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旅游消费结构是怎样的
中国国内旅游消费结构及潜力分析
旅游消费结构是旅游消费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结果,反映着旅游者消费中旅游产品的质量、数量及比例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依照旅游者旅游目的的不同可把旅游消费分为观光游览、探亲访友、文化交流、商务等。旅游目的不同,消费也有所差别。按照旅游消费的内容,可将旅游消费结构分成基本旅游消费和非基本旅游消费。基本旅游消费是指进行一次旅游活动所必需的而又基本稳定的消费,如旅游住宿、饮食、交通、游览等方面的消费;非基本旅游消费是指并非每次旅游活动都需要的并具有较大弹性的消费,如旅游购物、医疗、通讯消费等。
一、我国旅游者的旅游消费结构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开阔了我国旅游者的视野,人们收入水平的增长和需求的多层次化使旅游消费的层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状态。
2000年《中国旅游年鉴》统计了1999年我国散客人均花费构成,2001年至2006年的《中国旅游年鉴》没有我国国内游客旅游消费构成的具体统计数字,仅仅在《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综合分析报告》中涉及到了以旅游目的为分类的旅游消费结构的统计资料(见表1-表3)。
分析:从表1可以看出,在1999年旅游消费结构中,我国国内游客食住行比重占75%-85%,游览购物占15%-25%,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重过大。此外用于游览娱乐方面的精神消费占消费总额的8.5%,其比重较往年有所提高,但仍然偏小,有待进一步提高。
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居民在旅游消费结构上,仍以观光游览为主,而其他旅游产品消费较少,表明我国旅游产品仍有待于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度假休闲型旅游处于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人们转向寻求舒适、放松、自然的娱乐旅游,表明我国旅游消费档次的不断提高。
分析:由表3可知,我国农村居民在旅游方式和旅游消费构成上,大部分属于探亲访友,并不断处于上升趋势,而文化型、享受型旅游消费支出较少。此外,与城镇居民相似,农村居民度假休闲旅游也呈上升趋势,但是以观光游览为目的的农村居民却明显地呈现出下降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我国旅游者旅游消费结构的特征分析
表1-表3反映出我国旅游者旅游消费结构所发生的变化,正在以观光游览为主,向度假游、健康游、文化游、生态游等百花齐放的局势发展,旅游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但是,我国的国内旅游消费在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受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一些分层差异。
(一)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重过大
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重过大,而非基本旅游消费比重偏低。由以上分析可知,我国旅游者基本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高达85%,而非基本消费仅占15%。在旅游发达国家,非基本旅游消费高达60%以上。非基本旅游消费比例低不利于旅游经济效益的提高,因为基本旅游消费总是有限的,其消费需求弹性较小,而非基本旅游消费相对来说需求弹性较大,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
(二)物质资料的旅游消费居多
物质资料的旅游消费多,而精神资料的旅游消费比重过小。我国旅游者用于游览娱乐方面的精神消费仅占总消费额的11%左右,虽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比重仍然较小,还需要加大这方面的规划和建设。
(三)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
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导致旅游消费中观光型旅游产品支出多,而其他旅游产品支出少。由表1可以看出,观光型旅游产品人均支出远比其他类型产品人均支出少,观光型游客所占比重过大,反映出旅游产品构成层次低,旅游经济效益不突出,旅游效益尚有挖掘的空间。
(四)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
我国旅游消费正是在存在着城乡差别的情况下发生的消费。以2005年全国旅游基本情况为例,2005年全国国内旅游总人次为12.12亿人次,其中占全国人口不足20%的城镇游客为4.96亿人次,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村游客为7.16亿人次,农村游客的人均花费仅为城镇游客人均花费的30.9%。由上表2和表3也可以看出,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以及基础设施、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差别,决定了城乡居民之间具有不同的旅游消费结构。
三、我国旅游者旅游消费结构潜力分析
(一)旅游主题多极化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加上整个社会的经济和人们的生活都总处于不停地变迁过程中,人们对旅游消费的认识不断提高,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喜好也随之发生变化。
人们除了通过旅游享受大自然的风光外,还想通过一些参与性的旅游活动,获得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质。诸如这几年在我国悄然兴起的“民俗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摄影旅游”、“考察旅游”等特种旅游,正越来越受到我国各种旅游者的青睐。
21世纪初旅游主题多极化发展的同时,旅游需求也越多趋向于多元化,这将大大优化我国旅游产品的结构。
(二)旅游购物的有力开发
我国旅游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为了更好地吸引游客,提高游客的重游率,必须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形成新的旅游吸引力,而旅游购物恰好迎合了这一需求。我国在1992年《国务院关于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问题的批复》中给予了旅游商品生产以若干优惠政策。
