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与文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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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驾驭自然的一种生动反映,弄清旅游与文化的关系,全面加强旅游文化建设,提升旅游文化品位,对于提高旅游行业素质,增强市场生存能力和竞争力,促进旅游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一、旅游的文化属性

旅游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无论是旅游消费活动还是旅游经营活动都具有强烈的文化性。只有挖掘出文化内涵,它才会具备吸引旅游者的魅力。正如孙尚清指出的,“旅游在发展的一定阶段是经济———文化产业,在发展的成熟期是文化———经济产业。”此言透彻地阐明了旅游与文化关系的密切程度。

1.旅游主体的文化本质

旅游作为一种跨时空的消费活动,它的广泛出现是经济发展驱使的结果,但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更需要内在的动因,正如先秦思想家墨子所讲的,“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人类在基本生存需求满足之后,随着收入的增长,必然追求更高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但是,旅游活动更是文化驱使的结果。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经济发展固然为社会进步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社会发展最根本的是社会文化与观念的革命。二战以后世界范围内旅游活动的兴盛,从客观条件看,是全球经济恢复、繁荣的结果,从深层次看,它是文化观念转变的结果。

2.旅游客体的文化含量

旅游资源按基本成因和属性,大而言之可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大类。人文旅游资源,无论是实物形态的文物古迹还是无形的民族风情、社会风尚,均属于文化的范畴。由各种自然环境、自然要素、自然物质和自然现象构成的自然景观,只有经过人为的开发利用,才能由潜在旅游资源变为现实的旅游资源。即使是自然美,也必须通过鉴赏来反映和传播,而鉴赏是一种文化活动,因此,自然旅游资源同样也具有文化性。

3.旅游媒体的文化特征

旅游者以追求精神享受为目的,可以说是文化消费者。因此,旅游业的核心产品只能是文化产品或文化含量高的产品,旅游经营者只有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才能从交换中实现盈利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资源的开发者不仅要了解旅游资源本身的特征和功能,还必须了解游客所追求的文化特征,开发出满足各类旅游的文化旅游产品。旅游业的文化特征还渗透在各旅游部门的运行过程中,如现代旅游饭店,不是简单地提供膳食的场所,而是集膳宿、社交、娱乐、审美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因此,一个优秀的饭店,有必要不断提高餐饮、客房、娱乐等环节的文化品位,有必要培养和提高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有必要提供有情调的个性文化服务。

二、文化的旅游功能

旅游的文化性是其产业特殊性的集中表现。文化既是旅游业的物质资源基础,又是它的精神动力支撑。

1.文化的本质决定了文化的旅游功能

文化作为人类劳动和智慧创造的结晶,贯穿着人类的发展和演化的整个过程,从而构成了世界丰富多彩的文化类型及其内涵。这些异彩纷呈的文化现象,其特质有三个:首先,文化是人的创造物,而不是自然物,它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比如,原始的名山大川等自然物,不是文化,但经过人们用自己的智慧进行设计和加工后所产生的园林、景观则是一种文化,从而使旅游产品和文化融为一体。第二,文化是人类社会活动所创造的、为社会所普遍享用的,具有强烈的大众性,从而为广大游客的参与提供了可能。第三,文化不是游离存在的,它体现在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式之中,体现在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中。比如中国的万里长城、埃及的金字塔体现了文化,不在于它们的外在建筑材料,而主要在于它们所体现的人类的科技水平和成就及其审美观念,从而极大地扩充了旅游的文化含量。

2.文化的基本类型决定了文化旅游资源的存在形式

从广义的文化概念来讲,每种文化都存在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文化的物质要素,也是文化的物质实体层面,一般称为物质文化,正是这种物质层面的文物遗址,为我们发展旅游提供了大量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二是文化的行为要素,也是文化的行为方式层面,一般称为行为文化,正是这种文化的行为要素为旅游业提供了多样化的民俗风情。三是文化的心理要素,也是文化的精神观念层面,一般称为精神文化、心态文化或观念文化,如宗教情绪、道德情操等,都是极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

