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不退定金,消费者协会管吗
商家不 退定金 发生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协会管,发生在非消费领域消费者协会不会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 诉讼 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二、合同一方违约,其他条款
法律主观:
要求对方 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 要求对方 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 没有约定违约金 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 定金责任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约定的债务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要求对方赔偿 损失 “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规定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消费者权益法48条详解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你好,下面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第一条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平、合理、有效处理金融消费争议事件,以增进金融消费者对市场之信心,并促进金融市场之健全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之主管机关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本法所 定金 融服务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电子票证业及其它经主管机关公告之金融服务业。 前项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及保险业之范围,依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但不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证券集中保管事业、期货交易所及其它经主管机关公告之事业。 第一项所称电子票证业,指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之发行机构。
五、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
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
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美容院是当代女性最喜欢去的美容场所,市面上也开了许多各式各样的美容店,琳琅满目。我相信广大女性也有在美容院上当的时候,充值金额,那么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呢?
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1
美容店退费的法律依据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应当退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在美容院充值的钱可以要求退款吗
建议与美容院工作人员协商。具体需要看合同中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消费者权益法》关于退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 消费者权益法》关于退款是怎么规定的?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其他规定
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有大多数的商家在销售货物的时候,给出消费者的'承诺就是七天之内当事人可以无理由的进行退换,不过更多处理办法就是可以给消费者针对一些质量有问题的产品进行退换货者维修,商家也一般不会直接就退款的,如果能够维修到消费者满意的话也是比较好的一种解决方式。
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2
退货退款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美容院不退款在哪投诉
消费者协会电话:
12315或者96315315消费者的投诉电话是专门为广大消费者所设立的,所以当我们投诉美容院的时候,可以直接拨打以上的号码,进行维权。
不过要注意的是,投诉电话不能乱拨打,以下的情况才适用:
1、在美容院消费过程中,出现了经济的纠纷,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2、在美容院使用了劣质产品,导致皮肤出现过敏甚至毁容现象。
3、美容院存在虚假的广告,体验之后发现上当受骗。
4、发现自己受骗之后,美容院一方不愿意退款。
如果你遇到了上述的问题,就可以立刻拨打维权电话了哦。
拨通之后,只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即可。
美容院交定金能退吗
所谓定金,即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可以看出,若给付方履行义务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美容店停业会员卡能退吗
能退。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美容院充值退款的法律依据3
美容院退款为什么要签协议
【法律依据】
签了协议,不说过程,只说我的过程。
前提:有收据,有录音,有微信记录
1.和美容院退款协商,她说一个月解决,等了一个月,在月尾微信不断催促,施压。结果是打电话拒绝退款,并被我发现逻辑漏洞。每次都录音。
2.12315电话,说是预付卡,归商务局打,找了当地商务局电话,商务局让在12345网络平台投诉,会更加有效(比打电话12345)
