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包括哪些行业
1、林业产业是以经营乔木为主体的生物生态经济系统的产业。林业产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和贸易业、人造板工业、林产化学加工业、机械加工业、野生动物保护和繁殖业,以及森林旅游业等。
2、营林:森林资源是林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根本任务是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并相应建立用材林基地和竹材资源基地,发展定向培育各类工业原料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
3、木材采运:近期仍是中国林业的主导支柱产业。它包括森林采伐、木材运输和贮木场三大生产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生产原料产品——木材,同时搞好采伐迹地更新,为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
4、林产工业:是林业产业的龙头产业和林业发展的主要经济支柱。包括制材、人造板、家具等木材机械加工工业,以及松香、活性炭、糠醛、天然樟脑等林产化学加工工业;木(竹)浆、造纸也属于此范畴。
5、多种经营及第三产业:包括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多样性的优势,进行立体开发林区的林木、土地、动植物、林副特产、森林食品、药材、地下矿藏、水力、森林旅游等自然资源,以及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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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什么好的适合林业发展的致富项目和技术?
2006年以来,云南各地坚持“生态为主,产业并重”,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加大扶持力度,林业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特色经济林产业和生物质能源林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特色经济林建设中,云南各地各部门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成立了经济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完善特色经济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地还进一步创新激励机制,相继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激发了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发展特色经济林的积极性。同时,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注重选择适应性强、产量高、品质好的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的栽培技术进行推广示范,并总结出了针对性强、便于群众掌握的各种特色经济林栽培及管理标准,使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云南特色经济林产业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广泛参与、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发展模式,特色经济林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效益不断提高、带动力不断增强。据统计,去年云南在48个县实施了特色经济林建设项目,在15个县实施了核桃产业建设项目,完成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种植285万亩,特色经济林产业正逐渐成为云南山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并成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业。 在生物质能源林建设方面,云南编制出台的《云南省林木生物质能源——生物柴油原料林发展规划》提出,各地要以丰富的林业生物质能源树种资源为依托,重点培植以膏桐为主的生物柴油产业,加快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和引进一批生物柴油加工企业。到2020年,全省要种植膏桐1000万亩,加上现有的橡胶等油料林,力争建成总规模1500万亩的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形成年产近200万吨,产值超过30亿元的新兴优势产业,把云南打造成全国最大的膏桐生物质能源原料林基地。 为此,云南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成立了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召开全省膏桐种植发展现场会议,对膏桐示范种植和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去年,省林业厅组织省种苗总站、省林科院等单位的专业人员指导全省15个州市81个县市区开展了膏桐种质资源调查,目前已完成调查统计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现有的膏桐资源、适宜膏桐种植的土地资源分布情况。同时,注重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目前已与英国阳光科技集团、北京菲菲森旺资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协议。在膏桐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中,云南已在40余个县种植膏桐11.5万余亩
发展林下资源有哪些好的项目
方案1 1、继续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要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经济效益,促进全县农业粮食生产。在确保农村稳定、粮食有效供给的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依托资源区域优势,做足“特色”文章,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生产从产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在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的同时,提高名、特、优、稀、新品种在农产品中的比重,以无公害、夏秋季节蔬菜和无公害水果(葡萄、脐橙、梨子)为重点,利用山区丰富的特种资源,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森林蔬菜,创建优质绿色品牌,突出“无公害”的品牌优势,扶持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总体形成高山药材(三木药材、金银花、玉竹等)、中山竹、林、果(脐橙)、低山平原葡萄、蔬菜和经作的良好布局。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我县的水果(葡萄、脐橙、梨子)、蔬菜(番茄、辣椒)、“三木药材”、中草药(金银花、玉竹)等是资源种植业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已初具规模,要加快这些产业的产业化进程,形成产业化生产,必须制订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及鼓励政策,在税收、土地、项目审批上给予优先,并集中力量扶持一批牵动力强和番茄、三木药材、葡萄、脐橙、茶叶、金银花、玉竹等重点农产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提高产后环节对农业、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要放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纪人”,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农村运销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协会的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是基础产业更是弱势产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大。要抓好以农田水利灌溉、防洪等工程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4、狠抓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产品畅销无阻。一是要在完善现有车田番茄集贸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的选择交通便利、易于产品集散的乡(镇),培育发展水果、蔬菜、粮食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要大力引导农民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和充分发挥已成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培育壮大一批农民经纪人队伍,充分利用个体私营经济机制灵活的经营优势,努力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三是大力培育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鼓励和扶持经济实力强、经营前景潜力大的企业,实行订单采购、保护价收购。同时,为龙头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支持他们大胆利用信贷资金,大胆利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融筹资金,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连结起来,形成完整的产工贸一条龙的产业体系。使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成为农产品流通的“排头兵、领头羊”;四是全县每年保证有1/3的机关干部参与农副产品的流通工作;五是要加快农村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销售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的收集、储存、加工和传递,随时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预测及时、准确无误的信息服务。5、大力发展“打工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打工经济”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促进农民收入的多元化。一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转移培训力度,2008~2010年年均培训5000—8000人;二是要引导企业适应形势变化需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资源型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打工”劳务经济。三是通过改制、改组和重组等各种有效形式,做大做强乡镇企业。