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一轮消费券什么时候发扬州

2022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江苏省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出了主题为“冬游扬州‘食泉’十美”的百万扬州文旅消费券,其消费券的线上发放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28日。扬州,古称广陵、江都、维扬,江苏省辖地级市,Ⅱ型大城市,是江苏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和长江三角洲中心区城市。

二、今年外地人员消费券发放时间

今年外地人员消费券发放时间:首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

第二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晚上19:00;

第三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晚上19:00。

三、消费券是什么意思 哪些省份发放了消费券

消费券是什么意思

其实消费券是专用券的一种,是为了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之一。而这次疫情长期的居家隔离,导致民间消费能力大幅衰退,所以 *** 或者企业会发放给人民消费券,作为人民未来消费时的支付凭证。使用消费券增加民众的购买力和消费欲望,甚而进一步带动生产和投资等活动的成长,加速经济的复苏。

虽然消费券是以促进消费为目的,但也可作为社会救济工具之用。也有两者相混,既以振兴消费为目标,实施方式又如同社会救济。

消费券的功能与现金一样,但只能用来买商品,不能兑换成现金。消费券一般都会指定购物地点,在指定的商场才可以购买商品,而且要一次性消费完毕,不设找零。

消费券使用方法有几种

目前消费券的使用方法主要分为两种。

一种是在线下消费 时,点击“使用”事先获得的消费券并提供给商家,以抵扣部分消费金额 ;

另一种方式则更为便捷,消费券会保存在用户的支付App上 ,在日后进行支付时直接自动减免一定数额的消费 ,而不需要进行更多操作。

疫情期间哪些省市发放了消费券

3月2日,山东济南 推出了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主要针对景区、旅行社、影剧院、演艺场所、书店等文旅类型的消费。

3月13日,浙江宁波 宣布发放1亿元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同时还将推出健身消费券,市民凭券可免费使用场馆场地设施健身。

3月13日,江苏南京 推出了3.18亿元消费券,包括餐饮、体育、图书、信息等七大类,面值根据不同类型按每份100元或50元设定。

3月27日,浙江杭州 陆续向全体在杭人员发放16.8亿元消费券。

四、南京市民如何申请南京市政府派发的旅游券?

【龙虎网报道】领券:持证前往社区领取

本月19日起,与摇号结果相对应的消费券会逐月通过区旅游局发放到各社区。户口簿编号最后两位数字与摇号结果相一致的居民,可以凭户口簿及本户籍内居民的身份证,于当月20日至次月6日间,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填写“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发放登记表”。如摇号产生的3月份使用的旅游消费券,户口簿编号尾号为27,89,46,14,19,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在2月20日—3月6日领取,并在3月份消费使用。逾期未领的市民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市民在领取消费券时,将会领到一个粉色的信封,内含总额100元的“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其中10元一张,20元两张,50元一张;一份37个指定消费点的宣传单页和一封“致市民朋友”的信。信封背面印有消费券使用规定,及市、区、县旅游局的咨询、投诉电话。

使用:每次最高限额500元

对于该消费券的具体使用方法,穆耕林介绍,消费券是有价抵用券,可在券面上标注的有效期内,到指定消费点抵扣同等额度的消费费用,但每户家庭每次抵扣额度不能超过一次消费总额的50%,每次消费券使用最高限额为500元;本券在使用时不记名、不挂失、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得买卖交易;使用时不仅要持有个人身份证,还须在券面左下角填写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登记。据称,这主要是便于收券的指定乡村旅游消费点及时、真实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兑换现金。

投诉:可打电话52260123

为保障市民消费权益,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已与指定乡村旅游消费点签订协议,要求消费点向市民承诺:不得无故拒收、恶意收购或者转销派发的乡村旅游消费券;不得在市民使用消费券时“变相”涨价;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不得泄露使用消费券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市民一旦遇到违规情况,可以拨打市旅游局投诉电话52260123。

消费券“长”啥样

“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票样,分为10元、20元、50元三种,并且按照面额大小,分为蓝色、红色和绿色三种颜色,分别代表“水之蓝”、“花之红”、“山之绿”,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特色,具有一定的收藏意义。

