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国被强制消费怎么投诉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普吉岛旅游,求泰国应急电话及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电话

泰国报警电话191;

旅游警察热线1155(有中文服务);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59913991;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2-245-7010;

中国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882-3283;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766-5560;

中国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0-936-6070;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94-595-6158 。

扩展资料:

温馨提示:

泰国普遍车速较快,车辆右舵左行,与国内交通习惯相反,过马路时务必小心。乘坐大巴、面包车或出租车,务必系好安全带。“摩的”及嘟嘟车虽快捷方便,但缺乏安全保护,请谨慎选乘。如选择打的,应事先确认打表计费,记下车牌和司机执照号码,乘坐过程中看好随身物品。

按照泰国法律规定,在泰租驾摩托车、汽车必须持有泰国驾照或国际驾照,否则发生事故将承担全责。建议在外出时请选择更加安全的交通工具,不要租驾摩托车,更不要将自己的护照等重要证件抵押给商家,防止影响后续行程。

请妥善保管好护照、手机、钱包等重要物品,勿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财不外露。尤其在旅游景点、商场等人流密集处,请提高警觉,防止被盗被抢。

外出时,背包靠马路里侧斜挎,防止飞车抢包。深夜外出,应尽量结伴而行,避免独自赴僻静区域活动,打车时记下车牌号及司机执照号码,不去偏僻或情况复杂的街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发布国庆期间赴泰国旅游提示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24小时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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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在泰国的紧急电话汇总,报警、消防、救援什么的电话

泰国的紧急电话汇总

泰国24小时报警电话:191

旅游警察:1155(中英文)

救护车:1669

急救中心:1691

火警:199

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泰国使馆电话以及常用电话:(662)2477554(办公室);2457032,2457036-7(领事部);2457038(商务处);传真:(662)2468247

扩展资料:

泰国旅游警察、旅游局:

旅游警察1155(24小时,泰、英、中文)

泰国国家旅游局1672(24小时,泰、英、中文),

02-250-5500(早8点至晚6点,泰、英、中文)

泰国旅行社协会02-134-4263

(24小时,泰、英文,提供当地旅行社信息,素万那普机场设有柜台)

机场电话(航班、行李问题、机场发生紧急情况):

素万那普机场1722(24小时,泰、英文,机场4号楼5门柜台提供中文服务),02-132-1888(24小时,提供中文服务)

廊曼机场02-535-1111/1112(24小时,中文服务)

泰航THAI AIRWAYS 02-356-1111(24小时,泰、英文)

亚航THAI AIR ASIA 02-515-9999(早8点至晚9点,泰、英文,部分值班人员讲中文)

鸟航 NOK AIR 02-900-9955(早6点至晚12点,泰、英文,专飞泰国内航线)

游客协助中心(TAC):

总部(泰国区号0066,下同)02-356-0650(周一至周五,早8点半至下午4点半,泰、英、中文),传真02-356-0655,邮箱touristcenter13@gmail.com

TAC素万那普机场分部(北榄府)02-134-4077

TAC廊曼机场分部02-535-3431,02-535-3433,083-131-2267

TAC春武里府03-827-4284

TAC北碧府03-452-0335

TAC清迈府05-328-1438/1439

TAC清莱府05-379-3043

TAC素可泰府05-561-0502

TAC乌汶府04-525-2713

TAC呵叻府04-421-3666

TAC宋卡府07-431-1573

TAC素叻他尼府07-795-3105,081-174-6873

TAC普吉府07-632-7100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中领馆吁赴泰中国游客慎选旅游项目 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