四是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以上。方案21、山地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区,以“猪—沼—竹—菜(林)生态农业模式为主”。本区生态农业建设的重点是在抓好水土保持等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因地制宜地利用山区立体地形条件、气候条件和草地资源优势,协调发展农林牧渔业;大力发展水源林、特种用材林、“三木”药材、经济果林、草食动物和特种养殖、高山无公害绿色蔬菜食品等,同时积极抓好避雨栽培、地膜覆盖、遮阳网等农业设施建设;通过农业技术示范园和农产品试验基地建设,形成“三木”药材种植加工基地、高山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毛竹生产加工基地、草山草场改良畜牧基地。2、山地河谷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区,以“猪—沼—菜(林)—灯—渔”生态农业模式为主。农业生态建设是在巩固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各类经济作物,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形成商品粮基地、果蔬综合利用基地、生猪养殖基地、禾花鱼养殖基地、特种用材林生产基地。同时,开展水源林保护,发展林业经济。3、低山生态农业发展区,以“猪—沼—菜(果)—灯—渔”生态模式为主。生态农业建设的重点是:发展粮食生产、林果业、畜牧业、经济作物。形成粮食生产基地、水果生产基地、畜牧养殖基地、红提生产加工基地、“三木”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无公害蔬菜加工和竹木加工厂基地。 猪—沼—菜(果)—灯—渔”就是指五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将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各种生态农业技术整合起来,以沼气为纽带,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将畜禽舍、菜园科学联接,形成一个系统生态工程同时结合资源的地理特点开展开展渔业,这个灯一般指是沼气照明。 概况来说就是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
在林业上有什么具有前景的项目?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林业领域的不断加大投资和政策引导,林业产业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朝阳产业,前景和潜力非常可观。而围绕林业的产业项目这几年更是纷纷走向潮头,成为了大批投资人所青睐的项目,林业项目一跃成为当下最值得投资的项目之一。以构树扶贫项目为例,构树产业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精准扶贫项目之一,以国家政策为依托,各贫困市县区域大力普及构树种植及产业延伸,以构树为中心开发出了多种产业延伸,带动经济和生态的双向发展,“林饲一体化”即是在构树产业衍生出的高质量林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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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
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1.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几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方兴未艾,林产工业得到加强,经济林、竹藤花卉产业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法制和工作体系。建国以来,林业累计提供木材50多亿立方米,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6.5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位。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3.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管理和经营体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从整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林业资源缺乏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
4.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基本方针。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
———坚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务。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优化林业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有所缓解,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重点地区的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保护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古树名木;努力营造好主要流域、沙地边缘、沿海地带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堤岸防护林;努力绿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头、城乡周围和道渠两旁;努力建设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同时,要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抓好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8.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切实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合理利用水资源等综合措施,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尽快使首都及主要风沙区的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抓紧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扩大自然保护面积,提高保护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在条件具备的适宜地区,发展集约林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9.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绿色通道工程要与道路建设和河渠整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绿化要把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四、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生物资源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出口林产品。
11.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抓紧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规范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12.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国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制定有利于扩大林产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目前仍未造林绿化的,要采取措施限期绿化。
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定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
14.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流转后应当用于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6.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有森工企业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企业重组,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公有制林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
六、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地方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造林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国家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1.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条件恶劣地区造林、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国家在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林业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推动非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走向市场。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对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2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根据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林业动态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态变化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促进林业发展再立新功。
24.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中小学教育要强化,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林业扶持政策