2002年4月,为落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中“大力开发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和特色商品,努力提高质量,促进产销紧密结合,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体系,增加旅游创收、创汇”的要求,国家旅游局举办了首届中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系列活动,以后每年一度的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都陆续举办了参赛作品展示会、推荐会、拍卖会,大大提高了参赛作品的市场转化率,初步形成了以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实用工艺品等为主体的旅游购物结构,品种层次逐步显现。
(三)旅游娱乐业迅速发展
旅游娱乐业已成为现代旅游业的主要内容,我国各地都在积极研究自身的文化优势,挖掘本地特有的文化内涵,努力建设独具特色的景区(点)及配套文化娱乐设施,使其成为本地旅游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并以此为吸引力带动大众的广泛参与。
二、什么是旅游消费者
要理解旅游消费者的概念,首先我们先要理解什么是旅游。旅游是现代人的一种特殊生活方式,其特殊性在于,它不是为了解决人们的物质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享受,而且这种精神享受或者说精神生活又具有异地性、短暂性、非就业性和综合性的特征。[1]旅游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获取精神享受。旅游消费者也可以简称为旅游者。关于旅游者的概念,国际社会上有不同的界定。最早对旅游者进行定义的是在19世纪后期的英国和瑞士:“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的外来旅客,出于一种好奇心,为了得到愉快而进行旅行的人。[2]”1975年成立的全球性政府间旅游国际专门组织——世界旅游组织(WTO),在1984年规定了国内旅游者的概念:“任何因消遣、闲暇、度假、体育、商务、公务、会议、疗养、学习和宗教目的,而在其居住国,不论其国籍如何,所进行的24小时以上、一年以内的旅行的人,均视为国内旅游者。[3]”1991年6月28日,世界旅游组织在渥太华召开了旅游统计国际大会,与会者包括中国在内的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名代表。与会者经过广泛讨论,对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普遍使用的概念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旅游统计国际大会建议书》。会议将旅游者因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不同类别分为国际旅游者与国内旅游者。国际旅游者是指“至少在访问国家集体的或私人的住宿设施住宿一个晚上的国外旅客”;国内旅游者是指“任何一个居住在一国,到这个国家内某一地方旅行,离开他(她)惯常居住的环境,在访问地的集体或私人住宿设施停留至少一夜,但不超过一年,并且访问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从访问地获取报酬的人。”根据这两个定义,我们分析所谓旅游者既不同于居民,又不同于一般游览者,他(她)们有三个特点:一是离开惯常住所到国内另一地方或另一国参观游览访问;二是在访问地至少停留一夜;三是不为就业或经济目的。[4]我国对旅游者概念的界定,理论上也有较多表述,一般公认的观点是:“旅游者指离开常驻地到异地,时间不超过一年,进行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或者其他形式旅游活动的人。[4]”与国际上对旅游者概念的界定相比较,这个概念由于时间上取消了下限(24小时),所以涵盖了“当日游”而且不在外过夜的游客,从而扩大了旅游者的范围,保护了“一日游”游览者的合法权益,比较符合目前我国旅游市场的实际现状。但是,上述概念也有不足之处,如列举6了旅游的六种形式显得十分繁琐,不符合概念高度概括的特点和要求。笔者认为,从扩大和便利保护我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我国应参照墨西哥等国规定①,尽快制定出我国的旅游法,在立法上对旅游者的概念及其合法权益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综合国际社会上对旅游者概念的说法,我国《旅游法(1990年送审稿)》规定,可以对旅游者如此定义:“旅游者是指离开常住地到异地,不是为了定居和谋求职业,进行观光、探亲、访友、度假和通过参加会议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形式进行旅游活动的个人。[5]”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对消费者概括为: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旅游消费者就是旅游者,在法律本质上就是消费者,所以旅游消费者法律定义应为:为了满足自身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旅游市场进行购买、使用旅游商品或者接受旅游服务的自然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共有九项: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权、监督权。这九大权利可以看作是旅游消费者自然享有的默示权利。然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法,可以发挥保护一般消费者利益的作用。但旅游者由于其费客体是旅游商品和服务,多数旅游商品和服务都是无形的,只8能通过感觉感知。所以说旅游者虽然是消费者,但属于特殊消费者。对此类服务消费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存在很大欠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条款中有关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等均涉及到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两方面的内容。但服务消费的内容明显少于实物消费的相关规定,而且规定不明确而流于形式。如第8条第1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2款:“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现代旅游消费者需要发展趋势
现代旅游市场的主体构成,就是已经成为旅游者和即将成为旅游者的公众,就是他们旅游行为和旅游过程的基本需求。旅游市场的需求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和文化,以及人们的心理和生活方式都总是处于不停的变迁过程中。由于旅游业无论从资源开发还是项目设计,都应以能够满足比较长的时间范围和尽可能多的旅游者的需求作为立足点,因此,研究这一市场需求的基本发展趋势,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旅游建设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
