就能促进经济增长

文明旅游宣传标语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标语吧,标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它的意义十分重大。你还在找寻优秀经典的标语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文明旅游宣传标语,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明旅游宣传标语 篇1

1、告别十大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2、实施文化旅游精品工程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突破发展

3、扬我中华文明,爱我大好河山。

4、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5、留下一路洁净,带走一身快乐。

6、文明诚信惠及你我

7、嘘!请不要打扰历史的沉思。

8、旅游使人愉悦,文明使人高尚。

9、倡导绿色出行,提倡文明旅行

10、全力打造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11、提高景区文明程度营造优美旅游环境

12、全民参与共同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13、天赐普洱世界茶源欢迎您!

14、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15、健康生活欢乐旅游

16、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

17、共享文明之旅,同做文明使者

18、赏名胜古迹,做文明游客。

19、文明与旅游同行,平安与和谐共赢。

20、我出行,我文明,我旅游,我快乐。

21、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公民创文明景区

22、珍爱世界遗产共创旅游文明

23、旅游美时美刻,文明随时随地。

24、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

25、提升旅游文明素质,树立文明旅游好形象

26、爱旅游爱生活

27、落花未必有意,摘花一定无情。

28、多看美景,不刻美名。

29、对内我是普洱人,对外代表中国人

30、万水千山总是情,文明旅游传美名。

31、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推动普洱旅游健康发展

32、勿忘礼仪之邦,牢记中国形象。

33、笑迎八方宾朋,喜纳四海客商

34、文明旅游优质服务

35、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推动肥西旅游健康发展

36、文明礼让,畅行天下

37、文明与山水同在,和谐与风景共存。

38、努力实现文物旅游业发展新跨越

39、购物千万莫拥挤,先来后到记心里。

40、外出用餐应文明,健康饮食记心间。

41、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全面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

42、旅游景区美如画,文明出行你我他。

43、带着文明旅行,拎着欢乐回家。

44、旅途漫漫,文明相伴。

45、传承华夏历史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名市

46、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景美人更美

47、营造和谐黄金周,树中国公民旅游新形象

文明旅游宣传标语 篇2

1、"三美"临安,山美水美;文明旅游,你行我行。——许寅

2、文明与素质同在,旅游与快乐共享。——李英

3、做客临安,不忘文明。——孙鹏举

4、文明旅游我先行,精品临安在等您。——高广州

5、自由自在临安,文明你我作伴。——徐景良

6、古都临安美丽如画,文明旅游锦上添花。——李则武

7、千年古韵临安美,一城旅游文明风。——徐虎

8、临安美如画,文明乐畅游。——李文龙

9、美丽临安梦,文明旅游情。——熊建武

10、休闲新临安,文明来观光。——李东星

11、临安美景在眼前,文明旅游在身边。——杨辉

12、你我的文明,临安的风景。——汪志琼

13、旅游要文明,导游要先行;一要当榜样,二要勤提醒。——陈玉恒

14、诗与画的山水临安,心和梦的文明旅游。——赵保林

15、灵山灵水临安,文风文韵文明。——郭永良

16、让文明旅游成为临安最靓丽的风景。——郭斌卫

17、给自己一个文明习惯,给临安一个旅游亮点。——戴守旭

18、同心同行同文明,向山向水向临安。——李美珍

19、文明临安,自游自在。——谭清春

20、文明旅游正能量,美丽临安新形象。——刘秋文

21、一景一观皆临安美景,一举一动要文明旅行。——姚懿真

22、临安风光秀,喜作文明游。——谢诺盈

23、精彩临安唱响文明,魅力旅游大爱同行。——赵凤海

24、文明的高度,临安的风度。——(未知)