林业新政策: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加速器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布的第一个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要点》在引领、规范和扶持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产业素质,扩大林业产业规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极高的含金量。
《要点》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适应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发展指导思想,并及时把以集体林权制度为主的林业相关改革激发出来的农民、企业和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是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说,《要点》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背景下反映了林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政策保障。《要点》的出台与实施,对于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发展协调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三大体系良性互动、和谐共进的新格局,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现兴林富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和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以及缓解全球资源、能源和生态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点》坚持了“六项原则”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是去年初由国家林业局起草,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总体结构包括前言,目标和原则,类别划分,区域发展政策,组织政策,技术政策,扶持政策,服务政策8部分55条。
姚昌恬说,《要点》的目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优质高效、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大力提升林产品的供给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要点》总的原则是,坚持宏观引导、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兴林和对外开放。
《要点》将林业产业划分为三大类别
《要点》根据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林业产业发展类别划分为鼓励(扶持)类、限制类、淘汰(禁止)类等类别。”姚昌恬说。
《要点》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有21条。分别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经济林果品储运、保鲜、分选、包装、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及现代物流配送产业;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生物农药和植物生长剂生产技术及产业化;制药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生态旅游业;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木浆造纸业;人造板制造业;林产化工产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复合材料和非木质材料林产品开发及综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旧木质材料、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林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设备制造;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国际合作;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示范区及其配套项目建设;草原围栏及舍饲圈养、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产业;山区基础设施和林业综合开发。
《要点》中限制类项目有5个,即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新建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新建生产能力在1000吨/年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 《要点》淘汰(禁止)类项目包括: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直火法等土法生产松香的小企业、湿法生产纤维板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严格禁止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活动。禁止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季雨林营造大规模工业原料林基地。 《要点》明确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针对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点》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姚昌恬说,《要点》中许多条文有较高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9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林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 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完善并实施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鼓励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三是对用于国内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珍稀树种用材林等基地建设,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灾害防治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种选育、繁殖、推广、使用,都给予积极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逐步将其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发展林业生产,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纳入财政预算。
五是政策性银行将积极提供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延长林业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南北方林木生长周期不同,贷款年限为12年~20年;珍贵树种培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项目,贷款年限为10年~15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5年,最长为8年;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项目贷款一般为5年,最长为10年,具体贷款期限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考虑到林木生产周期长,贷款宽限期可适当延长,具体由银行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商业银行林业贷款具体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七是加大贴息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山区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林场(苗圃)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林农和林业职工林业资源开发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转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八是发挥信用担保机构作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信贷担保机制,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林业担保工作。
九是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业保险机制。
《要点》实现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说,《要点》在扶持政策,林业产业发展的内涵、目标、方向,林业产业发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业产业管理新机制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金融、税收3个方面。在财政上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担保机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业保险机制。在金融政策上,国家开发银行延长了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并增加对珍贵树种培育给予扶持;农业发展银行首次明确对林业龙头企业予以贷款扶持;配合林权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在税收政策方面,将原来各自分散、独立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整合,使国家对林业产业的税费扶持政策更加明确。
在林业产业发展的内涵、目标、方向上,突出了林业产业自己的特色,体现了现代林业产业的内涵,与传统的林业产业相比,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发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业产业发展方式上,明确提出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即促进林业产业4个转变: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转变,结构趋同向突出特色转变,由传统的单纯木材利用向资源综合开发转变,由单一、传统型企业向联动、现代型企业转变。
在建立林业产业管理新机制方面,首次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辅之以政府宏观调控的产业管理新体系,提出了林业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