面对多样化的旅游选择,旅游市场中综合性满足的需求
进入90年代以来,旅游市场最突出的变化之一是,由于已经有了多样化的旅游可能,一般化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特别是以单一形态出现的一般化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有所下降,而且这一趋势在可见的未来必将越来越明显。来自现实市场的种种迹象也都表明,越来越多的旅游者不仅愿意选择那些更“独特”、更“奇异”、更“新颖”的旅游景点,而且,他们特别看好那些具有综合性特征的旅游地和旅游项目(即奇异独特的自然景观能同特定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从而在一次确定的旅游过程中获得集知识性、娱乐性、体验性、享受性等为一体的多重满足。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同各种旅游资源在总体上不断得到新的开发,各种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和人们休闲生活的变化有密切的关系。
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使旅游者对旅游地和旅游项目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一些新型传媒的出现,又使很多人足不出户却已能对很多旅游景点获得大致的了解,此外,由于休闲生活的越来越受重视,休闲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很多人对旅游线路旅游项目的选择都越来越“精挑细选”,传统旅游动机中以“到过某名山名水即可为荣”的心理满足已经有所弱化,越来越多的人现在想要寻求的是旅游过程中的真正乐趣了。虽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乃至不同年龄、性别的旅游者,对上述满足指向会有一定的差异侧重,但希望在其旅游过程中能同时获得多重满足的需求却是一致的。此外,旅游行为的普遍化,城市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的平均出游次数增多等,也是旅游者对综合性旅游项目的需求期待越来越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旅游行为的实施过程中,人们普遍期望在单位时间和一定经济支出内能够获得尽量多一些收益。
笔者曾经发现一些国外的旅游研究专家特别强调综合性旅游项目的现代意义,他们以英国和美国的例子说明,人文旅游和生态旅游在那里占了很大的比例,并且认为这两者是未来旅游发展的真正价值所在,同时,他们尤其强调如果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将能够产生更大的吸引力,从而创造出更加巨大的财富。他们对目前中国一些充分考虑到各种综合性因素的旅游项目抱有较高的评价,而对那些比较单一的思路却批评有加,再三强调综合性的考虑对于现代旅游业未来发展的至关重要。
市场需求,应该是决定资源配置和项目设置的关键依据。既然在旅游过程中追求多样化多层次的综合性满足,已经成了当代旅游者中的普遍需求,我们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具体项目的设计上,当然就不能不作出认真的相应考虑了。比如,我们也许能把某些自然景观的传统利用往生态旅游的开发方面努力靠一靠。所谓生态旅游的内涵,显然就大大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资源分类的传统模式,它应以某些自然景观为构成基础,但却不仅仅是自然景观本身,必然还有相当的人文内容成为其中的内在构成,组合得好,完全有可能使旅游者同时获得综合性的多重满足。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使我们的资源开发和项目设置能够尽量满足这一市场需求,关键似乎在于要真正有点现代市场的意识,具备一点商品位的眼光,一是着眼于特定景点的多样化开发利用,二是在景点的区域开发和组合利用方面把文章做足。
在个性凸出的时代,旅游市场对特色项目的需求
从整个当代世界的范围来看,休闲生活与普遍公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此相应的一种重要变化,突出地表现为在休闲方式的多样选择中,个性特征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表现在旅游行为方面,我们应该注意到,一些新颖有趣的“特色旅游”,正越来越受到各种旅游者的青睐和偏爱。
所谓“特色旅游”,其实就是旅游者怀抱着某种特定的兴存和特定的目的,来选择适合自己个性的旅游点,或者旅游方式。诸如这几年悄然兴起的“民俗旅游”、“探险旅游”、体育旅游、“自行车旅游”、“摄影旅行”、“考察旅行”、“驾车旅行”等等,都属此类。有大量资料显示,各种各样的特色旅游,是当代旅游行为中发展最迅速,总体前景也比较乐观的一大类型。
这一需求的日益强化,同人们的生活正逐渐走出“温饱型”的水平,以及与此相关的观念变化有关。一方面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都在迅速提高,另一方面,社会分层却越来越明显,于是寻求生活质量的提高,拥有某种真正的“业余爱好”,把一定的金钱和精力投进去,从而获得某种个性的肯定和自我价值的寻求,这已经成了现代工业社会和都市化进程中一种比较普遍的心理需求。从一个层面上看,各种不同类型的特色旅游的兴趣,实际代表了现代人对模式化传统旅游方式的厌倦和反叛。它是努力追寻个性化生活方式的世界潮流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体育旅行为例,最近一些年来,它之所以显示出越来越强劲的势头,与人们希望通过这类活动,获得多样化的心理满足,价值实现都有其内在的联系。
就总体而言,国内的旅游业在特色旅游这一领域的开拓尚处于初始阶段,没有获得更多旅游业经营者的足够重视,还未形成真正的规模和气候,在这方面的潜力很大,有相当多的文章可以认真去做。关键在于对这一市场需求应有足够的了解和重视。应该强调,现代旅游市场需求中对特色项目的偏爱,与上述所谓综合性满足的需求,并不矛盾,二者间的内在指向其实是完全一致的。
现代文化的崛起和对“自然”与“本色”的需求
最近几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中产生的一个重大失误,集中体现在一些“人造景点”的盲目上马方面。不少“人造景观”之所以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对现代旅游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缺乏必要的认识。
事实上,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所作出的旅游选择中,明显地表现出对“自然”和“本色”的偏爱。这同早些年某些大都市以“繁华”构成旅游吸引力的情况似乎正好形成明显的反差。我们用不着对这种变化过分惊讶,由于旅游者的主要构成是城市人,而所谓“回归自然”又是现代文明中的一大主题,因此,对自然和本色的追求必然成为现代旅游中的一项基本特征。
