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纠纷的概念及解决途径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是解决争议最简便、成本最低的途径,也是旅游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纠纷解决途径,多数旅游的权益争议大部分也都是在双方协商中缓解或解决的;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争议双方在第三方主持和协调下,就争议进行协商,从而解决争议所进行的活动;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同意将争议解决提交给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对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一种方式;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其他方式而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争议。诉讼一般要经过起诉、受理、审理、第二审程序等几个环节。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出去旅游购物被骗,怎么维权?
如果在当地,可以直接110报警,如果是团的问题,可以向旅行社投诉吧
遭遇旅游纠纷的维权途径: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调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购物纠纷如何解决
旅游购物纠纷一般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当事人无法就相关事项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第三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调解,或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旅游纠纷如何投诉?
当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时,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 消费者协会 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质监部门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状。 学会“投诉”为“防患于未然”之举,也将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法规意识,完善旅游服务质量。
五、旅游的时候如何维权?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都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旅行社的行为,违反吗?违法,可以要求退货、退钱并赔偿!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旅游路线。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如果有另外付费项目,钱也可以退回来。
《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三、 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具体维权步骤: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