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多地景区五一后继续免门票是什么原因?

经历了新冠疫情,大家出行热情前所未有地高涨,全国多地景区进入人山人海模式,为了回应游客的热情,近日,全国多地景区五一后继续免门票。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贵州省针对广东省、山东省、重庆市三地的居民送出旅游优惠大礼包。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8月17日,贵州国有A级景区向广东、山东、重庆居民免门票。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为促进旅游消费,2021年5月至8月“钜惠夏季火热中原”期间,河南省数百家景区推出惠民活动,274家景区对全部游客免门票。

错峰出游收获高性价比旅游体验:

旅游高峰时,一些国内比较热门的旅游线路,旅行社的收费都在五千元以上,而旅游高峰一过,选择错峰旅游,费用通常要省一两千元。一次,我们全家选择“十·一”国庆节去云南境内旅游,每个人在旅行社报名的费用是五千八百元。

等我们旅游结束到家后发现,报纸打出了四千三的价格,整整差了一千五百元。这心理不平衡就在所难免了。由于那时候我们家刚开始旅游,缺乏这方面的经验,而且平时又没有时间,只能多花冤枉钱了。

以上内容参考 前瞻网-错峰出游!全国多地景区五一后继续免门票 这三地居民还有优惠大礼包

二、贵州: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

10月10日,贵州省政府官网发布《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就房地产方面,方案提出,严格落实“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力争取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同时,实施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的优化落实,有力引导购房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以下是方案全文:

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恢复提振,努力争取全年最好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全力冲刺四季度。受本轮疫情影响大的贵阳市、毕节市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以赴稳增长,力争最好结果;受疫情一定影响的遵义市、黔南州要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受疫情影响较小或未发生疫情的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要多出力,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为全省多作贡献。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导服务机制

1.成立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督导帮扶工作组,研究复工复产复市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服务指导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2.设立重大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项目、企业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项目、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项目审批、融资、用地、用工、用能、物流、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3.各地同步建立领导干部服务重点项目和企业机制,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帮助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帮扶解决问题清单,明确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解决销账。(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分级分区分类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4.坚持“防”“放”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停工项目和停产企业应复尽复、能复快复。中低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能复则复。高风险地区除已实行“闭环管理”复工复产的项目和企业,原则上暂不安排复工复产复市。(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统筹组织因疫情停工的256个省重大工程项目有序复工,除有疫情地区外,确保2022年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在2023年资金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6.制定停产893户规上工业企业复产达产计划,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对因疫情停产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15日内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政策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7.制定停产844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复产达产计划,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人民政府)

8.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的,原则上不限制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督促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等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9.加强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排查,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优化省际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建立与周边省市区“白名单”跨区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实行货车驾驶人“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11.统一全省人员、物资跨区流动政策,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交通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需省内跨区的省内一二级批发市场(物流园)、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之间,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的原则核发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省内物流畅通。(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12.以县为单位,建立政府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项目和企业为最小防疫单元,项目和企业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动工业全面发力

(四)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产业支撑作用

13.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22处煤矿复工复产、12处煤矿建成投产,11月底前鑫达、渝南2个露天煤矿建设出煤,年底前硫磺坡露天煤矿实质性开工,建成投产改扩建煤矿40处。四季度原煤产量3500万吨左右,确保煤炭产业增加值扭负为正。(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4.深入实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开工建设金元织金“上大压小”、中能建大湾低热值煤发电、盘江普定燃煤发电3个项目。核准1个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保证省内用电的前提下,协调推动电力多发多送。四季度发电量520亿千瓦时以上,电力行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5.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四季度新增烟草生产指标。烟草行业年度增加值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中烟公司)

16.加快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抓好中小酒企规范发展,新培育一批规上白酒企业。四季度白酒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新兴产业

17.出台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库,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重点园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引导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金控集团、黔晟国资公司)

18.建成投产瓮安雅友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比亚迪动力电池高新区一期15吉瓦时(GWh)等项目并推动释放产能。四季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值增长80%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9.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推动顺络迅达高可靠绕线片式电感器生产线等10个项目建成投产。四季度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推动其他重点工业加快发展

