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6级伤残鉴定标准
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应鉴定为六级伤残,享受六级伤残赔偿标准:1)癫痫中度;2)轻度智能损伤;3)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4)三肢瘫肌力4级;5)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6)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7)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1、轻度智能损伤;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3、三肢瘫肌力4级;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构成工伤六级伤残的标准有很多,例如:
1、轻度智能损伤;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3、三肢瘫肌力4级;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车祸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六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d)单瘫(肌力3级以下); e)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e)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i)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b)子宫全切。 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b)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轻度智能损伤;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3、三肢瘫肌力4级;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