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的公式悬赏30分
其实很简单,如果C=A*B的话,70%和30%就是加权比例,权数形式是A和B的“指数”,即:
【C=A^0.7×B^0.3= 11.8×3.13 =36.97】
如果一般非指数的加权平均,则用
C=34×70%+45×30= 23.8 + 13.5=37.3
补充知识:
一般的算术平均就是(34+45)/ 2= 39.5,考虑了权数(就是A和B之间的比重:如数量、重要程度、风险概率、或者其他的因素)之后,按权数的比例求平均,就是加权平均。
生活中很多情况会用到加权平均的计算,再举个例子:
A鸡蛋34元一个,买了10个,B鸡蛋买了45元一个,买了20个,问买了A鸡蛋和B鸡蛋的平均价格是多少?
这时肯定不能用算术平均,直接(34+45)/2,因为他们买的数量不一样,因此要计算他们的平均价格,只能用所买的数量作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
(34×10+45×20)/(10+20)= 1240 /30 = 41.33元/个
加权得分,加权平均分怎样算
加权平均成绩是指每门成绩乘以它的权值比例后算出的平均成绩,算法为每门成绩乘以它的权值比例。
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比较类似GPA的算法。
假设高数(4学分)成绩是82,电路(6学分)成绩为98,那么你的加权平均成绩为: (82*4+98*6)/(4+6)=91.6,而不是简单的平均数:(82+98)/2=90;这可以体现出课程的重要性对总成绩的影响大小。
含义举例不同的科目,所占的学分是不一样的,高等数学有四个学分,电路理论却有六个学分。一个科目占得的学分就是该科目的权值。所以加权成绩就是科目成绩乘以科目所占的学分值,加权平均分就是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的和再除以总的学分。
拓展资料
加权
权即由测量值精度的不同在平差计算中所取的权重不同。精度越高,权越大。“加权”意思就是“乘以权重”,即“乘以系数”。
加权法
给出一组数据,其中3出现6次,4出现3次,2出现1次。6、3、1就叫权数。这种计数方法叫加权法。一般说的平均数,就是把所有数加起来,再除以这些数的总个数。结果表示为:(p1+p2+p3+…..+pn)/n。但有的数据记录中有一些相同的数据,在计算的时候,那一个数有几个相同数,就把这个数乘上几,这个几,就叫权,加权,就是乘上几后再加。平均数还是要除以总个数。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加权平均成绩
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公式:
1.加权平均法,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2.考虑到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不一定是整数,往往要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了保持账面数字之间的平衡关系,一般采用倒挤成本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3.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加权平均数的三种计算公式是什么?
回答如下:
1、存货单位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2、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x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3、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x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数的意义:
权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针对某一指标而言。某一指标的权重是指该指标在整体评价中的相对重要程度。 权重表示在评价过程中,是被评价对象的不同侧面的重要程度的定量分配,对各评价因子在总体评价中的作用进行区别对待。
事实上,没有重点的评价就不算是客观的评价。 打个比方说,一件事情,你给它打100分,你的老板给它打60分,如果平均,则是(100+60)/2=80分。
但因为老板说的话分量比你重,假如老板的权重是2,你是1,这时求平均值就是加权平均了,结果是(100*1 + 60*2)/(1+2)=73.3分,显然向你的老板那里倾斜了。
假如老板权重是3,你的权重是1,结果是(100*1+60*3)/(1+3)=70。这就是根据权重的不同进行的平均数的计算,所以又叫加权平均数。
数学知识:什么是加权平均法,公式是怎样的!急,请详细
加权平均法是指企业以库存材料的数量为权数,平均计算其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发出材料存货的计价标准的一种方法。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一般于月末计算,因此,又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之称。其计算公式:
①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材料实际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实际成本)÷(月初结存材料数量
本月收入材料数量)
②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发现材料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加权平均法的公式是怎么得到的
加权算术平均数公式有两种表达方法,但实质都一样。
举个例子:数a有2个,数b有3个,数c有5个,求他们的加权算术平均数。
方法一:(2a+3b+5c)/(2+3+5),意思是各个数与它们各自个数的乘积之和,再除以总个数,这是初级时期所学的形式。
方法二:a*所占权数+b*所占权数+c*所占权数,这条公式由上面的式子变化而来,公式中的权数就是各数的个数在总个数中所占的比例。a的权数是2/(2+3+5)=20%,b的权数是3/(2+3+5)=30%,c
的权数是5/(2+3+5)=50%,所以式子是20%a+30%b+5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