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和公章有什么不同
1、印鉴是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一般印章会先沾上颜料再印上,有些是印于蜡或火漆上不沾颜料、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预留印鉴是由财务章和+法人章组成,缺一不可。但是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财务章+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有效签字人的签字。
2、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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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印鉴什么意思
法人印鉴即法人章。
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
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理解没问题即可。
实践中,常有人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其实这是不对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章
印鉴章是什么章?
印鉴一般指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开户时所需要的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也就是财务章和法人代表名字的印章。
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当企业需要通过银行对外支付时,先填写对外支付申请,申请必须有如上印鉴。
扩展资料:
印章根据历代人民的习惯有:“印章”、“印信”、“记”、“朱记”、“合同”、“关防”、“图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种称呼。
先秦及秦汉的印章多用作封发对象、简牍之用,把印盖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验。
而官印又象征权力。后筒简牍易为纸帛,封泥之用渐废。印章用朱色钤盖,除日常应用外,又多用于书画题识,遂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