这一点又可分为几个互有联系的不同层面。首先是人们对各种奇异自然景致的兴趣明显变得强烈起来。这当然主要是由于构成旅游者主体的城市人,常年生活在日益明显的都市化氛围里,所谓“回归自然”的社会文化导向与城市人期望通过旅游行为使人与自然的距离有所缩短的心理需求合而为一,形成了一股越来越大的力量。
其次,一种较为普遍的旅游文化心理是,偏爱于“本色”而不是过分人工痕迹的东西。我们很容易发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如何以某种“本色”的面目为现代旅游服务,一直是现代旅游发展中最复杂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国外的专家认为,从旅游发展的角度看,各种旅游资源更应该是一种活生生的东西,在开发中应该设法保留它们的全貌。这个“活生生”和“全貌”很重要。从现代旅游学的角度看,如何使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在旅游发展中能够保留某种“活生生”的形态,并在具体的项目设计中贯彻这一点,就是旅游开发中如何与市场需求相吻合的问题。此外,“全貌”观念的提出,则更给人以启发,至少我们可以这样想,一是几乎所有人文资源它们总是以完整的形象出现的,不可把它们从原本的“本貌”中分割开来。如果失去了这种“活生生”的“全貌”形态,它们本来的生命力是否还能继续存在?它们是否会沦为某种假冒伪劣的东西?如何从“本色”的角度看待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内在价值,关键是要有现代旅游市场的意识,从更大的角度来看待特定资源的价值所在,并且尽量使那些不可避免的人为之物与特定的“自然”和“本色”相协调,成为“全貌”中的一个有机构成。
以云南的情况为例,许多旅游者都反馈道,云南拥有如此多的人文资源和如此丰富的自然资源,其旅游发展的潜力很大。但是,不少人直率地表示,在有一些地方,做得不够好,比如大理的蝴蝶泉,人为的东西太多,在一条长街上有那么多人叫卖同样的衣服,对旅游者特别是人文旅游者说,肯定是无趣的,回去以后,不仅不会愿意再来,也不会向其他人推荐,这就是一个过分人为的东西和商业化破坏了自然景点的例子。相反,丽江的古城建设,就采用了比较好的思路,古城新建的计划令人鼓舞。
还有一点是,旅游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也被旅游者越来越看重。一些专家认为,当代旅游发展的重点难题就是在当代背景下,如何使旅游业一方面获得较好收益,刺激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又能使相关区域内的传统文化和自然生态得到必要的保护。这是整个世界都面临着的严峻挑战。曾经有国外专家以若干个西方国家为例,指出他们在发展旅游业时,未能立足于长远处理好这一关系,导致了一系列严重后果。中国不能再重蹈西方国家走过的弯路,要吸取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失败的教训,尽早意识到这一问题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做到整体性的协调发展。
由被动到主动,积极参与的需求
有关现代休闲和娱乐方式的研究表明,最受欢迎的休闲与娱乐方式,已经不再是那种纯旁观的传统方式。同样,作为休闲方式之一的旅游来说,旅游者在其旅游过程中积极参与的愿望正变得越来越强烈。这是积极体验和积极参与的意识在现代人这里不断强化的表现。这一趋势是世界性的,具有相当强劲的势头。
北京旅游学院教授刘德谦等专家曾在京津两地进行过一项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最受青睐的活动依次是:游泳(包括天然水域和泳池)、登山、散步、网球、划船、保健活动、交谊舞、骑马、钓鱼……”刘德谦教授介绍说,在香港和美国的有关调查也分别显示积极参与某项活动也已成为其休闲的主导。由此,刘德谦教授认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居民旅游心理的成熟,旅游活动开展初期较易实现的受苦饱眼福或静心品味山清水秀的旅游形式,绝不可能永远是所有旅游者的爱好,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和假期的延长,随着社会脉搏的加快和开放力度的增大,积极的度假休憩新潮一定会到来。”①笔者做的有关调查也显示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满足于被动性的观光游览,而希望在旅游过程中能获得某种程度的参与机会。
已成公论的看法是,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总是同其独特性成正比,这当然不错,但是,也许我们在考虑如何对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的时候,还应该把基本思路尽量与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吻合起来,必要时要作一些调整。比如说,不再仅仅着眼于传统的“观光型”的旅游行为,尽可能考虑到如何给旅游者的参与留下些余地和可能。
旅游行为公众化、多样化消费档次的需求
旅游活动曾经囿限于少数有闲阶层内,但进入本世纪的后几十年以来,却渐渐成为众多普通人的休闲行为。由此而来,众多现代旅游者在其旅游过程中对消费档次的需求正越多越多样。这种多样性的需求一方面是由不同旅游者间经济收入水平的差异所构成,另一方面,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差别性的需求还不完全表现在不同收入水平的旅游者中间,有时候,同一旅游者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等也会有不同档次的消费需求。
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收入水平上表现出来的差距相当大,作为大多数普通人来讲,毕竟都还没有到可以随心所欲消费的地步,只有同时具备各种消费档次,才可能把更多的潜在旅游市场开掘出来。另一方面,即使是收入水平较高的旅游者,往往也会因时因地因自己的某种特殊情况和心理,而需要不同的消费档次来为自己服务。那种把所有成为旅游者的人,视为均是高收入者,均愿意在旅游过程中大把花钱的传统认识,显然已经明显不符合市场现状了。有一个例子较能说明这一点的重要性。韩国的旅游业在近30年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65年,全国只有37家饭店,客房1338间,到了1991年,已有饭店678家,客房62505间,但是,在最近几年里,发展最快的已经不再是星级饭店,而是各种服务于不同旅游者的公寓式旅店、简朴而又富民族特色的高丽式碍馆、青年旅馆、低价旅店、船上旅店、帐逢营等。这一多层次的住宿结构满足了不同档次的各种旅游需求。
反观国内的情况,在这方面却问题多多。由于习惯性的思维定势在起作用(总是习惯于把旅游者视为“富有者”),一些旅游行业往往是要么在设计项目时就习惯于往高档消费型上考虑,要么是不能针对不同层次的旅游者设计可供自由选择的多样化消费档次,以至落得自塞门路吓跑不少旅游者的结果。说穿了,这是急功近利的主导意识在起作用。我想再次强调,几乎任何一种旅游项目,乃至整个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急于“宰客”只会相反的结果。