从文化的分类来看,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出各种不同的类型。从旅游的视角出发,可分为主体文化、客体文化和媒体文化;从范围和时间的角度考量,可分为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以文化的物质载体为依据,可分为山文化、水文化等。所有这些,都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形式。从旅游开发建设的角度看,要依据各种不同的文化类型,以不同的视角去考虑和发掘各种资源的文化内涵,构建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

3.文化的基本特征决定了文化旅游资源的基本特征

(1)文化的地域性特征。人类在与大自然作斗争中,由于其特定地域条件的影响与制约,经过漫长的演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在我国古代就有“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之说。居住在不同自然条件的人们,在闲暇、交往等生活的结构、范围和对象都会不同,以致形成带有强烈地域特点的文化形式,这些对人类的各种行为包括旅游活动产生诸多影响。

(2)文化的民族性特征。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正是这种独特的文化传统,使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区别开来。每个民族都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中,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不同的语言、文字、艺术、道德、风俗习惯,构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成为发展民族旅游的潜力之所在。

(3)文化的时代性特征。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文化的内容和功能是不同的。依其不同的时代特征,可以划分出许多类型。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我国的历史文化分为“原始文化”、“农业文化”和“现代化文化”三个阶段,分别代表“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特征。人类文化进化的类型与层次的多样化是构成世界多样性的原因,也是旅游活动产生和发展的直接诱因。

(4)文化的继承性特征。人类为了生存繁衍,上一代总会把自己积累的生产、生活经验与技能传授给下一代,人们从前人那里不仅继承了有形的物质遗产,还承袭了传统的价值观念、思维习惯、情感模式和行为规范。经过潜移默化的内化过程,将其沉淀于显意识和潜意识底层,文化由此得以保存流传下来,从而积累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5)文化的变异特征。一方面人类在继承前辈所创造的文化成果的同时,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事新的文化创造,另一方面,文化的交流也以更快的速度推动文化变迁。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文化交流的范围之广、频率之快是前所未有的,人类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进行观念的分化和融合,这种文化的变异性为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型旅游资源。

三、提升湖南旅游文化品位的新举措

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旅游文化性竞争日益激烈,利用文化来发展旅游,繁荣经济,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趋势和主潮流,我们必须适应这一形势的发展。

1.充分发掘文化内涵,提高旅游文化品位

湖南省旅游资源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全省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大力加强对旅游历史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使蕴含在旅游资源中的文化潜能得以充分释放;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学、建筑、工艺美术、园林、服装设计以及音乐、书法、绘画、雕刻(塑)、装潢等专业人员的智慧,充分依靠艺术手段和科学手段,将旅游资源进行艺术化处理,使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能够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要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旅游节庆活动或者建设一批主题文化公园来显示博大精深的湖湘文化内涵;要特别重视旅游文化策划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整体旅游形象不够清晰、旅游产品文化档次不高、旅游市场文化营销策略不高明的问题,真正把旅游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加强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

作为旅游经营者必须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精神特征。比如,外国旅游者来中国,除了欣赏我国秀美的山川名胜、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品尝中国的美味佳肴外,更希望能够了解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了解中华民族的生产、生活、信仰、娱乐等方面的习俗。要研究不同的旅游消费群体,把握消费者的文化消费心理。如当今世界一部分人长年生活在拥挤喧嚣的城市中,过着节奏紧张、竞争激烈的生活,许多人想放松情绪,希望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因而生态旅游、农家乐、农业观光游等应运而生,并逐步成为时尚。一般而言,旅游者的文化消费心理,不外乎审美、求新、求知、求乐、怀旧、偏爱、共鸣、从众等,要针对这些心理需求,开发一些有特色的旅游项目。