20.支持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建成贵州百灵扩能技改等项目。四季度医药制造产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21.深挖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潜力,建成投产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制造产业链提升等项目。四季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2.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投资进度完成15%左右。四季度化工产业增加值增速比三季度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七)加快释放国家和我省现有政策效能

23.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我省任务清单,以及助企惠民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3大专项行动方案等,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双找”机制,修订贵州省助企惠民政策汇编“口袋书”,编制政策解读联系名录,建立专人解答机制,系统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省“双找”工作专班,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金融支持

24.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企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通作用,推动合作金融机构推出更多低利率融资产品。全年中小企业信贷通撬动银行资本同比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5.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鼓励适当提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26.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小微企业标准提供创业担保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经营仍困难的可再次申请。(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27.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8.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29.年底前,继续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30.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力度,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无分歧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实施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

(十)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

31.制定四季度在建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逐个项目明确月度投资计划、责任主体、问题台账等,按月开展调度。对在建项目推进计划完成好的,在安排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及土地、环评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不力、完成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2.加快推进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四季度在建的2269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528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02个、完成投资135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

33.将计划明年开工建设的部分重大项目提前到今年四季度开工。依托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联合审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协作等机制,继续实行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 并联审批”,延续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完善储备项目开工条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工作专班)

34.第一轮50.25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53个项目9月底开工,第二轮22.99亿元支持的21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照应快尽快、能快则快的原则,“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四季度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29个、总投资4302.65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十二)“多钱一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35.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金融机构融资等联动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6.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9月底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90%的,除合同规定或其他合法方式约定执行时间的外,将达不到比例要求部分的20%直接回收,调整用于急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省直有关部门)

37.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和基金投放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金控集团、黔晟国资公司)

38.加快各类财政资金基金支付使用。9月底前,“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发展基金全部投放完毕、年底前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完毕、年底前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年底前新增和结存的4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使用完毕,完成228亿元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金控集团、黔晟国资公司)

(十三)严格规范资金和基金使用

39.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统筹年底前无法完成支出的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急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和建设实施

40.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积极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15%。(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1.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对各项手续办理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42.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增强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活力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3.严格落实“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力争取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4.实施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的优化落实,有力引导购房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大力促进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45.安排省级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二手车购车补贴。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6.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各地、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进一步依法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七)强力提振旅游等消费

47.四季度阶段性实行全省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重点围绕温泉养生、民俗节庆、滑雪健身等冬季特色旅游主题,大力推广冬游贵州活动。加大住宿、餐饮、特色农产品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48.组织省内龙头餐饮企业携手优质酱酒企业持续开展黔酒黔菜促消费活动,优化完善活动规则,扩大参与规模。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确保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十八)抓牢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49.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扎实开展前期查出风险隐患整改“回头看”,加强督导检查和现场核查,确保整改到位。从严进行监管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的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九)确保粮食和能源安全

50.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做好水资源调配、增加水源等抗旱准备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加快发放种粮补贴,加强秋粮中后期田间管理,确保秋粮产量不低于839万吨。深入实施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会战,确保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260万亩。年底前全省粮食储备248万吨以上,食用油储备23万吨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51.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提高到80%以上,年底电厂存煤不低于800万吨。合理安排水电出力,提升水电机组应急保供能力,全网水电储能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二十)全面加强债务金融风险管控

52.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指导督促重点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制定“一行一策”风险防范和处置方案。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一)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53.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加大公共卫生岗位、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力度,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加快2023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54.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55.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的保供体系,保障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畅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56.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日监测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对9个市(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进行周通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国家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会同各地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四)加强督导服务和督查。建立稳经济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定期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任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推进开展督导和服务,加快推动问题解决。省政府督查机构要组织开展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机构)

(二十五)积极引导社会预期。扎实做好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形成政策集成效应。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和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贵州发放第一轮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