多样化消费档次的需求既是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旅游行为后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旅游消费心理发展的基本趋势。随着众多旅游者消费心理的日趋成熟和个性化的不断成长,对多样化消费档次和结构的需求,已经是而且还将继续是旅游市场中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因此,在消费档次上能顾及多种需求,让尽量多的旅游者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有效地增加其主动驻留时间,并且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留下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空间,我认为,这是旅游发展面对市场的必然选择。
最近几年来,很多地方对发展旅游业都显得很重视,纷纷把它列为本地区的一项支柱性产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往往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对本地资源进行种种规划和项目建设方面,而对现代旅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这种需求的发展趋势却缺乏必要的研究。
我们知道,旅游业从它的兴起到现在已经发展了整整一百多年。构成现代旅游者的各种基本动机和需求,都已发生了种种变化,他们的喜好、习惯不断趋于复杂化和个性化。因此,如果仍然沿用传统而陈旧的旅游观念来主导我们的旅游业,必然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失误,甚至是根本性的失误。相对于不断发展的旅游业来说,我们对现代旅游市场需求方面的研究,从总体上显得比较薄弱。我们认为,这种薄弱特别体现在对具体操作能有真正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的严重滞后。因为这一研究的薄弱,导致决策失误,从而是使旅游发展规划和项目选择均脱离市场需求的例子,几乎比比皆是。对现代旅游市场的需求以及种种已经变化和正在变化的东西,对其主要发展趋势等,均缺乏足够的分析和研究,那就难免使得我们的不少旅游规划和项目设想,与市场未能接口,从而导致一些规划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求,特别是中远期发展的需求,其相关的项目当然就容易成为“时过境迁”的东西,其较长时限内的中远期效益将更无从谈起。
先进的、符合现代人特征的旅游观念当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它只能来自于我们对市场的深入了解和研究,特别是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我认为,应该把对当代旅游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作为发展旅游业的基本的起点。因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市场支配着资源的基本配置,并且确定着资源的利用指向。离开市场的需求,资源的开发利用就将成为“文不对题”的行为。此外,我还想特别提出,在对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中,应该有一点适当的超前意识,尽可能把近期市场的需求与中远期市场的需求结合起来考虑。
四、我国旅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城市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旅游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2008年,我国旅游业连续遭受金融危机和各种突发事件、不利因素的冲击,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我国旅游行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发展。全年共接待入境游客1.30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408.4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4%和2.6%;国内旅游人数17.12亿人次,收入8749.30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6.3%和12.6%;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4584.4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9%;旅游业总收入1.16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5.8%。
2009年1-3季度我国旅游业顶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的巨大冲击,旅游经济运行中的有利因素明显增多,总体增长势头良好,三大市场保持“两升一降”的格局。国内市场方面,2009年1-3季度国内旅游人数14.5亿人次,同比增长11%,国内旅游收入7400亿元,同比增长10%。入境市场方面,2009年1-3季度入境旅游人数9400万人次,同比下降3%,入境旅游外汇收入280亿元,同比下降7%。出境市场方面,初步统计2009年1-3季度出境旅游人数3500万人次,同比增长2.4%。从产业基本面来看,我国旅游产业处于全面回升状态,经营状况有较大改善,旅游就业保持稳定,旅游投资持续活跃。旅游产业的景气是处于全面、大幅回升状态。
尽管2008年的金融危机带来了全球总需求的疲软,对我国旅游业带来不利影响,但我国旅游业面临的重大机遇和基本环境没有改变,旅游业总体发展趋势也不可能改变或逆转。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旅游业发展的动力依然强劲。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居民旅游消费需求潜力依然巨大。改革开放30年奠定的坚实基础,将有力地支撑我国旅游业发展。
同时,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正式发布,首次提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出的5大措施指明了旅游产业升级方向。这将为我国旅游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10年我国旅游行业复苏趋势明显,行业增速将提高到16.5%,行业重新回归快速增长。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旅游业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二十二章。首先介绍了旅游的定义、类型、产业特征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接着分析了相关产业及因素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和国际国内旅游业的现状,并对中国入境旅游市场做了细致分析。然后具体介绍了生态旅游、黄金周旅游、红色旅游、温泉旅游、旅游小城镇、主题公园、奖励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科技旅游、自驾车旅游的发展。