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客九寨沟旅游,未购物被骂哭,游客应该如何维权?

游客九寨沟旅游,未购物被骂哭,游客应该投诉导游我觉得现在很多地方的导游都存在让游客强制消费的行为,如果带着游客去某个地方旅游的话,游客如果不购物的话,就会强制他们消费,让他们进行购物,不然的话就会进行人身攻击,或者直接把你丢在某个地方。我觉得这样的行为真的是非常的恶劣,明明他们是花了钱来请你带他们去旅游的,但是你却要求他们必须购买某样东西,我真的很不能理解现在的人这么明目张胆的要求别人进行消费的这种行为。

我觉得如果出去旅游的话,还是和家人一起去吧,不要去报什么旅游团,因为真的很有可能会遇到一些比较糟糕的导游。从而让你的整个旅途都不愉快,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值得的,所以我觉得大家如果想要出去游玩的话,就可以自己在放假期间自驾游出去玩耍。

虽然我觉得可能没有导游给你讲一些名胜古迹的事情,但是你和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快乐的事情,所以我就觉得大家有条件的话,真的还是买一个车子一起开着去旅游,不要去报什么旅游团,真的是很不靠谱的。尤其是那种低价旅游团,就搞一些噱头,然后让你强制消费,我觉得这样花的钱比你去报一些高价的旅游团,花的钱更多,所以为了你的旅游体验愉快的话,我觉得该花的钱还是必须花的,反正不想让那种要求你强制购物的人赚钱。

还有就是我觉得旅游景区的这个购物费用也真的很贵,所以如果是自驾游的话,车子上面的话就可以多备一些水或者零食之类的,就不要在景区内消费,因为景区的东西和外面的东西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却贵了一倍或者两倍的价格,真的是非常不划算的。

二、张家界通报导游骂游客骗吃骗喝,遇到这样的导游该如何维权?

其实不得不说是,在现实生活中却会出现很多导游无故的辱骂游游客的类似行为,这种行为确实给游客带来很不愉快的游玩体验,也正是因为如此,朋友必要加强维权意识,切实通过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对于一些不友好不负责任的导游来说,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市场监督体制,切实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考虑一个问题。

1,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些低素质的导游,对游客来说可以通过相关途径切实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导游辱骂乘客的事件,确实在生活中真实反映,也正是因为如此,游客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切实避免一些游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2,导游却为游客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所以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其实不得不说,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导游,用各种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消费,而且对于一些游客不购买产品,确实有导游侮辱游客的行为,给游客出行带来很多的不便捷,所以这是因为如此有关部门更应该这样监管,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同时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让游客满意放心。

3,对我们来说遇到这样的导游,一方面可以向当地的旅游局进行反映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向一些新闻媒体反映现象,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对于普通的游客来说,遇到这种现象很有必要及时搜集证据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以及旅游局等部门反映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向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提供证据反映,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家口通报导游辱骂游客现象,确实给游客造成很不好的游玩体验,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关部门更应该深入调查切实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让游客满意让游客放心,另一方面游客在这自身利益受损失的时候,可以向旅游局以及信用媒体进行反映问题,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三、怎么投诉导游最有效?

其实出来玩不就是为了开心吗?可是真的遇到素质比较差的导游,也是一件挺郁闷的事情。

我给您两个建议,并不是我要维护我的同行。要投诉导游的话,建议看是什么原因您要投诉他,我也是一名导游。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您可以直接和这个导游所在的旅行社进行沟通协商。

如果这个旅行社并没有拿出诚意的话,您就直接拨打当地的旅游局电话投诉吧,旅游局会继续帮您解决问题,比如组织双方见面私了,或者进行赔偿等。

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那您就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就行了。不过我站在您的角度替您说一句,不要让一点小事伤了自己的心神。如果不是欺诈这类重大的问题的话,法院这条路还是不建议选择的。

追问 : 那就是欺诈呢,辱骂呢、我该怎么?而且我要投诉的是香港导游游辱骂我和珠海导游带着我们去的购物点是欺诈点.

四、大爷拒绝购物给导游20元小费,却被导游骂,遇到黑导游怎么办?

一则“大爷给导游20元小费拒绝购物被训”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背后详情曝光令人气愤不已。据同车团友郝女士介绍,被骂的游客是一名60多岁的老人,当天地接导游给每个团员手里塞了一盒产品,称100元一盒必须购买,其中有17元是给司机的小费。

这趟行程大家买东西都已经消费了一万多元。随后老人拒绝购买,并表示可以直接给司机20元,结果导游直接开骂:“我新疆人看不上20块,我看不起你!”

遇到黑导游,不消费不让走怎么办?

北京石景山法院法官宋颖提醒,根据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法》第四十一条也同时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骗、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因此外地旅游遇到强制消费,建议您在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再通过报警、去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导游强制要求购物的解决途径:1、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