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的发展史

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发表震惊世界的生态学著作《寂静的春天》,提出了农药DDT造成的生态公害与环境保护问题,唤起了公众对环保事业的关注 1964年,先驱卡逊去世,化工巨头孟山都化学公司颇有针对性地出版了《荒凉的年代》一书,对环保主义者进行攻击,书中描述了DDT等杀虫剂被禁止使用后,各种昆虫大肆传播疾病,导致大众死伤无数的“惨剧”。1970年4月22日,美国哈佛大学学生丹尼斯·海斯(Dennis Hayes)发起并组织保护环境活动,得到了环保组织的热情响应,全美各地约2000万人参加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旨在唤起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促使美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后来,这项活动得到了联合国的首肯。至此,每年4月22日便被确定为“世界地球日”。 1972年,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并于5月5日签订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这是保护环境的一个划时代的历史文献,是世界上第一个维护和改善环境的纲领性文件,宣言中,各签署国达成了七条基本共识;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将每年的6月5日作为“世界环境日”的建议。会议把生物圈的保护列为国际法之中,成为国际谈判的基础,而且,第三世界国家成为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力量,使环境保护成为全球的一致行动,并得到各国政府的承认与支持。在会议的建议下,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 1982年5月10日至18日,为了纪念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0周年,促使世界环境的好转,国际社会成员国在规划署总部内罗毕召开了人类环境特别会议,并通过了《内罗毕宣言》。在充分肯定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的基础上,针对世界环境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一些各国应共同遵守的新的原则。《内罗毕宣言》指出了进行环境管理和评价的必要性,和环境、发展、人口与资源之间紧密而复杂的相互关系。宣言指出:“(原文)只有采取一种综合的并在区域内做到统一的办法,才能使环境无害化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1987年,以挪威前首相格罗·布莱姆·布伦特兰夫人(Gro Harlem Brundtland)为主席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在给联合国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设想:

“(原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development that meets the needs of the present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 ability of future generations to meet their own needs 。(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影响后代人的发展能力。)”

1992年6月3日至4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183个国家的代表团和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自与会。这次会议中1987年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了与会国的普遍赞同。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io declaration)又称《地球宪章》(earth charter),这是一个有关环境与发展方面国家和国际行动的指导性文件。全文纲领27条确定了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第一次在承认发展中国家拥有发展权力的同时,制定了环境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然而,条款中“到2000年,生物农药用量要占农药的60% ”这一号召,因为生物农药性价比的问题,至今仍是一纸空文。

这次会议还通过了为各国领导人提供下一世纪在环境问题上战略行动的文件《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二十一世纪议程》 、《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计划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非政府环保组织通过了《消费和生活方式公约》,认为商品生产的日益增多,引起自然资源的迅速枯竭,造成生态体系的破坏、物种的灭绝、水质污染、大气污染、垃圾堆积。因此,新的经济模式应当是大力发展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生产,禁止为少数人服务的奢侈品的生产,降低世界消费水平,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有关内罗毕会议内容?

为纪念人类环境会议10周年,1982年5月10日~18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了环境特别会议。参加会议的有105个国家和149个国际组织的代表3000多人。在内罗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们总结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来的工作,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规划了以后10年的工作,会后发表了著名的《内罗毕宣言》,针对世界环境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一些各国应共同遵守的新的原则。

环境特别会议是人类环境保护史上第二个重要里程碑。如果说,从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到内罗毕会议的10年是世界环境保护事业繁荣发展的时期,那么,从1982年内罗毕会议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10年间,世界环境保护事业则又向成熟期迈进了一步。

内罗毕宣言的全文

1982午5月18日,内罗毕

为纪念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十周年,国际社会成员国于1982年5月10日至18日聚会于内罗毕,审议了为执行会议通过的宣言和行动计划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并郑重要求各国政府和人民巩固与发展迄今已取得的进展,同时对全世界环境的现状表示严重关注,指出迫切需要在全球、地区与国家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加紧努力。

1.斯德哥尔摩会议是加深公众对人类环境脆弱性的认识和理解的强大力量。自那时以来的这些年里,环境科学取得了重大进展;教育、宣传和训练得到了很大发展。几乎所有国家都通过了环境方面的立法,不少国家已在宪法中写入了保护环境的条款。除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外,还设立了一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缔结了一些有关环境合作的重要国际协定。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原则在今天仍和1972年时一样有效。这些原则为今后的岁月提供了一套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守则。