随后,报告对旅游业做了市场细分与消费者分析、电子商务运用及构建分析、旅游资源分析、行业竞争分析、产业链构成及价值分析、商业模式分析、信息化发展分析和投资分析。市场营销是指一个企业为适应和满足消费者需求,从产品开发、定价、宣传推广到将产品从生产者送达消费者,再将消费者的意见反馈回企业的整体企业活动。企业的经营导向经历了生产观念导向、产品观念导向、推销观念导向、营销观念导向、社会营销观念导向五个阶段渐次递进的演变过程。 旅游市场营销是通过分析、计划、执行、反馈和控制这样一个过程来以旅游消费需求为导向,协调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从而实现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使游客满意,使企业获利的经济和社会目标。旅游市场营销研究的出发点是旅游市场需要,研究的目的是获取效益。可见,旅游市场营销是获得效益的重要环节,对发展旅游事业起到重大作用。 二、旅游市场营销发展现状 我国作为世界旅游资源第一国,拥有着世界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并且2020年将成为世界最大目的地国。在这种供需双向互动下,促进了我国旅游业市场的消费需求量不断增加,国民出境旅游又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带薪假期的延长使人们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以及人均收入的增长使人们有更多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这些都为我国国民创造更多出游的条件和机会。同时,随着我国旅游业的逐步发展,人们外出旅游次数的增加,人们在旅游方面的消费变得理性化、个性化、多样化。然而,在此蓬勃发展的旅游市场下,我国的旅游市场营销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营销中盲目进行削价竞争,营销策略科技含量不高,不注重售后服务、不能形成良好客户关系,以及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我国的旅游业要形成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必须灵活运用目的地整合营销(IMC)理念,改变营销的思考重心,由4PS(产品、价格、促销、渠道)转向4CS(顾客、成本、方便、沟通),建立一种由外向内的营销策划模式,做好市场营销。尤其在奥运的到来为我国旅游业和旅游市场营销到来了更大的机遇,至此良机时,我国旅游市场营销将更加科学、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 三、未来旅游市场营销发展趋势 (一)加快发展旅游网络营销 1.大力发展网络营销。随着网络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旅游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营销策略的多样化,旅游业也积极改变陈旧观念,挤身于网络营销的大潮之中。旅游业网络营销是利用电子网络这一载体的营销活动,是利用互联网,对旅游市场进行更有效的细分和目标定位,对分销、渠道、产品的定价、服务、产品理念进行更为有效的规划和实施,创造满足旅游者与旅游产品销售者之间的交易。 旅游业发展网络营销具有产品和网络两大优势:一是旅游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服务产品,具有生产消费同步、远距离异地消费、消费者无法对产品预先感知等特性,成为最宜于网上查询、浏览、购买的产品类型之一;二是网络拥有丰富信息源和传递速递快、覆盖面广、自主性强、反应及时、营运方式更合理等优势,可以有效地降低产品生产、营销、销售成本,节约顾客精力、时间、资金成本。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大力发展网络营销是旅游市场营销模式的必然趋势之一,尤其是在我国申奥成功后,奥运带来的巨大市场为旅游网络营销带来一个难得的机遇。 2.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需要紧密结合。从发展趋势来看,网络营销的实施是必然的,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网络营销仍处于较低阶段,存在着信息源真实性和更新速度、网络安全等诸多问题,致使旅游网络营销还不能完全发挥其优势,成为制约我国旅游市场营销发展的瓶颈。在此转变时期,只有把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紧密结合,扬长避短,才能更好、更快、更有效率地满足顾客需要,更好地发展旅游市场营销,从而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兴旺。 (二)加强绿色营销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世界各国都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经济发展应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们都开始追求更加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消费和绿色营销。所谓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为经营指导思想,以绿色文化为价值观念,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的营销观念、营销方式和营销策略。它要求企业在经营中贯彻自身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环境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旅游业“它是个资源型产业,有赖于自然的馈赠和社会遗产”,但在现实发展中,旅游业是“无烟产业”已受到质疑,“旅游者带走的只有照片,留下的只有脚印”,随着旅游业的推进,世界有太多精美如画但很敏感的环境受到破坏,而且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些有损环境资源现象,直接影响到旅游业本身的发展。因此我国旅游业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加强绿色营销。首先,树立以资源价值观为中心的绿色营销观念。其次,确定绿色营销目标。再次,树立绿色营销组合战略。旅游业在确立绿色营销观念和目标的基础上,在旅游产品的设计、价格、包装、分销、促销和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上始终贯彻绿色原则,并科学地予以组合运用。最后,开展绿色认证。从1993 年起,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ISO14000),极大地推动旅游业绿色营销的发展。比如我国浙江省、山东省开展的创建“绿色饭店 ”活动以及武夷山景区实施的ISO14000认证,为旅游业的绿色营销注入了新的内容。 加强开展绿色旅游营销,是使旅游业真正成为与环境友好、和谐的产业,是符合旅游者回归大自然、爱护旅游生态环境的潮流,是走旅游业
