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里面的发票属于什么类型的呢?是属于餐饮类的吗?KTV里的发票得交多少税呢?例如:100元要收多少钱税?
不是餐饮业 是属于娱乐业 娱乐业要交的税包括营业税 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中 营业税率为20% 100元要交20元的营业税
城建税率5% 教育费附加3%
如果你是 营业方 还要注意要交所得税
发票开什么内容?
1、发票开的内容必须以真实的购销和劳务业务为内容
2、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3、发票开具规定:《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在ktv唱歌开的发票怎么做会计科目
在ktv唱歌开的发票,如果是招待客户,一般做销售费用、或者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会计科目。
发票开票项目是什么?
发票开票项目是以实际发生的对应的经济业务来确定。
国税的发票是开具增值税应税项目,如货物销售、修理修配、交通运输、影视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项目)等,地税的发票是开具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如建筑安装、饮食,打字等服务业。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去ktv消费可以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
ktv消费属于职工福利或交际费用或个人消费,财税36号文件附件一明确规定不得抵扣,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滞留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最主要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使用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用。
◎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具有商事凭证作用的同时,也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服务业发票开票范围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
七、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一)代理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旅店业
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三)饮食业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四)旅游业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五)仓储业
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六)租赁业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七)广告业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八)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因此,以上所列举的行业和行为,都可以开具服务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