25、临安如画,文明留下。——易玉梅

26、生态临安"森"呼吸,文明画卷共呵护。——贾宝臻

27、赏临安之美,做文明之人。——金哲

28、争当文明旅游奥特曼,不做霸道无礼小怪兽。——李胜坤

29、青山绿水绽放自然魅力,美言善行托起文明临安。——李德勇

30、文明就是旅途风景,你我都是临安形象。——王珂

文明旅游宣传标语 篇3

一、文明游奉贤,百看都不厌

二、小桥流水奉贤景,文明旅游和谐情。

三、游贤城,做贤人。

四、路在脚下,美在滨海,贤在心中。

五、用心灵感受自然,用文明装扮奉贤。

六、收藏奉贤美景,留下文明脚印。

七、名胜古迹供人欣赏,祖传美德让人敬仰。

八、让景区留下你的身影,让奉贤记住你的文明。

九、人人都是奉贤形象,个个争当文明榜样。

十、文明一路行,奉贤四季美。

十一、魅力奉贤美如画,文明旅游传万家。

十二、文明出行“游”你“游”我,美丽奉贤如诗如画。

十三、比风景更美的是您的文明言行。

十四、文明旅游新风尚,美丽奉贤新形象。

十五、为文明点赞,为奉贤添彩。

十六、生态奉贤风光无限,文明旅游精彩有约。

十七、奉贤美好风景,文明旅游同行。

十八、给自己一个文明习惯,给奉贤一个旅游亮点。

十九、微笑服务做贤人,景区文明建贤城。

二十、用文明“奉”献精彩,让旅游“贤”而易见。

二十一、欢乐奉贤游,文明要有心。

二十二、人人都是奉贤形象,处处都有文明考场

二十三、旅游是船,文明是帆,美丽奉贤是港湾。

二十四、文明旅游齐参与,美丽奉贤共受益。

二十五、让心灵与美景呼应,让文明与奉贤同行。

二十六、打造美丽奉贤,争当文明游客。

二十七、奉贤美美嗒,奉献你我它

二十八、做文明贤人,建旅游贤城。

二十九、贤城环境靠大家,让奉贤的天更蓝,水更清!

三十、用文明书写奉贤贤人形象

三十一、文明的'你,是最美的风景。

三十二、出游讲文明,奉贤更闻名

三十三、以目观山海,以行践文明。

三十四、您的端庄品行,使花米庄行:花更艳、米更香。

三十五、共倡文明旅游,共建美丽奉贤。

三十六、旅游开拓视野,行动书写文明。

三十七、一路文明一路行,一路风景一路情。

三十八、信步游贤城,文明做贤人

三十九、出游小憩勿席地,不做闲人做贤人。

四十、沪郊休闲人人爱,文明有你更精彩。

四十一、阿拉奉贤人,出行最文明。

四十二、游奉贤,美时美刻;行文明,随时随地。

四十三、请珍惜您的旅程,请文明您的心灵。

四十四、您的文明言行,使海湾森林四季有景。

四十五、为美丽奉贤点赞,为文明旅游喝彩。

四十六、你我用“心”护胜景,“碧海”、“金沙”常相伴。

四十七、奉贤处处美如画,出行不忘贤文化。

文明旅游宣传标语 篇4

一、不图不画不留名,乐山乐水乐文明。

二、让文明融入风景,让美好涤荡心灵。

三、出了国门,我们的一言一行多代表国家形象。

四、给自己一个文明习惯,给世界一个中国印象。

五、万水千山总是情,文明旅游传美名。

六、文明旅游责任有约,和谐中山魅力无限。

七、美丽中山如诗如画,文明旅游怡景怡情。

八、轻谈浅笑,文明拍照。

九、请把我的美,带进你的心,请把你的文明留下。

十、中山多盛景,文明好心情。

十一、伟人故里尚德为首,活力中山文明先行。

十二、文明出行走遍大江南北,爱护环境惠泽千秋万代。

十三、垃圾不是三分球,请您走近分类投。

十四、文明始于足下,快乐如影随形。

十五、君子淑女,文明出行,排队有序,待人以礼。

十六、天下为公中山情深,以人为本文明出行。

十七、文明是你我的名片,美丽是中山的请柬。

十八、眼看手不动,美景留心中。

十九、风景眼中过,爱在心中留。

二十、到此一游无须印,文明二字常刻心。

二十一、文明古迹存万世,莫到你手竟被毁。

二十二、爱惜文物,从指尖开始;保护美景,需大家给力。

二十三、一点一滴中山韵,一草一木文明行。

二十四、风景名胜诗配画,雅言端行锦添花。

二十五、文明旅游,做最美游客;旅游文明,赏最美风景。

二十六、垃圾不落地,风景更美丽。

二十七、山美水美,文明更美。

二十八、留下文明,带走垃圾。

二十九、为美丽中山点赞,为文明旅游喝彩。

三十、脚下护草草更绿,文明赏花花更红。

三十一、世界那么大,文明走天下。

三十二、伟人故里美如画,文明旅游邀天下。

三十三、公众场所不喧哗,道德文明人人夸。

文化和旅游发展指数的概念和内涵

1. 游客:指任何为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方),其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国家(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的人。