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一条极富生命力的营销策略。 (三)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开展旅游品牌营销 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品牌的建设,以品牌为核心进行营销也成为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品牌营销是指企业通过利用消费者的品牌需求,创造品牌价值,最终形成品牌效益的营销策略和过程。 我国旅游业品牌建设的的精髓应在于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但目前我国旅游业的品牌营销对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挖掘还远远不够,致使旅游产品的生命周期不能有效延长。因此,必须首先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才能使旅游产品利于不败之地。比如,河南开封的清明上河园主题公园,是宋代著名画家张择端《清明上河图》的再现,这个主题公园正是因为很好地挖掘了历史文化的内涵,在全国主题公园旅游处于低谷的情况下,它却能以年均效益1,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发展。同时,要注意“深度”挖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又是一个需要不断融入创新因素的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原有基础的延续。其次在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开发设计的旅游产品要走品牌化道路,要塑造和传播品牌形象,这是品牌营销的主要任务。依据我国旅游文化,策划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形象,赋予旅游产品品牌强大的生命力,然后根据成功地塑造品牌目标形象的要求、目标市场状况以及自身的综合条件等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选择和组合传播的方式,所选择和组合的传播方式要能够全面、准确、直观地表现出品牌的目标形象特点来,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经济条件,要注意对投入与产出效益的研究,尽量花最少的钱而取得最大的效果。另外,旅游公共部门(政府及各旅游行政部门)也要发挥一定的作用,在营销方面主要集中于对地区、省和全国的整体性促销上,从而带动旅游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五、为什么分析旅游游客
新时代旅游者的突出特点之一是信息分享行为。该行为不仅发生在旅游后,随着移动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和应用(例如,APP)越来越普及,尤其是在年轻一代的带动下,旅游信息分享行为已经贯穿整个旅游有活动中。就分享的内容来说,主要包括评论、游记、攻略及锦囊等。其中,旅游企业尤其重视旅游消费者发布的关于旅游产品的评论信息。因为在这些旅游评论中,可能包含着旅游消费者对旅游产品的所思与所想,对旅游企业分析旅游者需求,改善旅游产品等具有重要意义。游客满意度,也称游客情感满意度,是游客在游玩旅游目的地后的体验与旅游前对旅游地期待的一种比较后产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游客满意度是评价旅游目的地的指标,有效影响了游客选择旅游目的地的心理。比如是否在旅游地增加消费,是否重游及是否推荐给其他人等。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和分析是检验旅游目的地服务水平非常有效的方法。行政监管者和旅游服务企业一直将如何创建让游客满意的旅游地作为主要任务和目标。海鳗云游客满意度系统通过交通、配套、消费、服务、景观、安全、卫生、体验八大维度全面分析游客游后评价,帮助景区管理提升,改善服务质量。详戳 海鳗云游客满意度分析系统
六、旅游社会工作服务分析
旅游社会工作服务分析
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自助活动,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多半由教会或私人举办的、无组织的个人施舍或慈善,后来发展为有组织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乃至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提供的旅游社会工作服务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旅游矛盾调解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矛盾调解机制的定义和解决方式有四种: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调解途径方面,有三种部门: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在调解组织的解释方面,旅游法规定:有关调解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调解组织可以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二和九十三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上对“有关调解组织”的定义不清,其从业地位、执法职能、工作性质等等方面更没有说明,这使得目前处理旅游矛盾的工作过程中,调解工作没有明确规定的部门,只是由一些相关工作人员充当调解人角色,临时解决现时问题。基于社会工作组织本身的特点和职能,我们建议由社会组织充当“有关调解组织”,因为社会组织在美国社会治理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作用多是协调和帮助领域。
二、社会工作的定义和职能
(一)社会工作的定义