作者:王砚

为提振贵州 旅游 消费,帮助贵州 旅游 企业纾困解难,持续推广贵州春夏 旅游 ,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厅于4月26日10点发放了第一轮2022年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游客可以通过“贵州 旅游 ·一码游贵州”小程序、携程旅行APP、携程旅行小程序限时领取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

本次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针对贵州春夏热门的乡村古镇、温泉康养、民宿踏青、研学露营以及时令农产、特色商品等进行补贴。消费券使用范围覆盖景区门票、景区演出、酒店民宿、餐饮特产、 旅游 租车(包车导游)、文创和 旅游 商品等类别。同时,“贵州 旅游 ·一码游贵州”小程序上还推出了贵州乌江寨国际 旅游 度假区专区。市民和游客可以通过微信搜索“贵州 旅游 ·一码游贵州”或携程旅行APP、携程旅行小程序参与抢券。

本次文旅消费券在携程平台核销时间截止到5月16日零点,“贵州 旅游 ·一码游贵州”小程序核销时间截止到5月6日零点,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同一用户(即同一UID)每批次仅限领取各类消费券各1张,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已领取但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券码过期作废。

消费者在支付时,通过微信付款直接使用消费券抵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将无法再次使用。

四、贵州如何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

“山也还是那些山,水也还是那些水。近年来贵州迎来旅游业的井喷式增长,一是我国步入了大众旅游时代,二是得益于贵州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李三旗说。

2015年,贵州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成为串联景区景点的旅游精品线和丰富游客体验的流动风景线,“通道效应”在旅游行业迅速释放。截至2016年底,贵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5000公里。同时,贵广、沪昆两条高铁的通车,形成了贵州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两条快捷通道,吸引了沿线的大批游客。

与游客数量“井喷”相对应的,是环境条件的改善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2016年,贵州省启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着力打造“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的旅游环境,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2016年国庆黄金周期间,3000多万游客涌入贵州,游客量同比增长41.8%,投诉却同比减少13.33%。酒香也怕巷子深。近年来,贵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贵州的知名度、美誉感、吸引力。

2016年,从年初到年末,多彩贵州风吹四海。1月,《纽约时报》将贵州作为“全球最值得到访的旅游目的地”予以推荐;3月,省领导带队走进杭州等8个城市,举行2016贵州旅游全国推广暨对口帮扶城市促销活动;12月,外交部“贵州日”,12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及工商界代表、中外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倾听“多彩贵州风行天下”。

贵州省旅发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贵州整合近2亿元资金投放旅游广告,在境内外90多个重点客源城市开展旅游推广活动1000余批次。

五、贵州开启“暖心旅游”诚邀全国游客前来“过冬”

新闻发布会现场

“贵州的冬季也别有一番滋味。”发布会上,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厅二级巡视员史静一向全国游客发出邀请:“我们热情邀请全国游客来黔体验温泉康养 旅游 ,享受温暖惬意的冬天。”

作为全国温泉资源最为富集的省份之一,贵州现有温泉 旅游 资源303处,可以说贵州“县县有温泉”。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组织“2021年贵州温泉度假 旅游 季”,引导温泉酒店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打折活动,游客将能购买到“温泉+民宿、温泉+滑雪、温泉+民俗”等组合产品。

为响应2022北京冬奥会,贵州将配套举办玉舍雪山浪漫冰雪世界嘉年华和 体育 赛事活动,目前,玉舍、高坡云顶、梅花山等地设施完备,民宿、酒店、温泉等配套产品丰富。

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厅二级巡视员史静一介绍相关情况

史静一介绍,贵州还有苗年、侗年、吃新节、芦笙节等民族文化节庆,来贵州可体验丰富多彩的非遗民族文化活动,购买非遗民族特色产品。可以聆听“强渡乌江”“四渡赤水”“遵义会议”等红军长征故事,感受红色文化,体验先辈们曾经走过的红色 旅游 精品线路。同时,贵州的兴义、荔波、罗甸、贞丰、榕江、从江等地区有“小三亚”之称,气候温暖,可脱去臃肿冬装,从数九严寒之地奔向阳光,徒步登山、温泉疗养、围炉而食。