3.12345网络平台,对象商务局,说明自己具体情况。
4.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核实情况,并表示如果商家不退,可去监管局以虚假宣传等投诉
5.店家联系表示退款,要求当面签字
6.有人陪同,签字(要记得当日退款)退款,7分钟内到账了。(注意明确表示是否退全款,什么时候到账)
总结:要注意时刻保留证据,不要怂,要坚定。商务局不行,就监管局,不行就税务局,还有各种途径。
我退款成功,很大程度是因为有收据,店家在广场,在12345网络平台,商务局必须处理。
可以退款的,你去看消费者保护法,美容院退款应当退款。知我上有很多案例啊!如果没有签合同就更好退款了。
还有一点他没开发票你可以举报他偷税漏税。
退款过程肯定很难,对方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你,但你要坚信他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且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协商不了就在小程序12315上投诉商家。我最近也在投诉美容院退款不退费,希望能有好消息。大学生的钱不容易,但是我们也不是好骗的,杠到底。
坐标北京朝阳,昨天被推销办了张美康堂的按摩足疗卡,晚上回到家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然后第二天跑去维权,现场办理了退卡,但款项3~7工作日到账。下面详细说说过程。
首先说说推销套路,从永辉超市出来,正看着小票,被一个带着“促销”红袖标的女士拿了去,边看边问消费金额,然后说达到标准,可以参加超市的促销活动,送个头枕或足枕。愚蠢的我竟然真信了是超市的活动,然后跟着走了,然后被带到美康堂做各种体验。
大致的套路是:先是经脉按摩诊断,身体哪里哪里有毛病,处于亚健康状态。(当时觉得说得超级对,连自己以前腰椎、颈椎出过毛病都说对了,但晚上仔细想想,现在的年轻人大多都有这个毛病呀,什么腰酸背痛、掉头发啦,什么例假不规律啦,什么手脚冰凉啦,唉反正挨个说就是了,说对一个是一个,而且愿意进店里体验的肯定是身体有点毛病的,总能蒙对的);
然后跟你说各个案例,谁谁谁在这做了几个疗程,身体调理好了,谁谁谁在这办了多少钱的卡(竟然还有10万办卡的),就会让你觉得花着钱很有必要,而且和上万相比,几千块也还能接受;
【拓展资料】
有了办卡意向后,按摩师就会跟店长一唱一和,让你感觉按摩师是站在顾客的角度帮你砍价,就是原价格上增加次数,让你觉得自己优惠了很多,等等各种轮番轰炸。不过后来仔细想想,自己能被说服(或者说被骗)本质上还是因为从心理上认为他们所说的按摩理论、中医理论存在可信度的,也是自己知识浅薄,容易被忽悠呀。
退卡过程:
首先上网查了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到:“单张记名卡和单张不记名卡限额分别不得超过5000元和1000元”(可以自行了解记名卡和不记名卡的区别),而我办的会员卡明显超过不记名卡的限额,这是第一条依据;此外,关于“误导,诱惑,欺骗消费者”相关的条例也可以与冒充超市之名促销等行为挂钩,这是第二条依据。
然后是收集证据,因为当时付款没有留收据或发票,先跟店里的微信联系,想办法获取了收据照片,其次和永辉超市的管理人员沟通,确认所谓的“促销”人员是否跟超市有关系(相关的人员沟通要录音)。
最后就是跟店长协商环节。开门见山表明自己的目的:我要退卡。围绕“假借超市之名欺骗消费者、以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前后说辞不一致(前面说全国有店,我上搜索不到,后面又说各个店的名字不一样)”为核心据理力争,同时表明自己咨询过公司法务,这种欺诈行为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如果不能和平解决,走法律途径维权,将以三倍价格赔偿。最后签了退卡协议,但还得走流程,需要3~7个工作日才到账,真是收钱分分钟,退款要一周~全程须态度强硬
六、消费过程中,你遇到过“霸王条款”吗?
我觉得生活中这种霸王条款其实很多,我们日常生活经常会碰到。
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是能过得去就算了,多数就懒得计较了,其实实际上很多情况就是明显的侵权,作为消费者如果要较真,那还真的可以好好理论一番,甚至到消协去投诉。
给大家举个特别简单的例子:
前两天我去买砂糖橘,当时就是路边一个摊位,摊主大概是为了方便吧,要求最低购买金额不能少于十块钱。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有这个所谓的规定,我在那里挑了一些橘子,由于那个橘子不是太好了,挑的我麻烦,所以就懒得挑了。之后我就拿着让摊主给我称,结果称了一下才不到五块钱的。那个摊主说少于十块不卖,直接捧了一堆就给我往秤上放。
我当时就不干了,你那橘子那么多坏的,我挑半天都没挑出几个好的来,你给我拿一堆坏的,那我能要吗?
最后我和摊主不欢而散,他坚持少于十块钱不卖,我一生气直接不买了。
我觉得摊主的行为就是明显的霸王条款,谁规定我就得买够那个数量,我花钱想买多少买多少,谁也管不着。
还有一个网络上吐槽特别多的,某熟食店铺特别喜欢给顾客加秤,人家说要二十块钱的店员能给加出五十块来,这些明显都是不合理的,是在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作为消费者,我可以选择不计较,但是我也可以选择计较,关键就在于我个人有没有那个精力,愿不愿意计较。
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其实特别多,比如饭店里所谓的拒绝外带酒水、商店特价商品的不退不换等等。
这些店家所谓的规定后面一般都会跟上一句话: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就是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由于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所以被商家牵着鼻子走。其实这些行为都是霸王条款,作为消费者完全有权利拒绝。
国内商家很多都会制定一些“霸王条款”,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后续的麻烦。作为消费者,如果发现这些明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有人怕麻烦会选择默认这些条款,其实这是对商家侵权行为的一种纵容,让他们有恃无恐,将一些当成理所当然。消费者权益不可侵犯,我们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