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自助活动,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多半由教会或私人举办的、无组织的'个人施舍或慈善,后来发展为有组织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乃至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SocialWorkers,NASW)对社会工作所下的定义是: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活动,用以协助个人、群体、社区去强化或恢复能力,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并创造有助于达成其目标的社会条件。威特默尔(Witmer)1942年在其所著的《社会工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一书中认为:社会工作是有组织的机构或团体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实施的一种援助,是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实施的各种服务。史坡林(Siporin)在1975年出版的《社会工作实务概论》一书中也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人们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并增强他们社会生活功能的一种社会制度化方法。王思斌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这些定义指出了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即以利他主义的价值观为主导的帮助他人的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更确切地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行善活动。社会工作以受助人的需要为中心,并以科学的助人技巧为手段,以达到助人的有效性。这些特征说明社会工作以协调人的身份,对矛盾双方都可以提供帮助,势必在协调内部矛盾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二)社会工作的功能
社会工作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可以激发社会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社会工作是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而社会工作具有分布广泛、深入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使群众有诉求能表达、有纠纷能化解、有需求能满足,有助于实现政府、社会、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社会工作还具有助人自助、增能赋权的功能,可以为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精神病患者等矛盾易发人群,提供疏导、矫治、安置和帮教等关怀服务,帮助他们修复受损功能,回归正常生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冲突发生率。
从以上社会工作表现出的各种功能表现上,可以得出社会工作在协调旅游领域各种矛盾方面是能够值得期待的。同时在社会治理领域已经发挥的功能也证明了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具有很强的功能性。
三、旅游社会工作的内容
既然社会工作可以介入旅游矛盾协调机制,那么在旅游领域,社会工作组织的作用和影响以旅游为主线,需要进一步设计和尝试,建立可行的工作模式。但是在中国,旅游社会组织十分匮乏,2014年社会组织总数166万,但是旅游相关约占3%。
目前按照行业的尝试,社会组织已经或者将要在三个方面表现出很强的适应性。
(一)矛盾协调
我们已知在旅游领域,矛盾百出。经统计,2014年海南省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4789.08万人次,35%目的地为三亚;2014年海南省有记录非诉和旅游诉讼案件1.1万件,其中旅游景点24%,旅行社和导游67%,交通工具9%。
目前处理旅游矛盾的方法主要是法律介入。旅游者提出诉讼,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多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所以旅游部门的执法大队和法庭是主要解决机构,这种情况在全国各旅游地也都存在,例如2016年10月三亚市成立全国首支旅游警察支队,共查处旅游案件54起,行政拘留56人。上海、三亚、南充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桂林市成立工商局旅游分局,对辖区内旅游企业经营情况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 但是这样主要由政府或法律部门自上而下解决诉讼,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旅游从业者和旅游者双方矛盾直接冲突,有损于矛盾解决的经济效益。双方本不属于对立阶层,矛盾的解决应该首选协调机制,尤其是第三方介入并代表双方利益进行调解,应该最有利于民众内部矛盾解决。因此社会工作组织进入协调机制,解决矛盾双方的对立,成为一个很好地问题解决途径。
社会工作者以科学的理论和专业的手段为社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原则,科学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运用相关旅游法律和政策,帮助旅游从业者、旅游者以及旅游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等,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组织在旅游景点、旅游公司、酒店,甚至旅游管理部门设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提供服务的方式,以非盈利模式介入矛盾协调工作,这样才更为可能以中立公平的视角对待矛盾双方,当然更利于和平解决矛盾。
(二)旅游地开发弱势群体社会工作支持
以海南开发为例。海南岛作为国际旅游岛,大面积领域被开发为旅游地,必然的结果之一是大量的岛上居民面临拆迁,生活面临很多的改变和不确定性。经过调查,我们归纳出旅游拆迁地居民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心理和客观生活方面。
客观生活方面主要表现为开发后四成居民无业,在基本的生存需求、征地补偿款的规划需求、生活改善和维权等需求上存在较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征地补偿款的使用方面出现较多的不确定性,需要一定的指导和保障。
心理方面表现为存在相对剥夺感、自卑和妥协心理、仇视心理和生活满意度低,尤其是在原住民与搬迁居民之间的融合方面,由于生活习惯、种族传统固守等需求,居民心理上产生不适感。
社会工作者进入新的居民生活区域,建立服务中心,在各方面为居民们提供服务,让居民们有一种亲切感和依附感,无疑为搬迁移民间的融合提供有力的条件。
综上,日益发展的旅游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又会导致矛盾激化,那么让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式,成为矛盾协调人,建立起矛盾协调机制,将是解决旅游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另外,经过行业尝试和旅游地文化研究,我们发现旅游社会工作将会在三个方面产生影响:矛盾协调,社区营造,旅游地开发弱势群体社会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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