3.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旅游开发格局

当前,旅游需求消费的重心正在由观光型向文化型、保健型和生态型等方面转化。全省要下

二、旅游是干什么

旅游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社会交往关系日益扩展的一种表现,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即人们远离定居地去异国他乡作短期的观光和游览。

旅游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现象,一方面要实现旅游观光活动,必然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法律等和个社会领域;另一方面为旅行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旅游纪念品,也必然会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交往。

旅游的定义应为:

旅游是一种广义的审美形式,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之一;

旅游是一项广义的文化活动,它既是文化的创造过程,又是文化的消费过程;

旅游具有跨越空间的特点,往往超越地区、国家和洲际界限,并正在向太空发展;

旅游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相始终

三、什么是旅游文化?

什么是旅游文化?

由于目前世界各国学者对“文化”这一概念的表述有很大的分歧,导致了对“旅游文化” 的不同认识和解释,它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停留在探讨的阶段.总的来说,我国学者对旅游文化的表述,大致有下面三种类型:

1、旅游文化是与旅游有关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是人类过去和现在所创造的与旅游活动紧密相关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有的学者还进一步指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广义的:举凡旅游路线、旅游途中、旅游景点上一切有助于增长旅游者文化知识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属于旅游文化的范畴;二是狭义的:举凡一切能够使旅游者在途中舒适、愉快并能提高旅游文化素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都属于旅游文化的范畴.这两个旅游文化的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前者,我们要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后者,我们要求加速旅游事业的现代化.”(陈辽《弘扬优秀文化,加速旅游事业现代化》)

2、旅游文化,是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媒介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结合,而是旅游主体(旅游者的文化需求和情趣) 、旅游客体(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和价值) 、旅游媒介(旅游业的文化意识和素质)三者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成果.具体地说,“潜在的旅游者由于受到旅游动机的冲击和旅游客体的吸引,在旅游业的介入下,实现了旅游,在旅游过程中产生欢快愉悦的心理状态和审美情趣,这种心态和情绪是旅游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都没有的,这就是旅游文化最初和最核心的部分.”(冯乃康《旅游资源与旅游文化》)因此,旅游者处于旅游文化的中心位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显示出来的特殊的欣赏取向、审美情绪、心理状态及其文字、形象的记载、构成了旅游文化的主要内容.

3、旅游文化是旅游生活的一种文化形态,是旅游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体现出来的文化内涵.它是由旅游者与旅游从业者在旅游活动共同创造的,说得具体一点,就是旅游者或旅游服务者在旅游观赏中或服务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

这三类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旅游文化的本质属性.我们比较赞同“旅游文化是与旅游有关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一定义,因为它表述简洁明了,内涵具体,包含的内容也很宽广,避免了把对旅游事业有用的文化知识排除在外的消极后果.在这一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把旅游文化表述如下:旅游文化是人类过去和现在创造的与旅游关系密切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凡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能使旅游者舒适、愉悦、受到教育,能使旅游服务者提高文化素质和技能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属于旅游文化的范畴.

四、如何理解文化,根据广义文化概念,分析旅游活动中的文化现象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旅游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首先,旅游是人类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是以在更大的自然和社会空间中获取新的感受和心理快感为宗旨的审美过程和自娱过程,可以说,在广览博闻中享受美感和愉悦感,是每个旅游者的起码需求。尽管旅游动机各不相同,或观光名胜古迹,或欣赏山水风光,或考察异域风情,或探亲访友,或追故怀旧……但开阔眼界,寻求超常生活的感受,陶冶情操,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等等所表现出的强烈的文化欲望是一致的。当社会不断前进,进入高科技的信息时代,人们更是越来越注重旅游活动的文化内涵。

其次,旅游者追求的以丰富而新鲜的审美感受形成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价值,是靠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体现的,而这些都是一定社会文化的反映。由历史、宗教、艺术、科学、民俗风情等社会文化因素组成的人文旅游资源具有鲜明的国家、民族、地域的文化色彩。

