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强迫游客购物违法吗!?
被导游强迫购物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行社强迫购物违法吗
旅行社强迫购物的行为是违法的。按照我国《旅游法》的明确规定,旅行社有强迫消费,强迫购物,诱骗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四川游客不买东西被导游骂,强制购物是违法行为吗?
当然是违法行为了,一定要保留证据后及时进行举报。
强制购物都包括哪些行为?
旅游团体强制购物是违法的。比如安排游客参加购物、单独付费旅游项目、游客购物时,以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费等名义,不允许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以游客名义索取财物。旅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或单独支付旅游费用。旅游机构存在着强制消费、强迫购物、诱骗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参与其他购物活动或单独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
如果旅行社安排游客参加购物、单独付费旅游项目、游客购物时以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费等名义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可以保留证据进行举报。国家同样不允许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以游客名义索取财物。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或单独付费的旅游项目时,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采取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诅咒等手段强制消费。如果旅游出现强制购物现象,则需要保留证据,最好是视频和照片,以便通过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维护其旅游权益,始终关注团体旅游强制消费等旅游消费知识。
强制消费举报后旅行社会受到什么处罚?
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将旅游经营服务中的不良信息录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且罚款二万元,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信用档案。