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户口迁移新政策
根据公安部2021年颁布的《户口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入学通知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所以说,上大学不是必须把户口迁到学校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大学的时候把户口迁到学校并不是永久的,毕业的时候需要迁出。 入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可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原籍或人才中心集体户。 其中,已签订就业协议且就业单位有 集体户口 的,毕业生可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 户口迁移证 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迁入人才中心集体户或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工作落实后尽快迁出。
西安大学生户口迁移新政策
法律分析:新政策主要规定户口迁移需要:1、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本人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落居民家庭户的,提供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落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的,提供该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西安分中心(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
对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国外留学人员,符合华侨身份的,按照华侨来西安定居落户规范办理;非华侨身份的,按照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要求(不提供用人单位资质文件、劳动合同等)办理;
6、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