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用工会费组织旅游 但自己有事不能去 单位要求必须上班还不给工会费 合不合理
单位的做法是合理的,理由如下:
1、单位使用工会经费组织旅游的,属于单位工会活动,职工可以选择是否参加。
2、工会活动不等同于单位放假,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组织工会活动的,单位要求不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正常上班并不违法。
3、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对于不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属于自己放弃权利,要求将工会费直接支付给职工没有法律依据。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所在单位同意不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自由活动,或给予一定的补贴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二、工会春游秋游规定
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因此,基层工会组织的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如果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执行用餐条件和标准,春游、秋游发生的费用在工会会费中列支的,不违规,否则违规。
一、工会会员享有哪些福利
1、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
2、职工教育优秀学员(自学)奖励;
3、文艺 汇演、体育比赛奖励;
4、工会会员生日慰问;
5、工会活动伙食补助费、夜餐 费;
6、工会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
7、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二、工会现金管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