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律师发声明:已被证为未成年人

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天一母亲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

2013年6月,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

律师将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2013年7月10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尽管李天一是否涉嫌强奸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

案中案提议

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李某同案犯律师分析证据细节

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1、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等涉案人员车辆,对此事实酒吧经理与五名犯罪嫌疑人无异议。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2、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杨女士的行为。但据李某等供述,他们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

对于案情,针对证据一,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针对证据二,李在珂介绍说,李某因家教不严,又练过几天跆拳道,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因某种行为惹怒了李某,导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并不是为了强奸受害人,可是警察在问询时他们承认动手打人,所以这个案子就按照强奸罪定性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传李天一二审律师确定 高子程:没确认接案

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再有新动向。2013年10月1日晚,传出李天一二审辩护律师已确定,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不过,高子程律师表示:“我从来没有确认我接了李案。”当被进一步追问时,他表示:“无可奉告”。

而戚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透露,梦鸽是十一期间找到她的,“我跟高律师已经接下李某某的案件,我这边的文件已经给了法院,所以程序上已经确定。”与案件一审前,李家律师轮番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不同。李某案二审确定后,李家律师表现得十分谨慎,齐齐封口。

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

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二、李天一案的案件发展

案件的发展如下:

1、案件移送。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

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

2、提起公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庭前会议.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

4、申请公开。

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

海淀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扩展资料:

个人信息:

父母:李双江、梦鸽;

曾就读学校: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某冰球学校;

所获荣誉: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李天一案

三、李天一案的律师违规

北京律协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北京律协表示,处分决定尚未生效,律师可以就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贴出了北京市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及公开申辩书。处分决定书称,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周翠丽律师有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周翠丽律师在公开申辩书中称,其委托人王某被诬告,自己在法庭上的发言被审判长粗暴打断,她请律协“做律师的律协,不要做法官的律协”。

北京律协表示,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北京市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如被处分律师未提出申请,协会将根据规定,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

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2014年4月18日人民网记者从北京市律师协会获悉,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北京律协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海淀区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北京律协称 ,2013年7月26日,北京律协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随后,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依职权主动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律协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审查,于2014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分别对该七名律师做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复查期内,周翠丽律师提出复查申请,本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查委)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复查委认为周翠丽律师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

四、李天一事件介绍。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评价:李某某强奸案一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发表了对于本案的观点,网友们在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占据压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须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亵渎国法、正义的失败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今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

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田参军律师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五、因轮奸被判刑10年的李天一,入狱已8年,如今怎么样了?

八年的监狱时间已经过去,此时的李天一还在监狱里面接受教育,现在的李天一已经不是原来高高在上的星二代李天一,而是强奸罪犯罪分子。李天一被处罚10年的有期徒刑,而有一个女孩却因为他的自私终将痛苦终身,这些都是李天一父母溺爱他的结果,毁了别人的人生也将自己的人生毁了。

背景:李天一即李冠丰,是著名歌唱家梦鸽、李双江两个人的儿子。2013年2月17日参与力量一起恶性轮奸事件在北京海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的李天一年仅17岁。2013年2月17日晚,北京海锭公安分局接到来自一个女孩子的报案,女孩子控告著名星二代李天一,李天一伙同其他5人在酒吧对这个女子进行性侵,事后女子向公安局报案。这个案件当时引发众人关注,不仅仅如此这个案件还一度火到国外,可想李天一的行为有多么的恶劣。最终这个案件处理结果是李天一作为主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这个女孩子也因为这次的事件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神经方面严重出现问题。案件已经过去8年,李天一还有两年也将被释放。

一:“爱”是一把双刃剑

李天一是当之无愧的星二代,父母都是有名的歌唱家,李天一从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按常规来讲这样的家庭应该是书香门第,毕竟父母两个人都是高音歌唱家又不是所谓的歌星。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李天一作为家里面的独生子,父母将毕生的宠爱都给了他,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宠爱才将李天一推向了深渊。李天一在犯罪以后,据当时的资料显示李天一的母亲,也就是梦鸽无条件选择站在李天一这一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单纯的、善良的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这样没有限度的包容只会让自己的孩子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比如孙小果。

