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旅游中被强制消费怎么解决

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

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

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

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

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

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二、云南旅游被强制购物,不买不让走,遇到强制消费情况怎么办?

前几年,在卡通扮相人物并没有这么流行的时候,一个朋友陪朋友一起去成都旅游,当时在大型商场门口有几个卡通形象的人物,不停和他们招手,他们以为这是旅游场所的正常服务,就和大家一起非常开心地拍了照,拍照之后准备离开时,卡通人物却向他们索要拍照费。

其实这种情况强制消费在现在旅游非常的常见,但是遇到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觉得委屈,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因为法律比如说这种通过卡通人物向别人说要收收收取拍照费的都属于强制性消费,都属于违法的。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消费如果消费者不能和经营者妥善解决,那么就可以完全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比如说在《治安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强制买卖商品,提供强制别人接受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就可以对他人进行拘留或者是罚款。

如果你在外旅游,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先跟他协商,如果协商不妥的话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除了使用法律以及武器之外,当今的媒体如如此发达,我们也可以通过联系当地媒体或者是微博微信等工具,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进行曝光。如果在商场遇到搜身殴打等情况,可以选择立即报警,并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要求他们进行赔偿。总之,出门在外一定要维护好自己权益。

三、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

四、旅行团有强制消费的话,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旅游时遇到强制消费可以拒绝消费,可以进行投诉。如果被强制消费了,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要回这笔钱,可以直接找旅行社要回这笔钱。

1、跟团旅游可以拒绝强制消费。

跟团旅游时我们都会签合同,在这个合同上面可以注明不接受强制消费。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了强制消费,完全可以有理由拒绝消费。可以直接拿出合同来,如果遭到导游的刁难,就可以直接进行投诉。游客选择在哪里消费,选择什么样的消费方式,是游客的自由,导游不能要求游客进行强制消费。

2、可以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

如果跟团旅游遇到了强制消费,游客就可以拿出证据向12315进行投诉。游客可以进行口头投诉,也可以进行书面投诉。书面投诉就是要把具体的事件,消费金额,店铺名字等等写清楚,邮寄到有关部门。也可以选择在电话中直接进行口头投诉,遇到强制消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进行有力的回绝,同时也要及时进行投诉。

3、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

有事找新闻媒体,记者来帮忙,把事情向记者讲清楚,由记者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这件事。游客一定要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要把事情真实地对记者说清楚,只有这样记者才能帮助游客解决这件事。在解决这件事的过程中,不能和任何人产生过激行为,一切都要讲证据。

4、可以拿着合同去找旅行社。

一切都以合同为准,既然合同上规定没有强制消费的项目,为何会在旅游过程中出现强制消费?可以要求旅行社把强制消费的钱退还给自己,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旅行社进行沟通。跟团旅游时要找正规的旅行社,要和旅行社签合同,在合同上要注明不能有强制消费。

五、旅游时遇到导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如果你在旅游的过程当中遇到了导游强制消费,就应该马上向旅游局举报该导游的不正当行为,并且要求旅游局对该导游进行惩罚制裁,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损害。

近些年,导游强制购物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有很多导游直接就和客人说,必须要消费满多少钱,才能够放游客们离开,这样的行为当然是很不合理的。

毕竟现在早已是市场经济的时代,每个人都有选择买和不买的权利,也都选择买什么东西的权利,遇到这种强制消费的不合理行为,只有马上将该导游的基本信息投诉到旅游局,有关部门才能够马上了解事实,并进行处理。

当然了,我也了解到很多被强制消费的人,都参加了一些低价团,才几百块钱,就想要游玩景点好几天,甚至还要求要吃好喝好玩好,试问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这些低价旅游团,其实客人还没有出发之前就已经有所了解,并且也是和旅行社有过协议的,就是去到当地的特产店必须消费多少钱以上,才可以。原本双方都有利的事情,却被一些出尔反尔的游客给搞坏了。

很多人报着低价团去到景区,但是却不打算买任何的东西,这就无疑会给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损失。而这一部分损失,则是要由导游才偿还,所以,也无怪乎导游们竭嘶底里了。

旅游的话,如果你是报低价团,那就不要怪人家强制消费啦!这多无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