游客不包括因工作或学习在两地有规律往返的人。

游客按出游地分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按出游时间分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

2. 常住国:指一个人在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所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或在这个国家(或地区)只居住了较短的时间,但在12个月内仍将返回的这个国家(或地区)。

3. 常住地:指一个常住国的居民,在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所居住的城镇或在这个城镇只居住了较短的时间,但在12个月内仍将返回的这个城镇。判定一个游客是国际游客,还是国内游客,不是根据这个游客的国籍,而是根据他的常住国或常住地而定。

4. 入境游客:指报告期内中国(大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游客(即入境旅游人数)。

入境游客包括入境过夜游客和入境一日游客。

5. 入境过夜游客:指入境游客中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

入境过夜游客不包括下列人员:

(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

(2)外国驻华使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

(3)常驻中国(大陆)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中国(大陆)口岸的中转旅客;

(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

(7)已在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在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

(8)归国的中国(大陆)出国人员。

6. 入境一日游游客:指入境游客中,未在中国(大陆)旅游住宿单位内过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入境一日游游客应包括乘坐游船、游艇、火车、汽车入境旅游,在车(船)上过夜的游客和机、车、船上乘务人员,但不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外(内)居住而在中国(大陆)境内(外)工作,当天往返的港澳同胞和周边国家的边民。

7. 国内游客:指报告期内在中国(大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出游的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

国内游客包括国内过夜游客和国内一日游游客。

8. 国内过夜游客:指中国(大陆)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国内游客。

国内过夜游客应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内常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但不包括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以上领导、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调遣的武装人员、到外地学习的学生、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到境内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和无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

9. 国内一日游游客:指国内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并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过夜的国内游客。

10. 国籍:指给游客颁发护照(或其他身份文件)的政府所在国的国家。

11. 外国人:指属外国国籍的人,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华人也计入外国人。

12. 港澳台同胞:指居住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国同胞。

13. 职业:游客在本次旅游前所从事的职业。

14. 出境人数(出境游客):指中国(大陆)公民因公民出境前往其他国家、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人数(即出境游客)。统计时,出境游客按每出境1次统计1人次。

15. 出境过夜游客:指中国大陆居民出境游客,并在境外其他国家、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旅游住宿单位至少停留一夜的游客。

16. 出境一日游游客:指中国大陆居民出境旅游,在境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未在境外其他国家、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过夜的游客。

17. 边境游: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18. 红色旅游: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体性旅游活动。

19. 旅游吸引物:指旅游地吸引旅游者前往的所有因素的总和。狭义的旅游吸引物指“旅游区(点)”,本制度指广义的旅游吸引物,即对旅游者具有基本吸引作用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其他任何因素。旅游吸引物系统包括一个核心圈层和两个支持层次。旅游产品和旅游资源构成旅游吸引物系统核心圈层的主体,是吸引旅游者的最根本因素。旅游目的地各种旅游支持系统(如住宿设施和各种基础设施等)以及由旅游目的地所传达出的各种信息-标志物,包括停留在旅游目的地旅游者本身,作为支持层次构成对旅游者有吸引力的成分。

旅游吸引物包括但不限于: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城市综合体,文化娱乐资源吸引物。

20. A级景区:是指由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各类A级景区。

21. 旅游度假区:是指由各级文化和旅游部分评定的各类旅游度假区。

22. 乡村旅游区:包括未列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以下场所:

(1)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村、旅游名村:县以上主管部门命名的示范村、特色村、最美村、旅游村等;

(2)特色旅游小镇、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县以上主管部门命名的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等;

(3)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户:县以上主管部门命名的精品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户等;

(4)农林类综合体:可供游客参观、游览、观赏、体验的农庄、果园、林场、酒庄、花园(花田)等;