二:李天一的

李天一在几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4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钢琴,老师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8岁的时候开始学习书法;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这段时间真的是李天一人生的高光时期,这个时候的李天一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并且届时李天一还获得过不少的奖项。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李天一没有越来越优秀而是越来越不听话加之父母的无限度的溺爱,李天一的人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011年此时的李天一15岁,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无牌”宝马,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并且还上路,可想其父母对其的溺爱已经是登峰造极,同年李天一伙同同伴对一小区里面对一对夫妻进行殴打,此后父母到场进行道歉,犯罪嫌疑人李天一被收容教育一年。而仅仅过去两年李天一就又因为强奸罪入狱。

三:李天一事件严重破坏社会风气

李天一作为著名的星二代,其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李天一强奸案件在2013年非常火爆,这个案件发生于2013年2月17日,李天一被判刑时间为11月27日,这个长达大半年的时间,李天一才被绳之以法。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面,李天一以及其家人多次为其开脱,聘请多个律师为其辩解,这些律师还曾一度因为为其辩解而遭到攻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李天一的行为天理难容,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就胡搞乱搞,15岁就敢广然开车上上路,并且殴打成年夫妻,17岁就主谋轮奸,倘若其不被处刑那再未来很难想象还会有多少人遭其迫害,正如孙小果一样,死性不改一犯再犯将法律弃之脑后,违反社会公德,破坏社会风气,实属社会害群之马。

结语,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善良,爱也可以将一个人推向犯罪的深渊。李天一的父母就是后面一种,在孩子需要管教的时候,没有严格管教反而是更为溺爱,最终这份无限度的爱将李天一推向犯罪的深渊。对此溺爱,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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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李天一的重要事件

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一对彭姓小区业主夫妇在开车刚要拐入小区南门时,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夫妻头部被打流血。后被小区其他住户合力拦截,后被拘留,据称未被拘留超过15小时。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 事后,其父李双江前往医院探望伤者并作了道歉。

2011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查处情况称,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奸。

海淀警方证实“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

2013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事一出,网上立马掀起热议。电视剧《马永贞》编剧爆料,李天一多年前就爱玩弄90后女性,还曾有过“海淀银枪小霸王”的称号。不少网友挖出李天一两年前因寻衅滋事被劳教的往事,更有网友曝料称,“李天一轮奸案”的受害人是一名英语教师,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被拘后,李天一等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与受害者所诉内容一致,因此公安机关将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据悉,李天一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

李天一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以及双方律师悉数来到法庭。李天一方的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备受关注的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举行庭前会,这是自以来此案进行的第二次庭前会议。被告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坚持对李天一进行无罪辩护,称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29日,李天一等5人涉轮奸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完毕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告中称有4名被告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当庭道歉。同犯张某甚至当庭向法院交10万元赔偿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个性交者。5人中仅李天一方坚持无罪辩护。

海淀法院定上午9点30分,对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某某获刑十年。

随后,李天一一方对判决提出上诉。而原定于10月31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因李天一一方更换辩护律师延期审理,经过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9日二审开庭。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整,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一区西中法庭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10年原判。 李某案终审结果: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3年10月9日,李天一主辩陈枢律师称已上诉,2013年10月10日上午,海淀法院未就是否收到李某某上诉状予以确认。2013年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外确认,该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李天一等5人强奸案的上诉。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进行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李某某等人上诉,李天一获刑10年。 当前,由相声演员牛群当年为做节目在李双江家拍摄的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对于片中李双江趴在地上让儿子李天一双脚踩着玩耍、骑大马的情景,被冠以“宠爱孩子”的标签,引发网友争议。“哪个孩子小时候没有骑过老爸的脖子呢?”此外,随后还有一段李天一与其朋友张光亿在中央民族乐团音乐厅举办“爱在北京”——假日歌友会的视频。两人均为90后,这场歌友会有李双江、梦鸽夫妇、郁钧剑、魏金栋、吕薇等音乐名家出席,为两人助阵。

在视频中,李双江趴在地上,母亲梦鸽则把怀抱中的李天一放在李双江背上,爸爸幸福地给儿子当大马骑。李天一小时候嘴很甜,据李双江说,“他经常打电话说,爸爸辛苦!我听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此外,儿子爱唱歌,李双江就给儿子办了歌友会,还请来郁钧剑、吕薇等好友捧场。该歌友会是李天一2011年暑假时在北京举办的,当时15岁(亦有网友质疑李天一的真实年龄为21岁,未证实)。当时,李天一、张光亿除演唱了《爱之初体验》、《爱我别走》、《你是我的朋友》、《安妮》等,还演唱了《喀秋莎》、《月亮代表我的心》等经典名曲,李天一还自弹自唱了其父李双江的拿手歌、素有中国小夜曲之称的《草原之夜》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等。歌友会由李天一父母的多年好友阚丽君担当嘉宾主持。