五、旅游文化的分类

旅游 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外延也相当宽泛。一般认为它是由 旅游 主体文化、 旅游 客体文化与 旅游 介体文化共同组成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由景观文化、服务文化和审 美文 化三个层次的内容构成。 旅游 客体文化是 旅游 文化的基础,也是 旅游 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从 旅游 客体的构成来看, 旅游 客体文化可分为 旅游 山水文化、 旅游 聚落文化、 旅游 园林文化、 旅游 建筑文化、 旅游 宗教文化、 旅游 民俗文化、 旅游 饮食文化、 旅游 诗词文赋文化等。从 旅游 主客体与 旅游 介体行为角度来看,分为 旅游 消费行为文化、 旅游 审 美文 化、 旅游 企业文化、 旅游 经营文化、 旅游 管理文化等。

(一) 旅游 主体文化

旅游 主体文化指 旅游 者在 旅游 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相对独特的观念和行为模式。 旅游 主体文化与 旅游 者隶属国度、民族的文化形态、思想信仰、文化素质、职业和经济状况、心理、性格爱好、生活方式、消费习惯有关。 旅游 主体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民族性和个性,并具有不同的文化价值观。主要包括 旅游 主体的消费文化、审 美文 化和休闲文化等内容。

(二) 旅游 客体文化

旅游 客体的 旅游 资源是 旅游 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自然 旅游 资源和人文 旅游 资源体现出的不同美学价值就是 旅游 资源的文化内涵。这种美学价值就是吸引 旅游 者的最基本条件。狭义的 旅游 客体文化即 旅游 资源文化。对于中国 旅游 文化来说,山水文化、聚落文化、园林文化、建筑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诗词文赋文化、书画雕塑文化、花鸟虫鱼文化等都是 旅游 客体文化的“原材料”。广义的 旅游 客体文化还包括 旅游 设施和 旅游 产品文化。 旅游 客体文化是相对于 旅游 主体感知而言的,游客只有懂得审美,才会欣赏 旅游 客体的美,才可获得 旅游 的乐趣。

(三) 旅游 介体文化

旅游 介体是帮助 旅游 主体顺利完成 旅游 活动的中介组织,即向 旅游 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 旅游 部门和企业,如旅行社、 旅游 饭店、 旅游 交通等。相应地, 旅游 介体文化就包括 旅游 行业文化和 旅游 企业文化。形成 旅游 行业文化的主要途径有健全有关行业管理的行规会约,营造有利于 旅游 企业 健康 发展的外部环培和合관规划 旅游 企业的布局、规模和风格。 旅游 企业文化包括 旅游 企业价值观游企业道德、 旅游 企业精神、 旅游 企业经营管理作风和 旅游 从业者的文化人枚笙 旅游 介体文化是 旅游 主体文化和客体文化的媒介,是主客体文化交石白泌在 旅游 活动的全过程中, 旅游 介体文化起看重要的作用。没有旅滢쇼化, 旅游 主客体文化无法交流。 旅游 介体与 旅游 主体、 旅游 客体三者之间如存、相互制约、紧密结合,共同构成了现代 旅游 业这一复杂的综合体。

六、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旅游是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很多人在休息的时候都会选择旅游放松自己的身心,这对于我们的感官等方面都是非常好的体验,以下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1

旅游,可以让人放松,可以使人增加阅历。

关于旅游的不同定义

1、交往定义:1927年,德国的蒙根·罗德对旅游的定义:旅游从"狭义的理解是那些暂时离开自己的住地,为了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种各样的愿望,而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的人的交往。"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

2、为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定义:1942年,瑞士学者汉沃克尔和克拉普夫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及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因而永久居留,并且主要不从事赚钱的活动。"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活动中必将产生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即强调了旅游的综合性内涵。

