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昨晚去ktv消费3200感觉被女孩骗了,

太烧钱了,这种地方最好少去,一去就会花掉一个月工资,特么玩不起

二、在KTV小姐身上花了二十万可以要回来吗?

如果是正当的赠予行为,可能要不回来的,以后花钱的时候还是多思考一下,就当是买了个前车之鉴

三、女子KTV过生日趴消费12万,却没钱支付,最后怎么处理的?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中自然也不缺坑爹女。一名九五后的打扮鲜艳的女孩,在KTV疯狂消费了十二万多,原本以为这位女孩是一位富家女,不料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外。原来这位女孩并不是什么富家女,她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她也因无法支付KTV消费的12万块钱被起诉,最终受到了两年有期徒刑,而她父母为了偿还女儿欠KTV的钱,竟然把多年以来打工积攒下来的钱都赔光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5月21日,地点是上海市的一家KTV,当事人是一名95后的石姓女孩石某。原来,事发当天石某以为自己庆祝生日为由,邀请了一帮朋友来到这家KTV里面狂欢。石某等人在这家KTV里面开了一瓶接近5万块钱的人头马,以及150瓶单价400元的香槟酒。按照这家KTV老板的说法,石某在这次生日庆祝活动中消费了12万多块钱。但是因为石某是这家KTV的老顾客,而且这次生日活动的酒水也都是事先预定好的,因此KTV店家当时也没有表示太大的疑问。

但是等石某一行人人消费完,店家让他们付款的时候,石某却拒绝付款。KTV店家对石某的行为感到惊讶,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于是就选择了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最终石某被警方带走调查。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原来石某的生日并不是在5月份,而是在8月份。也就是说,石某这次在KTV里面庆祝生日其实是假话,至于石某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在对石某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石某的家境一般,并不是什么富家女。石某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家庭收入并不高,仅仅可以维持生活而已。显然石某乱花钱并不符合他家的经济情况,石某家里并没有能力支付这12万块钱的消费。最终石某父母把积累多年的4万块钱拿出来支付了一部分费用。而石某本人也被警方拘留,最终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且罚款5000块钱。应该说石某是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值得可怜。可怜的是石某的父母被这个败家女给连累了。

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而且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很多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宝贝一样娇生惯养,这样其实很容易导致孩子养成一种养尊处优的性格。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像这起事件中,石某很可能就是从小被父母娇惯大的,因此才会这么胡来。为人父母,自然有责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如果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那么他们本身也是有过失的,而且最终很有可能反被孩子的恶劣行为给拖累。这点值得广大父母们借鉴。

四、在KTV消费发生争执被工作人员打了报警后该怎么处理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