演出间隙,主持人与现场观众互动说,“李天一的爸爸是谁?妈妈是谁?梦鸽又是谁呢?是当年在中国歌舞团学习声乐的时候,我的宿舍她是经常来的小丫头。”然后指着李天一说,“今天再站到这里,看看这是谁?他的公子啊,几岁啦?”“15岁。”“很帅很帅的,而且是在国外留学,回来度假。”歌友会在李双江带领大家演唱《红星照我去战斗》的激昂歌声中结束。对于儿子开歌友会的举动,父亲李双江则表示:“他现在声音还不成熟、开演唱会还太早。”母亲梦鸽说:“支持孩子的爱好,小孩还小,但儿子和同学提出开,作为家长还是支持的,就叫歌友会吧,以歌会友,朋友聚聚。”

对于在李天一幼年视频中,李双江宠爱儿子,趴在地上让儿子双脚踩着玩耍的情景,有网友表示“太过夸张”,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理解,天伦之乐,何宠之有?从中看到全是李双江夫妇对孩子的爱和亲情,如今李天一变成这样令人惋惜。“哪个孩子小时候没有骑过老爸的脖子呢?这个骑跨是有点小题大做了。爱子之心,我老爸以前也这样。把这件事拿出来是过了点。”“我觉得没什么!这不是一回事,孩子气的童年谁没这样玩过!不要过度渲染!”央视主播张泉灵也批评网站曝光的视频说:“编辑同学,你可能年轻没有孩子,或者你已经不记得你那么小的时候了。希望你做别的节目不是这样的逻辑。” 有网友爆料:根据2011年李双江和梦鸽夫妇参加《鲁豫有约》节目中播放的回忆片段内容,推理出李天一2006年时为14岁。2013年应该已经是成年人,而不是警方通报的17岁,涉嫌年龄造假。也有网友指出,这一期《鲁豫有约》的播出时间是2011年,不能推理出年龄造假。

董路辟谣年龄造假说

辟谣1:《鲁豫有约》为2011年录制非2006

董路表示搜索关键字“鲁豫有约 李双江”,几乎所有的视频日期都写着2011年2月9日。再者李双江夫妇视频中所穿的军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2007版军服。从这点可看出不可能是2006年录制的节目。针对可能网友会质疑该视频会是2008年录制,董路则表示根据自己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经验,一周5期、一个月21、22期的节目的《鲁豫有约》,播出压力非常之大,不太可能将一期没有任何导向问题以及制作问题的节目,囤积太长时间才播出。

辟谣2:梦鸽曾怀孕但流产了

有网友表示1990年,梦、李结婚。梦因怀孕生子不得不休学一年。此时李51岁,孩子最迟1991年出生。对此董路搜索出梦鸽自述流产的新闻:“我知道上了年纪的人都爱孩子,我也想给李双江生一个孩子,可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却夭折了。1995年我决定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研究生……没想到这个时候有了孩子。结果没到半个月就开始流血。一检查,大夫说孩子两个月时胚胎就死在里头了。”董路表示相信“梦鸽自述”中有关怀孕、流产的部分是真实表达,并且是在“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之前的真实表达,1995年两次怀孕,最终于1996年生子。

辟谣3:4岁李天一2000年成为申奥形象大使

董路称有媒体报道李双江之子4岁(一说5岁)成为中国年龄最小的北京申奥形象大使。李天一成为申奥大使时应当为2000年,因为当年的2000年10月26日成龙成为了第一个受聘的北京申奥形象大使。从这一点可看出李天一2013年为17岁。而如果李天一2013年23岁的话,那他四岁便是1995、1996年之间,那就等于说,北京在1995年、1996年就开始选各种形象大使申办2008年奥运会了,这点不可靠。 受害人撤诉

本已逐渐归于平静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因为一条微博再掀波澜,昨天17点39分,一个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其微博中发帖称““内部透露”,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昨天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多方进行了解核实,截至昨晚,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因此对于网上所谓的“补偿标准”也无从求证。对于网友的质疑,各方律师表示,轮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只能在审理阶段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则从轻或减轻判决的可能性较大。”我国刑诉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会撤销案件,“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节来看,李某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规定。”

取保候审

继“受害人撤诉”谣言之后,昨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又起波澜。多名微博实名认证用户称,李某已被取保候审,现正在家中。对此,警方证实为不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