此外,冬季也是购物消费旺季,2021年“贵州冬季 旅游 消费季”将继续策划开展主题 旅游 消费活动,结合贵州绿色特色农产品,推广“贵州 旅游 年货大礼包”,游客在贵州享受度假 旅游 的同时,还可购买到实实在在的特色 旅游 商品。

一审:曹轶

二审:林萌

三审:王幸韬

六、“2022年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即将启动

近年来,贵州省着力加快推进《贵州省大力实施 旅游 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以提升游客幸福感、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挖掘游客的发现力、创造力,让游客变痛客,以游客视角精准提出 旅游 服务痛点及其解决方案,强化反面警示和督促整改工作,促进 旅游 环境和服务能力改善提升,持续打造贵州省“满意 旅游 ”品牌,加快推进 旅游 业提质增效,助推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

“多彩贵州满意 旅游 痛客行活动”已连续开展5年。“2022年多彩贵州满意 旅游 痛客行活动”将于5月26日启动,持续至今年11月15日。

活动由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厅主办,多彩贵州网承办。主办方邀请广大游客,尤其是省外入黔游客发现和提出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服务存在的痛点、短板和隐忧,助力贵州文化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

活动奖项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获奖名单将在“贵州省文化和 旅游 厅”“多彩贵州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附:痛点可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聚焦文化 旅游 行业监管问题:主要包括在强化文化 旅游 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文化 旅游 公共信息查询、 旅游 景区容量发布、 旅游 安全应急保障、 旅游 投诉纠纷处理、 旅游 消费价格争议,重点针对损害 旅游 市场中的 旅游 购物环节欺客宰客、价格欺诈、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导游擅自改变 旅游 路线,不规范合同,无证照经营,虚假广告等方面违规违法问题。

(二)聚焦文化 旅游 公共设施问题:主要包括 旅游 交通、 旅游 景区(乡村 旅游 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文化 旅游 引导标识标牌)、文博场馆、文保单位、 旅游 饭店、游客集散中心、 旅游 咨询中心、 旅游 停车场、 旅游 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文化 旅游 和 娱乐 设施不健全, 旅游 接待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的问题;落实优惠举措等 旅游 便民惠民举措中的问题; 旅游 集散场所环境卫生问题等。

(三)聚焦文化 旅游 经营场所、单位服务问题:主要包括 旅游 景区对秩序维护和安全引导是否到位;宾馆酒店接待设施、服务质量、环境和食品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网络)约定等违法行为; 旅游 景区餐饮点、 旅游 购物场所是否明码标价、货真价实,是否有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行为的发生;旅行社、乡村 旅游 点、 旅游 客栈、 旅游 民宿、 旅游 车队、以及剧本杀、密室逃脱类新业态等 旅游 经营场所、单位扰乱 旅游 市场秩序的失信及违规违法行为; 旅游 服务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的问题;存在卫生死角,厨房间、卫生间等区域“脏、乱、差”; 旅游 信息化水平低下等问题。

(四)聚焦文化 旅游 从业人员服务问题:文化 旅游 从业人员失信及违规违法行为;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不开具发票、乱收费、故意刁难游客行为;旅行社导游、驾驶员与购物场所进行串通,欺(诱)骗、胁迫游客购买质次价高 旅游 商品的行为;服务素质不高,职业技能不符合行业要求;仪容仪表随便邋遢、不符合标准规范;缺少热情、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对游客求助置之不理,不能及时提供服务、回应关切等。

(五)聚焦文化 旅游 安全问题:景区临山、临水、临崖区域周边,以及玻璃栈道、玻璃桥安全警示标识牌内容是否准确规范;安全防护栏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文物建筑、民宿客栈有无电线裸露、乱拉乱接等易引发电气火灾的现象;文博场馆、文物建筑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按规定配备齐全; 旅游 饭店、游客集散中心、 旅游 咨询服务中心等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旅行社租用 旅游 运输车辆资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以及涉嫌文化 旅游 经营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其它服务:主要是指提出文化 旅游 高质量发展,助推 旅游 产业化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涉旅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