(5)牧渔类综合体:可供游客参观、游览、观赏、体验的动物饲养场、鱼塘、牧场等。

(6)半山酒店等其他乡村旅游区。

23. 城市综合体:包括未列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以下场所:

(1)标志性综合商圈: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本地标志性特色的商业中心、商业街区、特色旅游街区、特色文化旅游夜市等;

(2)标志性城市公园、广场:具有显著特色、能够吸引游客驻足留影的标志性城市公园、广场;

(3)可参观游览的标志性现代建筑: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现代建筑。如城市中心雕塑、标志性大楼、桥梁、运动场馆等建筑物;

(4)其他城市及城市周边综合体:湿地公园等以上分类未包括的城市综合体。

24. 文化娱乐资源旅游吸引物:包括未列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以下场所:

(1)历史文物古迹:历史遗迹、建筑遗址、石窟石刻等以及以此建立的博物馆、展览馆等;

(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红色旅游景点景区:指拥有重要的历史和革命代表性的红色旅游资源并产生重要影响的景区;或县以上主管部门命名的红色旅游景区;

(4)宗教文化场所:现存仍有宗教活动的寺、庙、坛、观;

(5)音乐厅、影剧院: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本地标志性特色的音乐厅、影剧院;

(6)特色文创(网红)门店、特色会展场所(动漫展、车展、文创展等)、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基地、演艺产品场所(地方剧、庭院剧等)。

(7)其他人文资源:节庆活动地、体育赛事场所(马拉松、足球、篮球、太极拳等)、极限运动项目地(翼装飞行、攀岩、滑板、跑酷、轮滑、极限单车等)、民族赛事场所(摔跤、斗牛等)、跨境线路、知青文化旅游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基地、工业旅游点(滇越铁路、城市工业遗址)和以上分类未包括的其他人文资源。

25. 其他旅游吸引物:包括未列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以下场所:

(1)特色餐饮典型门店:指具有品牌效应的独立门店、生产场地。集中在特色区域内的特色餐饮店登记在田园综合体相应分类中;

(2)土特产品典型门店:指具有品牌效应的独立门店、生产场地。集中在特色区域内的土特产品店登记在田园综合体相应分类中;

(3)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市场、集市:除生产资料市场外,具有品牌效应,足以吸引游客前来购物体验的生活资料专业市场、农村集市等;

(4)自然资源:指自然形成的地貌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气候天象等自然景观;

(5)新增的非A级景区,旅游徒步线路、汽车穿越线路、航空旅游产品、露营地;

(6)其他旅游吸引物:未划入以上分类的旅游吸引物。

26. 旅游资源:凡能对旅游者有吸引力、能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 具备一定旅游功能和价值, 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 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事物和因素。

27. 非传统旅游资源:指功能定位上具备双栖服务功能(既能满足当地居民的休闲需求,又能满足外来旅游者休闲需求的休闲旅游),或者以信息技术、创意产业为介体,突破传统的自然、人文资源范畴,能为旅游者创造新鲜休闲体验的资源。包括文化产业资源、商务和娱乐类休闲资源以及突出时尚文化元素和丰富大众休闲生活为目的、产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新兴服务业资源。

28. 国内旅游人次数:指报告期内在中国(大陆)观光游览、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出游过程中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统计时,国内旅游人次数按每出游1次统计1人次。

29. 国内旅游人均每次花费:指一定时期内每个国内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国或旅游目的地的平均支出额,即某一时期国内旅游收入总额与国内旅游者人次数之比。

30. 居民出游人次数:是指中国(大陆)居民离开惯常环境,不以谋取报酬为目的的外出活动次数,并且单次外出活动距离不少于10公里、时间不少于6小时。以往返外出一次计一人次。

31. 出游率:指城镇居民和(或)农村居民出游人次数占其总人口数的比重。

32. 旅游接待人天数:是指游客在旅游目的地停留的日历天数。

33. 旅游收入: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游客或游客的代表为游客)支付的一切旅游支出。应包括游客在整个游程中行、游、住、食、购、娱,以及为亲友、家人购买纪念品、礼品等方面的支出,不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购物,购买房、地、车、船等资本性投资,赠亲友的现金及给公共机构的捐赠。地方旅游收入包括入境游客收入和国内游客收入。