由于这个定义于70年代为"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AIEST)"所采用,因此称为"艾斯特(AIEST)定义"。

3、目的定义:50年代,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旅游研究所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理解为是暂时在异地的人的空余时间的活动,主要是出于修养;其次是出于受教育、扩大知识和交际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参加这样或那样的组织活动,以及改变有关的关系和作用。"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的基本目的是:消遣和增长知识。

4、流动定义:1974年,英国的伯卡特和梅特列克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在各种旅游地的活动,是人们离开他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在该地的各种活动。"注意:这个定义强调了旅游的本质特征:异地性和暂时性。

5、时间定义:1979年,美国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马丁·普雷博士在中国讲学时,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为了消遣而进行旅行,在某一个国家逗留的时间至少超过24小时。"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各个国家在进行国际旅游者统计时的统计标准之一:逗留的时间。

6、相互关系定义:1980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伯特·麦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政府及东道地区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引发的各种现象和关系,即旅游的综合性。

7、生活方式定义: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1985年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指出了旅游的一些主要特点,即:异地性、业余性、享受性。

旅游的概念定义2

“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含义。

扩展资料:

旅游的好处:

在旅游过程中,能够陶冶情操,对于心情不好,甚至有抑郁情绪的人来讲,在面对名山大川、亭台楼阁、险景胜地的时候,抑郁、烦躁等不良情绪都会得到缓解,随风而逝。

被风光美景所陶醉,使人获得愉悦的情绪,促进内分泌外,还能通过综合运动,活动筋骨,疏通气血,调养精神,呼吸新鲜空气,沐浴阳光,享受着绿色带来的恬静舒适,其身心必将达到最佳状态。

旅游的概念定义3

一、国外旅游定义

其一,强调旅游目的地和内容的定义。在国外的一般性语言词典中,对旅游一词的解释是指人们因消遣性原因或目的而离家外出旅行的活动。这个定义比较强调旅游的目的性,如消遣、审美、求知等。

其二,强调旅游时空的定义。世界旅游组织1991年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旅游活动的空间性(异地性)和时间性(时间界定)。

其三,强调旅游功能的定义。例如奥地利经济学家Herman Von Schullard认为“旅游是外国或外地人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我国有学者认为“旅游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旅游是人们为寻求文化差异所进行的一种暂时性文化空间跨越的行为和过程”。这些从某一学科的视角定义旅游,难免以偏概全。(如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旅游,就容易导致对“旅游”和“旅游业”两者的误解)

其四,强调旅游本质的定义。英国学者伯卡特和梅特利克1972年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各种旅游地的流动,是人们离开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该地的各种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定义者所认为的旅游“本质——人的流动”。其实这一定义并没有抓住旅游的本质,有些舍本逐末,旅游的本质是“游”(消遣和审美等愉悦体验)而不是“旅”(人的流动)。

其五,强调旅游综合关系的定义。如汉泽克尔与克拉普夫在1942年的定义(这一定义被“旅游科学专家联合会”采用,故称为“艾斯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会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在1980年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国政府及东道国各地区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

其六,所谓的权威性定义。如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去以及在那里停留的活动。其访问的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暂时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年”。除了具有统计意义外,很难清除这个定义强调什么,而且自相矛盾。既然强调“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等其他目的”,为何又强调“旅游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众所周知,商务活动与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有关联。

上述定义中,除一和四外,大多没有抓住旅游的目的和本质——以审美、消遣为主的愉悦体验或游览活动。

二、国内旅游定义

(一)解析式定义

范能船先生在为章必功先生所著的《中国旅游史》写的序言中为旅游做了这样的定义:(1)旅游是一种广义的审美(人类求取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形式,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之一;(2)旅游是一项广义的文化活动,它既是文化的创造过程,又是文化的消费过程;(3)旅游具有跨越空间的特点,往往超越地区、国家和州的界限,并正在向太空发展;(4)旅游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相始终。(章必功:《中国旅游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序一)