券面的主体图案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剪纸图案中一头昂首挺胸的牛的形象,牛身上还汇聚了南京的市花梅花的图案。此外,券面的底纹采用传统的波浪纹元素和“南京旅游”拼音缩写NJLY字母的组合。

乡村旅游消费券的设计还采用了防伪技术。据介绍,消费券在设计印刷上,采用了凹凸条形码、流水号的形式,这是一般印刷厂和个人无法破解的“密码”。消费券底纹采用“南京旅游”拼音缩写NJLY字母的组合,隐藏在消费券中间。券面上标注了“有效期一个月”字样。

五、哪里有卖消费卷

01 消费券种类

本次派发的消费券含“百货零售券”“餐饮券”“文旅体券”三种类型满减券,其中“百货零售券”面值为:满200减40元、满400减80元、满2000减400元;“餐饮券”面值为:满100减20元、满200减40元;“文旅体券”面值为: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

本次消费券分五个批次发放,计划发放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0月5日;

第二批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10月12日;

第三批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

第四批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10月26日;

第五批次发放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10月31日。

02 消费券发放渠道

市民及游客通过登录【佛山商务】微信公众号、【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

03 领券规则

单用户单个发券批次每种面值消费券限领1张,每批次累计限领取最多3张消费券。单种消费券数量、消费券总量有限,领完即止。

04 消费券使用范围

佛山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的百货零售(汽车除外)、餐饮、酒店住宿等企业门店、规模以上体育健身企业场馆及收费的旅游景区线下核销消费。

05 商家结算模式

参与活动的商户T+1日收到消费者支付的资金和政府消费券补贴资金(扣除收单业务手续费)。银联商务收单商户,云闪付手续费可以申请单笔交易金额500元以下免手续费的补贴政策;或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以上手续费打折的政策,有限期按中国银联官方公布的为准。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其中百货零售券和餐饮券在经市商务局审定的限额以上的零售和餐饮企业的线下门店核销消费;文旅体券在经市文广旅体局审定的限额以上的住宿企业、规模以上体育健身企业场馆线下门店核销消费或在收费的旅游景区线下核销购买门票。

2.消费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3.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4.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券。

消费券核销流程

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且不超过单个发券周期),消费者在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的适用商家处核销,逾期收回。逾期收回的未核销消费券将优先退回券池重新发放,活动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平台统一结算,如有结余将上缴财政。

消费者操作流程

1.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官方指定渠道进入云闪付APP的领券页面,识别手机定位至佛山市,即可直接领取消费券。(领券页面可查看活动规则、说明及合作商家等信息)

2.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打开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里可查看领取的票券。

3.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适用商家门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即可自动核销消费券。

六、第三批消费券什么时候发放

2022惠游湖北消费券第三轮计划2022年6月至10月,分“凤鸣楚天·夏至有约”“凤鸣楚天·欢乐暑假”“凤鸣楚天·喜庆丰收”3个阶段共计9个批次投放。第二批消费券将于7月8日20:00起,第三批在7月22日晚20:00准点投放!

2022“惠游湖北”消费券面向省内游客(包括外省入鄂游客,下同)发放,用于消费者在指定的线上旅游平台购买湖北旅游产品,在线下购买星级酒店住宿(含民宿)、景区门票(含二次消费)、营业性演出场所门票、旅行社经营的湖北线路产品、湖北旅游惠民卡等消费实行线上支付时使用。

抢券及使用规则

(一)抢券规则。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本人手机在入选服务平台APP上抢领“惠游湖北”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入选服务平台抢券,在同一平台不同消费券品类中可分别抢领一个面额的消费券,即每人在单个平台每批次最多只能抢领4张消费券。

其中,整个活动中,同一用户只能抢领“凤鸣楚天”湖北旅游惠民卡券一次;已抢领旅行社线路产品的消费者,在履行该线路产品包价合同中已包括的酒店住宿、景区门票时,不得单独再取领核销该酒店住宿券和景区门票券。

(二)用券地点。2022“惠游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可以在湖北境内消费上述相关文旅产品线上支付时使用。

(三)用券时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6月23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轮使用;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