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大使是什么行政级别?
大使在我国的行政级别相当于副省级干部,但是权力比较大。一国派往他国和国际组织办理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有3个不同的层次:大使是最高一级的,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之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
二、大使是什么级别
一、这个要区分,比如驻联合国、美国、日本等重要的大使或全权代表,一般享受副部级,其它的一般是司级。
大使是外交使节的最高级别,分别为临时外交使节的大使和作为常驻外交使节的大使。前者以作为国家代表出席在外国举行的仪式或监时会议为目的,后者又称特命全权大使,常驻国外。
二、大使的级别如下:
一级 副部级以上大使;
二级 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事,军职武官;
三级 副司级大使、公使衔参赞、大使衔总领事,正司级参赞、总领事,正师职武官;
四级 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副师职武官;
五级 处级大使、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团职武官,副师职副武官;
二、大使馆的人员通常分为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仆役。除外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视为外交官,通常也不享有外交豁免权。外交人员包括大使、武官、参赞、专员、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等正式派驻人员。
扩展资料
大使的主要职责是:同驻在国政府保持政治联系,促进两国正常关系的发展,研究驻在国的情况和内外政策,保护本国国家权益。大使享有代表本国和进行外交活动的权利,享有外交特权,同时,也有尊重驻在国法律、秩序、风俗习惯和承担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
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在所驻国家代表本国及本国元首,为最高的外交代表。此为国际公认的准则,而非个别国家的规定。我国民国时期驻外使节,在三十年后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级的公使衔。
总领事馆不是每个大型城市都有;仅在几个大城市有,如上海、广州。而大使馆只有在首都才有,一个主权国家只有一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使
三、大使是什么行政级别
【法律分析】:大使在我国的行政级别相当于副省级干部,但是权力比较大。一国派往他国和国际组织办理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有3个不同的层次:大使是最高一级的,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之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
【法律依据】:《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
第三条 公使馆设特命全权公使一人,简任。并设左列外交官员:等秘书及二等秘书一人或二人。三等秘书一人至三人。公使馆业务繁重者,得设参事一人。
第四条 总领事馆置左列领事官员:总领事一人;领事及副领事一人至十一人。总领事馆业务繁重者,得置副总领事一人。
第五条 领事馆置左列领事官员:领事一人,副领事一人至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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