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 羁押 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 所受到 行政拘留 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 刑事拘留 、被 逮捕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人有可被 取保候审 或 监视居住 ,也有可能被 批准逮捕 ,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两者的会见权。羁押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 律师 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患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 有期徒刑 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 行政处罚 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二、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
1、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
2、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拘留所设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看守所设置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比如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人,或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而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则是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从性质上说,拘留所更多的是一个适用行政处罚的羁押场所,看守所则更多是一个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羁押场所。前者是一个最终的行政处罚场所,其性质是惩罚性的;后者是一个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存在的临时羁押处所,其性质是保障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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