34. 国际旅游收入:入境游客在中国(大陆)境内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部花费。

35. 国内旅游收入:指国内游客在国内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部花费。

36. 团体入境游客(简称“团队”):指参加旅游团(例如采用综合包价、小包价、国际会议、海洋游船、应邀来访及临时组织的旅游团等形式)来中国大陆旅游的入境过夜游客及入境一日游游客。

37. 旅行社接待人数(人天数):指由本旅行社派地陪接待的游客人数(人天数)。

38. 国内旅游组团人数(人天数):指报告期内旅行社招徕组织国内团队游客人数(人天数)。组团人数包括国内过夜游客人数和国内一日游游客人数。

39. 国内旅游接待人数(人天数):指报告期内旅行社接待国内团队游客人数(人天数)。接待人数(人天数)包括本社组团本社接待和其他旅行社组团本社接待的国内游客人数(人天数)。

40. 旅游住宿单位:指任何定期(或临时)为过夜游客提供住宿条件的设施。旅游住宿单位包括旅游饭店、宾馆、公寓、旅店、招待所、民宿客栈、江河及海洋游船、疗养院、度假村、假日营地、私人寓所、家庭客栈、家庭住宅的出租客房及亲友提供的免费住宿设施等。旅游住宿单位包括经营性旅游住宿单位和非经营性旅游住宿单位。

41. 经营性旅游住宿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定期(或临时)为过夜游客提供住宿条件的设施。包括以营利为目的星级饭店、非星级标准住宿单位、民宿客栈、江河及海洋游船、疗养院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接待特定游客实行内部结算的招待所、私人寓所、度假营地等。

42. 非经营性旅游住宿单位:是指无需过夜游客支付住宿费用的住宿设施。包括过夜游客在朋友家的借宿,自驾房车、露营营地自带住宿设施的住宿场地等。

43. 非星级标准住宿单位:是指除各级文化旅游部门评定的星级饭店以外的按星级标准住宿设施建设的住宿单位。包括非星级的旅游饭店、宾馆、公寓、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44. 民宿客栈: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包括旅游民宿、家庭客栈和家庭住宅的出租客房等。

45. 旅游住宿单位接待人数(人天数):指报告期内过夜游客在旅游住宿单位住宿的人数(人天数)。不论其住宿夜数多少每接待1位过夜游客只统计1次;一个过夜游客住宿几夜,相应计算几个人天数。

46. 星级饭店:指设备、设施、服务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通过相关旅游管理部门评定,并取得星级饭店称号的饭店(含预备星级饭店)。

47. 客房出租率:指报告期内客房实际出租间夜数除以报告期内客房可供出租间夜数的百分数。其计算公式为:客房出租率(%)=客房实际出租间夜数(间夜)/客房可供出租间夜数(间夜)×100%。

48. 经营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收入决算表”中的“经营收入”项填报。在确认经营收入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经营收入是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经营收入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高台县景点

高台县景点有大湖湾文化旅游景区、月牙湖景区、张掖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高台县博物馆、许三湾城及墓群等。

1、大湖湾文化旅游景区:主要由黑河湿地公园、大湖湾风景区两部分组成,景区总面积2.6万亩,其中水域面积7500亩,是一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餐饮娱乐为一体的自然湿地景区。

2、月牙湖景区:其中水域面积186亩,素有高台县城“后花园”之称。自开发建设以来,先后建成垂钓园、中华湖、仿古四合院、老干部活动中心、天宝度假村、生态园、售票房、餐饮部、凉亭、观景平台等配套服务设施。

3、张掖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南依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靠巴丹吉林沙漠,处于河西走廊的“蜂腰”地带,是我国西北地区自然保护区网络的重要节点。属荒漠地区典型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和代表性。

4、高台县博物馆:高台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自汉武帝开辟“河西四郡”以来,这里就是丝绸之路上的商贸关隘和军事重镇。悠久的历史使县境内遗留了珍贵而丰富的历史文物。

5、许三湾城及墓群:是汉晋十六国时期河西地区重要的历史遗址,对研究当地的历史、经济、以及十六国时期割据政权等具有重要的价值,是国家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