申宝嘉先生在其主编的《旅游学原理》中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产业革命以后分化自旅行的定居者在地域上的移动和暂时逗留所引起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他们不会导致长期居留,并且不利用旅游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

(二)概括式定义

冯乃康先生在《中国旅游文化论稿》中认为:旅游是以去异地寻求审美享受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短期生活方式。(冯乃康:《中国旅游文化论稿》,旅游教育出版社,1995)

王洪滨先生在其主编的《旅游学概论》里认为:旅游,是人们离开惯常居住地到异国他乡的非定居性旅行和暂时停留所产生的审美、社交、求知等综合性消闲活动的总和。(王洪滨:《旅游学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

(三)专注式定义

谢彦君在《基础旅游学》里专注于旅游的本质、属性与特征,对旅游的定义做了这样的思考:旅游是个人以前往异地寻求愉悦为主要目的而度过的一种具有社会、休闲和消费属性的短暂经历。

张凌云在《国家上流行的旅游定义和概念综述——兼对旅游本质的再认识》一文中对目前国际上流行的30种旅游定义和概念做了梳理和归纳,指出旅游定义的多样性,以及由此给旅游学科建设造成的“困境”。他借鉴胡塞尔的现象哲学方法,从两个层面重新定义了旅游:在第一个层面上,“旅游是人们一直短暂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是人们对于惯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或熟悉的人地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异化体验,是对惯常生存状态和境遇的一种否定”;在第二个层面上,“旅游是由于人的与生俱来的需要和行为得到满足和释放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从张凌云的这30种定义中,可以看出国际上关于旅游的定义分成学术定义和工作定义两大类:即概念性定义或学术性定义和技术性或操作性定义(主要是出于统计工作的需要);还可以分为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两大类:即宏观地将旅游看成是一种因人际交往而产生的社会现象(由此引发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和微观地将旅游看成是一种纯个人的一种休闲方式或一项经济产业。事实上,旅游本身就具有经济属性、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等多种属性。

从30种定义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旅游概念的几个本质特征:

旅游是人的空间位置的移动(与一般货物贸易物的移动有很大不同),这种移动是暂时的,这是旅游消费区别于其他消费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

旅游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动机,但我们一般认为旅游的动机与游憩有关,当然也可能包括了商务、教育、健康或宗教等因素,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基础。

旅游活动需要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住宿、营销系统、游憩和景区服务设施,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产业基础。

旅游不仅仅是游客个人的一种休闲和游憩的消费方式。从空间上看,旅游不仅仅是客源地向目的地单向的人员流动,而是由客源地、通道和目的地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空间系统。

旅游整体的空间系统,不仅是一个经济系统,更是一个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这是旅游目的地系统存在的理论基础。

国内外对“旅游”本质认识的不同观点

尽管当前国内外对“旅游”的定义并未达成统一的认识,但研究者们的见解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认为:所谓旅游,不过是外来人口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形成的经济现象的总和。这一派以意大利学者马里奥提(A.Mariotti)为代表。另一类意见认为:所谓旅游,指的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这一类意见以德国的葛留柯思曼(G.Glucksman)为代表。前者倾向于从经济因素着眼;后者倾向于从社会因素着眼。无论中外,学术界对于旅游的本质认识,大都会围绕这两个点展开。

这两种对于旅游本质的不同认识,构建了两种不同的研究框架和学术路径。对于旅游经济活动的研究,是基于旅游者的动机爱好和需求,以及旅游商的供给、生产组织和管理等;而对于旅游社会现象的研究,则是基于将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即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在目的地的流动、逗留而引起的社会结构的变化。

前者以人的(心理)需要理论和经济学的供需均衡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而后者是以目的地系统的主客关系及其社会影响理论为基础。前者的理论基础是心理学、行为学、经济学;后者的理论基础则是社会学、人类学和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