2.然而应当指出,行动计划仅是部分地得到了执行,而且其结果也不能认为是令人满意的。这主要是由于对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缺乏足够的预见和理解,在方法和努力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协调,以及由于资源的缺乏和,分配的不平均。因此,行动计划还未对整个国际社会产生足够的影响。人类的一些无控制的或无计划的活动使环境日趋恶化。森林的砍伐、土壤与水质的恶化和沙漠化已达到惊人的程度,并严重地危及世界大片土地的生活条件。有害的环境状况引起的疾病继续造成人类的痛苦。大气变化(例如臭氧层的变化、二氧化碳含量的日益增加和酸雨)、海洋和内陆水域的污染、滥用和随便处置有害物质以及动植物物种的灭绝,进一步严重威胁人类的环境。

3.过去十年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看法:进行环境管理和评价的必要性。环境、发展、人口和资源之间的紧密而复杂的相互关系,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特别在城市地区内对环境所造成的压力已为人们所广泛认识。只有采取一种综合的并在区域内做到统一的办法,并强调这种相互关系,才能使环境无害化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4.对于环境的威胁,因为贫穷和挥霍浪费变得更为严重:这两者都会导致人们过度地开发其环境,因此,《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开发战略》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均属于旨在全球性努力扭转环境退化的主要手段。将市场调节和计划相结合起来,也可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环境和资源的合理管理。

5.一种和平安全的国际气氛,没有战争、特别是没有核战争的威胁,不在军备上浪费人力、物力,也没有种族隔离、种族分离或任何方式的歧视,没有殖民主义和其他方式的压迫和外国统治,对于人类环境将有极大的好处。

6.许多环境问题是跨越国界的。为了大家的利益在适当的情况下,应通过各国间的协商和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来加以解决。因此,各国政府应逐步制订环境法,包括制订各种公约和协定,并扩大科学研究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合作。

7.不发达状况,包括有关国家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造成的环境缺陷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可以通过各国间及其内部更公平地利用技术和经济资源,来加以克服。发达国家及有能力这样做的国家,应协助受到环境失调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帮助他们处理最严重的环境问题。应用适当的技术,尤其是利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使经济和社会进步与保护自然资源统一起来。

8.需要作进一步的努力,来发展环境无害化,寻求利用自然资源的方法和管理方法,并使传统的畜牧制度现代化。应特别注意技术革新在促进资源的代替、再循环和养护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传统能源和常规能源的迅速耗费,对有效地管理和节约能源以及环境都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各国之间或各国家集团之间合理进行能源规划很有必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措施将对环境产生非常有利的影响。

9.与其花很多钱、费很多力气在环境破坏之后亡羊补牢,不如预防其破坏。预防性行动应包括对所有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妥善的规划。此外,还应通过宣传、教育和训练,提高公众和政界人士对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在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每个人负起责任并参与工作。所有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在内,在采用工业生产方法或技术以及在将此种方法和技术出口到别的国家时,都应考虑其对环境的责任。在这方面,及时而充分的立法行动也很重要。

10.国际社会庄严重申各国对斯德哥尔摩宣言和行动计划所承担的义务,重申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在环境保护领城内的各国努力和国际合作。国际社会还重申赞成加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使其成为促进全球环境合作的主要机构,并呼吁增加提供资金,特别是通过环境基金,用以处理环境问题。国际社会敦促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既要集体地也要单独地负起其历史责任,使我们这个小小的地球能够保证人人都能过着尊严的生活,代代相传下去。

什么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1972年成立,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根据1997年2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届理事会通过的《关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作用和任务的内罗毕宣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要任务是:

(1)利用现有最佳科技能力来分析全球环境状况并评价全球和区域环境趋势,提供政策咨询,并就各类环境威胁提供早期预警,促进和推动国际合作和行动;

(2)促进和制订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环境法,其中包括在现有的各项国际公约之间建立协调一致的联系;

(3)促进采用商定的行动以应付新出现的环境挑战;

(4)利用环境署的相对优势和科技专长,加强在联合国系统中有关环境领域活动的协调作为,并加强其作为全球环境基金执行机构的作用;

(5)促进人们提高环境意识,为参与执行国际环境议程的各阶层行动者之间进行有效合作提供便利,并在国家和国际科学界决策者之间担当有效的联络人;

(6)在环境体制建设的重要领域中为各国政府和其他有关机构提供政策和咨询服务。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的成员由联合国大会选出的58个国家组成,任期3年。其中,非洲16席,亚洲13席,东欧6席,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0席,西欧和其他国家13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以来,中国一直是其理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